盘后21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博瑞医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9月26日,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9.77元/股(含),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7日、2025年10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78)、《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880股,占公司总股本423,102,645股的比例为0.013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4.28元/股、最低价为52.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3,933.3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11 秦川物联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秦川物联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5月14日期间累计回购股份10,436,909股。前述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公司已于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前述股份1,68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1%。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9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1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1,680,0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前述减持计划期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408,565股,减持均价为12.33元/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0.24%。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8,348,344股。现将有关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规则要求,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三)其他风险 3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16 亿道信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亿道信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市亿道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数量不低于150万股且不超过3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7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一、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03,5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最高成交价为45.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4.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2,999,826.80元。 前述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1 宁新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宁新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江西宁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2024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4年已回购的股份835,493股,占公司总股本(93,093,400股)的0.90%。出售期间为本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三个月内(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1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关于出售2024年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112)。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已回购股份的情况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500,000股,不超过930,9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54%-1.00%。权益分派前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509.50万-948.62万,权益分派后公司拟回购股份金额区间为504.50万元-939.31万元。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公司及时披露回购结果公告,同时,公司拟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的规定,采用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并将所得的资金用于主营业务。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于2024年9月5日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35,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 二、 出售已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88,7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250%,成交总额为6,583,302.99元(未扣除交易费用、税金),成交最高价为13.59元/股,最低价为13.31元/股,均价为13.46元/股。 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的出售计划,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出售公司已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继续实施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对应股份出售计划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事项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在本次出售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1:01 百甲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百甲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2023年已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出售2023年已回购的股份920,8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1%。出售期间为本出售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出售2023年已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已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出售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出售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20:21 佰维存储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佰维存储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票。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和2025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97.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182.07元/股(含)。前述回购价格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的《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1月,公司未实施回购。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1,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回购均价97.24元/股,成交金额39,990,518.4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6 大华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大华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7.26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本次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36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最高成交价为19.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1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8,912.0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6 万润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润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润股份”)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55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万润股份: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和《万润股份: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3)。 由于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有关规定,公司将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6.5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16.45元/股(含本数),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6日(除息日)起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万润股份: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112,8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922,959,225股的0.4456%,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4.2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1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为53,011,757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16.45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16 中绿电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绿电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8日、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并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184.28万元至9,276.42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31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2025年9月16日-2026年9月15日)。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实施了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13.31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27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28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72)、《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1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66,602,352股的0.05%,最高成交价8.35元/股,最低成交价8.29元/股,成交总金额9,275,4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13.27元/股。进展情况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案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信息(深市) 2 【19:46 超达装备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超达装备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南通超达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超达装备”)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议案》,同意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上限为65.44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超达装备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6 盛天网络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盛天网络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价格的上限为人民币20元/股,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为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6)。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07,46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5%,最高成交价为13.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5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997,607.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6 汉朔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汉朔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预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及2025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10%,最高成交价为54.2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624.9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的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适时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6 明阳电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明阳电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深圳明阳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电路”)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16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5月30日起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18.16元/股(含)调整为18.0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3日、2025年5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回购股份。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1 资风险。 【19:46 中工国际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工国际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工国际”) 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10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12.85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 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2025年10 月30日、2025年11月05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 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进展情况,并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及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2月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 最高成交价为9.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19,07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8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 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 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 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6 新和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和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区间为30,000万元-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0、2025-023)相关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红利、送红股等除权除息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公司2025年5月21日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10月20日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1.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3,115,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21%,最高成交价为24.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1.2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19,221,107.2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6 泰达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泰达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或“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24日和7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回购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00万元至7,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5.89元/股,回购的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和2025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6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7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394,9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3%,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0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27,247,475.8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回购价格未超过5.89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46 哈尔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哈尔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00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4月24日、4月26日分别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以及《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4)。 2025年5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11.00元/股(含)调整为10.85元/股(含)。 二、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407,15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02%,其中,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47元/股,最低价为7.6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70,21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6 英科再生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英科再生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1.44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4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38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1.38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28元/股(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42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0.39元/股,最低价为25.4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176.4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9:21 苏州科达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苏州科达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对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完成回购且尚未使用的3,243,680股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原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剩余3,720,459股回购股份用途维持不变。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减持已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6年2月20日,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3,720,459股的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65%)。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尚未出售公司回购股份。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根据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
2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公司将按照规定和计划要求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适时实施股票出售,存在出售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及是否可按期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 无 【19:16 三花智控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三花智控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6.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5年1月8日,公司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具体关于回购股份的信息详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5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6.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5.75元/股。 2025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35.75元/股(含)调整为人民币60.00元/股(含),并同时对回购实施期限延长2个月,延期至2026年2月28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并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6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28%,最高成交价为47.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6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5,988,421.8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计划。回购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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