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荣利营造: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公告
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Wing Lee Development Construction Holdings Limited 榮利?造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9639)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中期業績公告 榮利?造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或「我們」)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報告期」)的未經審計簡明綜合中期業績,連同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上一期間」)的比較數字。
截至9月30日止六個月 2025年 2024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未經審計) 收益 5 252,432 400,813 服務成本 (200,283) (320,535) 毛利 52,149 80,278 — 銷售及?銷開支 (4,099) 一般及行政開支 (22,880) (20,528)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減值虧損撥回 (445) 1,204 其他收入 309 495 其他收益 21 172 — 上市開支 6 (13,156) 經?溢利 25,055 48,465 財務成本淨額 7 (1,926) (1,477) 除所得稅前溢利 6 23,129 46,988 所得稅開支 8 (3,919) (9,447) 期內溢利 19,210 37,541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之每股盈利(元) 基本及攤薄 10 0.02 0.05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截至9月30日止六個月 2025年 2024年 附註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未經審計) 期內溢利 19,210 37,541 其他全面(虧損)╱收入: 隨後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離職後福利責任的重新計量 (78) 129 期內其他全面(虧損)╱收入(扣除稅項) (78) 129 期內全面收入總額 19,132 37,670 於2025年9月30日 2025年 2025年 9月30日 3月31日 附註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 (經審計) 資產 非流動資產 物業及設備 120,530 102,513 使用權資產 40,103 40,899 無形資產 2,565 2,814 按金及預付款項 1,503 6,456 遞延所得稅資產 2,776 2,887 非流動資產總值 167,477 155,569 流動資產 存貨 450 459 貿易應收款項 11 40,260 20,108 合約資產 12 331,341 270,693 按金、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 13,385 6,005 — 可收回所得稅 2,784 已抵押銀行存款 19,922 19,922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38,050 93,676 流動資產總值 443,408 413,647 資產總值 610,885 569,216 負債 非流動負債 借款 17,658 4,051 租賃負債 4,744 5,370 遞延稅項負債 10,267 10,210 長期服務金撥備 1,106 1,049 9月30日 3月31日 附註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 (經審計) 流動負債 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保留金 13 80,895 91,977 — 合約負債 12 3,030 應計費用、撥備及其他應付款項 46,573 42,212 — 應付董事款項 6,500 租賃負債 5,114 4,521 借款 63,167 58,233 — 即期稅項負債 950 流動負債總額 206,229 196,943 負債總額 240,004 217,623 資產淨值 370,881 351,593 權益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股本 14 10,000 10,000 儲備 360,881 341,593 權益總額 370,881 351,593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 1 一般資料 榮利?造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於2024年5月17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第22章,1961年第3號法例,經綜合及修訂)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註冊辦事處地址為89 Nexus Way,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9009,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主要從事土木工程、機電工程及新能源業務(「上市業務」)。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為榮利綠色發展有限公司。本集團的最終控股方為姚宏利先生、姚宏隆先生及陳魯閩先生。 本公司於2024年10月9日在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首次上市。 除非另有說明,本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以元(「元」)列報。本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已於2025年11月26日經董事會批准刊發。 本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未經本公司外部核數師審計或審閱,但已經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 2 重組 為籌備本公司股份上市(「上市」),本集團已進行集團重組(「重組」),據此,上市業務被轉讓予本公司,且本公司成為現時組成本集團的各公司的控股公司(有關重組的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9月27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中「歷史、發展及重組」一節)。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乃根據香會計師公會(「香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會計準則(「香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D2的適用披露規定編製。本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本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不括一般載於年度綜合財務報表的所有類型的附註。因此,其應與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本集團年度經審計綜合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4 會計政策 所應用的會計政策與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本集團年度經審計綜合財務報表所述一致,惟所得稅估計及下文所載的採納新訂及經修訂準則除外。中期所得稅按照預期全年盈利總額的適用稅率計提。 (a) 本集團採納的經修訂準則 因本集團並未進行任何涉及無法兌換為其他貨幣之外幣的外幣交易,本集團已將香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會計準則第21號的修訂,外幣— 匯率變動的影 缺乏可兌換性應用於本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 以下為已頒佈但尚未被本集團提早採用的準則修訂本: 於以下日期或 之後開始的年度 期間生效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及 金融工具分類及計量 2026年4月1日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 (修訂本)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號、 對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 2026年4月1日 — 香財務報告準則 準則的年度改進 第11卷 第7號、香財務報告 準則第9號、香財務 報告準則第10號及 香會計準則第7號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8號 財務報表的呈列及披露 2027年4月1日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9號 無公眾問責性的附屬公司: 2027年4月1日披露 香詮釋第5號(修訂本) 借款人按要求償還條款之 2027年4月1日 有期貸款之分類 香財務報告準則第10號 投資與其聯?公司或合? 待定 及香會計準則第28號 公司間之資產出售或注資 (修訂本) 本集團將於上述新準則及現行準則修訂本及詮釋生效時予以應用。 上述新會計準則、會計準則的修訂及詮釋已頒佈但並未於本報告期 強制生效,且本集團並無提早採納。預期該等準則於當期或未來報告期對本集團及對可預見的未來的交易並無重大影。 收益 截至9月30日止六個月 2025年 2024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未經審計) 土木工程 139,508 303,812 機電工程 95,382 80,728 新能源 11,160 9,923 其他 — — 材料銷售 1,000 — 租賃機械 6,382 5,350 252,432 400,813 分部資料 主要經?決策(「主要經?決策」)被視為本公司主席及行政總裁姚宏利先生及執行董事陳魯閩先生。主要經?決策將本集團的業務視為三個主要業務分部,即(i)土木工程;(ii)機電工程;及(iii)新能源,並相應審閱財務資料。 — (i) 土木工程 主要從事土木工程,我們專注於地盤平整工程以及道路及渠務工程。我們的地盤平整工程通常括土方工程、挖掘工程及鋼結構安裝。我們的道路及渠務工程主要括建造及整改道路、行車道及行人道、建造有蓋行人通道、翻新隧道及行人天橋、為行人天橋、高架行人道及隧道提供暢道通行設施、建造排水系統、沙井、電纜槽以及安裝水喉總管及污水管; — (ii) 機電工程 主要從事電纜工程,通常括電纜挖溝、鋪設及接駁,並涉及挖掘、修復及雜項建築(如混凝土澆築)工程、交通影評估以及緊急及電纜故障維修;及 — (iii) 新能源 主要從事太陽能光伏系統工程的設計、安裝及維護工程,以及新能源設備的銷售與分銷。 經調整除所得稅前溢利的計量方式與本集團的除所得稅前溢利一致,且有關計量並不括其他收入、其他收益、財務收入、財務成本、金融資產減值虧損以及總辦事處及公司一般及行政開支。 分部間銷售及轉讓乃按當時市價參考出售予第三方時所用售價進行交易。 有關上述分部的資料呈報如下。 (a) 分部收益及業績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未經審計) 土木工程 機電工程 新能源 其他 總計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益 139,508 95,382 11,160 6,382 252,432 收益確認時間 — — — — 於某個時間點 1,854 1,854 — 於一段時間 139,508 95,382 9,306 6,382 250,578 139,508 95,382 11,160 6,382 252,432 分部溢利 27,585 19,153 1,355 4,056 52,149 土木工程 機電工程 新能源 其他 總計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益 303,812 80,728 9,923 6,350 400,813 收益確認時間 — 於某個時間點 — — — 1,000 1,000 — 於一段時間 303,812 80,728 9,923 5,350 399,813 303,812 80,728 9,923 6,350 400,813 分部溢利 48,129 23,734 2,986 5,429 80,278 本集團位於香。截至2025年及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所有收益產生自香的外部客戶。 分部溢利與期內溢利的對賬如下: 截至9月30日止六個月 2025年 2024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未經審計) 分部溢利 52,149 80,278 未分配金額: — 銷售及?銷開支 (4,099) 一般及行政開支 (22,880) (20,528) 金融資產(減值虧損)╱減值虧損撥回 (445) 1,204 — 上市開支 (13,156) 其他收入 309 495 其他收益 21 172 財務成本淨額 (1,926) (1,477) 所得稅開支 (3,919) (9,447) 期內溢利 19,210 37,541 (c) 分部資產及負債 由於並無定期向主要經?決策提供分部資產或分部負債分析,故 並無呈列分部資產或分部負債分析。 截至9月30日止六個月 2025年 2024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未經審計) 僱員福利開支(括董事薪酬) 77,702 79,602 物業及設備折舊 9,823 7,873 使用權資產折舊 3,976 1,392 捐贈 161 3,180 與短期機械租賃有關的開支 6,739 13,737 與其他短期租賃有關的開支 114 1,398 — 上市開支 13,156 7 財務成本淨額 截至9月30日止六個月 2025年 2024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未經審計) 財務收入: —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73 33 財務成本: — 銀行貸款利息開支 (479) (1,334) — 租賃負債利息開支 (239) (23) — 租購利息開支 (1,281) (153) (1,999) (1,510) 財務成本淨額 (1,926) (1,477) 截至9月30日止六個月 2025年 2024年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未經審計) 即期所得稅 3,751 10,164 遞延所得稅 168 (717) 所得稅開支 3,919 9,447 根據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的規則及法規,本公司及分別於開曼群島及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的集團公司毋須繳納任何所得稅。 其他集團公司須繳納香利得稅。香利得稅按期內估計應課稅溢利的16.5%計算,惟一個符合兩級利得稅制度的實體除外,據此,其應課稅溢利的首筆2.0百萬元按8.25%的稅率課稅,而其餘應課稅溢利按16.5%的稅率課稅。 9 股息 董事不建議派付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股息。 於2024年9月(於上市前),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期間,本公司已宣派中期股息約30,000,000元,其中約23,637,000元已以現金結清,及約6,363,000元則抵銷應收董事款項總額。除上述外,董事不建議派付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股息。 (a) 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除以各期間已發行普通股 加權平均數計算。用於該目的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已分別就2024年6 月26日完成重組的相關股份發行的影及於2024年10月9日進行的普 通股資本化發行而作出追溯性調整。 截至9月30日止六個月 2025年 2024年 (未經審計)(未經審計) 期內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千元) 19,210 37,541 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千股) 1,000,000 750,000 每股基本盈利(元) 0.02 0.05 (b) 攤薄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本公司並無任何發行在外的潛在攤薄 股份。因此,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11 貿易應收款項 2025年 2025年 9月30日 3月31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 (經審計) 流動資產總值 貿易應收款項 44,674 24,545 減:減值撥備 (4,414) (4,437) 貿易應收款項淨額 40,260 20,108 2025年 2025年 9月30日 3月31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 (經審計) 30日內 35,580 16,041 31至60日 1,738 2,121 61至90日 310 271 91至180日 1,180 892 180日以上 5,866 5,220 44,674 24,545 提供予客戶的信貸期介乎7日至60日。本集團的貿易應收款項以元計值。 貿易應收款項的賬面值與其公平值相若。 12 合約資產及合約負債 計入合約資產╱(負債)如下: 2025年 2025年 9月30日 3月31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 (經審計) 合約資產 未開票收益 297,580 240,970 已開票應收保留金 41,705 37,200 合約資產總值 339,285 278,170 減:減值撥備 — 未開票收益 (6,817) (6,475) — 已開票應收保留金 (1,127) (1,002) 合約資產淨值 331,341 270,693 — 合約負債 (3,030) 2025年 2025年 9月30日 3月31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 (經審計) 貿易應付款項 69,218 80,368 應付保留金 11,677 11,609 80,895 91,977 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保留金乃以元計值,且賬面值與其公平值相若。 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保留金基於發票日期的賬齡分析如下: 貿易應付款項 2025年 2025年 9月30日 3月31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 (經審計) 30日內 37,590 36,336 31至60日 3,906 10,750 61至90日 7,208 19,580 90日以上 20,514 13,702 69,218 80,368 應付保留金 2025年 2025年 9月30日 3月31日 千元 千元 (未經審計) (經審計) 30日內 215 45 31至60日 60 239 61至90日 13 37 90日以上 11,389 11,288 股份數目 股本 元 法定: 於2024年5月17日(註冊成立日期) 38,000,000 380,000 變動(附註i) 1,462,000,000 14,620,000 於2024年9月30日、2025年3月31日及 2025年9月30日 1,500,000,000 15,000,000 已發行: — 於2024年5月17日(註冊成立日期) 1 根據重組已發行的股份 999 10 於2024年9月30日 1,000 10 根據資本化發行已發行的股份(附註ii) 749,999,000 7,499,990 根據股份發售已發行的股份(附註iii) 250,000,000 2,500,000 於2025年3月31日、2025年9月30日 1,000,000,000 10,000,000 (i) 法定股本增加 根據股東日期為 2024年 9月 20日的書面決議案,通過增設額外 1,462,000,000股每股面值0.01元的股份,本公司的法定股本由380,000元(分為38,000,000股每股面值0.01元的股份)增至15,000,000元(分為1,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1元的股份)。 於2024年10月9日,資本化發行已根據股東日期為2024年9月20日的決議案生效。本公司透過資本化,以本公司股份溢價賬中7,499,990元的金額,向於2024年10月9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份持有人發行 749,999,000股每股面值0.01元的股份。 (iii) 股份發售 本公司於2024年10月9日透過香公開發售方式發行合共250,000,000股股份,每股發行價為0.73元,並成功於聯交所主板上市,所得款項總額約為182,500,000元。扣除銷費及相關開支33,200,000元後,所得款項淨額約為150,000,000元。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全球經濟繼續面臨眾多不確定性和挑戰,地緣政治衝突持續影全球產業鏈與供應鏈穩定性。儘管國家經濟展現復甦跡象,惟香本地建造業仍然面對多項挑戰,如建築成本上漲、勞工短缺等。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形勢,本集團保持樂觀態度,積極尋求機遇,以創新的解決方案及靈活的?運策略發揮自身競爭優勢,實行「新能源+綠色建築」雙輪驅動的業務策略,在原有基建項目的穩定基礎上,同步大力發展新能源業務,以推動業務增長。 發展新能源領域是全球大勢所趨。特別是中國,在新能源和環保領域制定了宏大的目標與政策框架,括「雙碳目標」(2030年前碳達峰、2060年前達碳中和),並通過「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十五五」規劃籌備,以及一系列政策推動實施。這些政策不僅助力國家的綠色發展,也成為全球氣候治理的一大貢獻力量。 本集團以成為香綠色基建先鋒為目標,積極承接新能源項目,致力推動可再生能源的應用和發展,以為企業及社會帶來長期的可持續發展效益。 業務回顧 本集團為從事土木、機電工程以及新能源業務的具規模香承建商。本集團的土木工程專注於地盤平整、道路及渠務、水務以及鋼結構工程;機電工程則專注電力系統相關工程及緊急維修工程。新能源業務方面,本集團承接太陽能光伏工程,分銷多種電動商用車及電動工程機械,承建充電樁及後續維護、充電及換電、回收及儲能等業務。 報告期內,本集團新能源業務收益約11.2百萬元,較去年同期增長1.2百萬元或12%。報告期內,本集團新能源業務取得進一步進展,成功承接香藍地石礦場攪拌站建設之相關工程,本集團提供相關土建工程、基礎建設、配套設施的建造與安裝。該項目不僅是香首座全流程智能化攪拌站,更規劃建設七條生產線,建成後將成為全國規模最大的智能化攪拌站。同時,集團亦已獲取多份新能源設備採購訂單,展現新能源業務的規模及盈利能力持續增長。 此外,本集團聯同三一集團有限公司、寧德時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行業巨頭成立「零碳智能聯盟」,打造光伏、儲能、充換電、綠色交通智能應用的全產業鏈解決方案。同時,本集團建構「零碳智能空間」,用以展示各種電動重型貨車、電動建築用車輛、換電站等新能源設備,冀將其打造成綠色科技的示範基地。報告期內,透過整合三一集團的技術落地,本集團新能源業務成功獲取工程項目及實現收入。隨著聯盟日漸壯大,有更多不同業界領先企業加入,涵蓋乘用車及商用車充電、換電等不同領域,未來在業界的影力預期將可持續提升。我們預料,憑藉聯盟成員的技術及網絡,本集團於新能源分部的競爭力將進一步提升。 土木工程 報告期內,本集團土木工程業務錄得收益約139.5百萬元,較去年同期減少164.3百萬元或54%。土木工程業務收入減少,主要由於(i)報告期內若干土木項目接近竣工,收入貢獻遞減;及(ii)其他近期投標中標的土木項目尚處於初步階段,報告期內尚未確認收入。本集團憑藉自身大型項目的豐富行業經驗及專業能力,新增多個公?項目,如香國際機場五號停車場、香路政署九龍城區項目、南丫島發電廠道路及渠務工程、以及古洞北新發展區工程等。 於報告期內,本集團機電工程收益約為95.4百萬元,較去年同期增加約14.7百萬元或18%,主要由於九龍及新界輸電電纜壕坑挖掘及鋪設工程總承建商的為期8年主合約的生效。同時,本集團亦曾擔任分承建商,負責深水?及黃大仙區配電電纜溝的開挖及鋪設工程。於報告期內,本集團獲授新合約,為中華電力輸電變電站的配電房供應及安裝滴水盤。憑藉穩定的技術及豐富經驗,本集團多個項目均提前於預定竣工日期完成,這有助本集團與多間公?機構及中華電力建立長期業務關係,並將透過爭取更多合作機會進一步深化有關合作。 未來展望 新能源業務 為實現國家「雙碳」目標,香致力於2050年前達致碳中和。香特區政府於行政長官2025年施政報告(「施政報告」)中明確表示,將加速綠色技術落地,新能源產業將發揮關鍵作用。受惠於政府多項利好措施,本集團預計,新能源業務將成為增長引擎,推動本集團未來發展。展望未來,本集團將持續發展更多新能源項目,構建「光、儲、充、換、回收」新能源服務方案,通過智能化設備的應用和先進技術,提升建築工程的執行力與效率,進一步鞏固集團在市場中的核心優勢,拓展業務增長空間。憑藉「零碳智能聯盟」成員間的協同效應,本集團將繼續整合推進三一集團、寧德時代等巨頭之技術落地,為全提供技術支援及服務,帶動行業數字化、智能化和低碳化轉型。 土木工程 隨著香基礎建設發展步伐加快,土木工程行業仍是重點發展領域。根據香特區政府2025年施政報告,政府將推動「北部會區」、河套區、新田等地多個項目建設。除未來五(5)年每年撥付約1,200億元用於基本工程開支外,政府更政府將加快交通及基礎建設工程,括古洞站、洪水橋站的建設工程,以及跨境鐵路項目。本集團將繼續積極參與大型建設項目(括最新的藍地石礦場攪拌站項目),並憑藉自身優勢積極參與項目投標,以實現穩定的利潤增長。 機電工程 中華電力早前公佈五年發展計劃(2024–2028年),將投入529億元用於擴建電力基礎設施和支持能源轉型,這勢將增加電纜基建工程的需求,以實現2040年前逐步淘汰燃煤發電的目標。中華電力正與香特區政府緊密合作,將香北部會區發展成為創科中心,當中需持續提升輸配電基建,預料涉及更多機電工程。本集團作為中電集團的重要合作伙伴,承擔香多個區域的電力維護及升級項目。未來本集團將積極參與電纜升級、智能電網等有關項目,促進業務可持續發展。 總結 董事會認為,儘管外部短期挑戰持續存在,本集團之土木工程及機電工程業務仍保持穩定,且新能源業務已順利進入快速發展階段。目前,新能源板塊雖仍處於戰略初始投資階段,相關支出規模較大,但隨著多個項目逐步落地實施,以及零碳智慧聯盟之協同效應逐步顯現,本集團有信心新能源業務將由投資階段過渡至增長階段,持續帶來新增訂單並實現穩定收入,最終成為推動整體業績增長之新增長引擎,為股東帶來更為可觀之回報。本集團現有土木工程及機電工程業務已融入新能源技術,促使各業務板塊間形成互補與協同效應,進一步強化本集團之競爭優勢,並為未來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收益 我們的收益由上一期間的約400.8百萬元減少約148.4百萬元或37%至報告期的約252.4百萬元,主要是由於土木工程收益減少約164.3百萬元。 土木工程收益減少主要由於(i)若干土木項目於報告期內接近竣工,其收益貢獻逐漸減少;及(ii)其他近期中標的土木項目尚處於初步階段,報告期內尚未確認收益。 毛利及毛利率 我們的毛利由上一期間的約80.3百萬元減少約28.2百萬元或35%至報告期的約52.1百萬元。報告期的整體毛利率約為20.7%,相較於上一期間的20.0%,整體大致維持穩定。 銷售及?銷開支 於報告期,我們的銷售及?銷開支增加約4.1百萬元。該增加主要是由於報告期內為推廣及?運新開發的新能源設備銷售與分銷業務及零碳智能空間所產生的開支增加。 一般及行政開支 我們的行政開支由上一期間的約20.5百萬元增加約2.4百萬元或約12%至報告期的約22.9百萬元。該增加主要是由於上市後法律及專業費用增加約1.4百萬元。 報告期的實際稅率約為16.9%,低於上一期間的20.1%。報告期的實際稅率下降主要是由於計入上一期間的約13.2百萬元的就稅務而言不可扣減的上市開支。 倘將該等一次性上市開支從除所得稅前溢利中扣除,我們於上一期間的實際稅率將約為15.7%。 期內溢利 由於上述因素,期內溢利由上一期間的約37.5百萬元減少約18.3百萬元或約49%至報告期的約19.2百萬元。 流動資金、財務資源及資本架構 本集團主要透過股本、借款及經?所得現金為流動資金及資本要求提供資金。 於2025年9月30日,本集團資本架構括權益約370.9百萬元(2025年3月31日:351.6百萬元)、銀行借款約80.8百萬元(2025年3月31日:62.3百萬元)及租賃負債約9.9百萬元(2025年3月31日:9.9百萬元)。本公司股份於2024年10月9日在聯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的資本架構從彼時概無變動。因此,於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總額的面值為10,000,000.00元,由1,000,000,000股本公司股份組成,每股面值0.01元。 現金狀況及可用資金 於報告期,本集團維持穩健的流動資金狀況,?運資金由我們的經?現金流量及借款融資。於2025年9月30日,我們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約為38.1百萬元(2025年3月31日:93.7百萬元)。 於2025年9月30日,本集團的流動比率約為2.15倍(2025年3月31日:2.10倍)。 資本負債率 於2025年9月30日,本集團的資本負債率約為24.5%(2025年3月31日:20.5%),按相關期末借款總額及租賃負債除以權益總額計算。 於2025年9月30日,本集團的流動資產淨值為237.2百萬元(2025年3月31日:216.7百萬元)。於報告期,流動資產淨值狀況並無重大變動。 本集團的政策為定期監督其流動資金需求及借貸契諾的合規情況,確保其維持充裕現金儲備及取得銀行足夠承諾信貸融資,以滿足其流動資金需求。董事會知悉並無任何流動資金問題可能引對本集團持續經?的能力的嚴重懷疑。 財務政策 本集團面臨與貿易應付款項及融資義務結算相關的流動性風險,亦面臨與現金流量管理相關的流動性風險。本集團的政策為定期監察當前及預期流動性需求,以確保維持充足的現金儲備,以滿足短期及長期流動性需求。 資產抵押 於2025年9月30日,賬面淨值分別為30.4百萬元及49.6百萬元的租賃土地及物業與設備(2025年3月31日:分別為26.1百萬元及24.8百萬元)已予抵押作為本集團借款的抵押品。 資本開支及資本承擔 本集團於報告期的資本開支約為34.1百萬元(上一期間:20.3百萬元),因購買物業及設備而產生。於2025年9月30日,本集團就購買物業及設備已簽訂但未於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中撥備的資本開支為23.1百萬元(於2025年3月31日:24.8百萬元)。 重大投資及資本資產的未來計劃 除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一節所披露外,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並無重大投資及資本資產的其他計劃。 或然負債 於2025年9月30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本集團的貨幣資產、負債及交易主要以元計值。就各集團實體功能貨幣以外的貨幣計值的貨幣資產及負債而言,本集團並無面臨重大外匯風險。 由於外匯風險被視為不重大,本集團目前並無制訂外匯對沖政策。然而,管理層將繼續密切監察本集團的外匯風險敞口,並於必要時考慮對重大外匯敞口進行對沖。 附屬公司、聯?公司及合?企業的重大投資及重大收購以及出售 2025年4月1日,榮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間接全資擁有附屬公司)作為買方,與中富香機械有限公司(賣方)簽訂購買協議(「購買協議」)。根據該協議,賣方同意出售、買方同意收購一套集成式充換電站、一套電動挖掘機遠程控制站及其他雜項零部件,代價為1,731,812.00元(「購買」)。 鑒於榮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曾於2024年10月22日、2025年2月27日及2025年3月7日與中富香機械有限公司簽訂購買協議,分別以357,000.00元、8,388,600.00元及12,144,000.00元的代價購買各類工程機械(「先前購買」),用於本集團的業務經?及分銷。先前購買所獲工程機械主要括電動挖掘機、輪式裝載機、貨車及自卸車。先前購買相關購買協議的主要條款與本次購買協議載列條款大致一致。本次購買與先前購買的代價總額為22,621,412.00元。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報告期內,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投資、收購或出售附屬公司、聯?公司及合?企業的事項。 本公司致力於維持高水平的企業管治,以保障本公司股份持有人(「股東」)權益,並提升企業價值及問責性。 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作為自身的企業管治守則。董事會已檢討本公司的企業管治常規,並確認,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期間,除下文所披露偏離企業管治守則第C.2.1條守則條文外,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的所有守則條文。 企業管治守則守則條文第C.2.1條規定,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職責應有區分而不應由同一人士兼任。姚宏利先生(「姚先生」)為本集團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 姚先生主要負責整體管理、業務策略制定、項目管理及本集團?運的日常管理,對我們的發展及業務擴張發揮重要作用。鑒於姚先生於土木及電纜工程行業積累逾26年豐富經驗(括個人履歷及於本集團及其歷史發展中擔當的重要角色),董事會認為,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職務由同一人士兼任將提供強而有力且貫徹一致的領導力,這有利於本集團的管理及表現。董事會將繼續審閱本集團企業管治架構的成效並評估是否有必要分離主席及行政總裁的職務。 董事會將繼續不時檢討其企業管治架構及常規,以確保遵守企業管治守則並維持高水平的企業管治,並作出董事會認為適當的必要安排。 遵守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C3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作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行為守則。 經向全體董事進行特定查詢後,各董事均確認其於報告期內及至本公告日期止整個期間一直遵守標準守則。於報告期內及至本公告日期止整個期間,本公司並不知悉可能掌握本公司內幕消息的僱員存在不遵守標準守則的情況。 隨著本公司股份於2024年10月9日於聯交所上市,股份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約為150.0百萬元,將用於招股章程所載用途。截至本公告日期,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一節先前所披露的所得款項淨額擬定用途並無變動。倘所得款項淨額並未即時用作擬定用途且在適用法律及法規允許的範圍內,所得款項淨額將存入持牌商業銀行及╱或其他認可金融機構(定義見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或其他司法權區的適用法律或法規)的短期計息賬戶。 下表載列自上市日期至2025年9月30日止所得款項淨額的擬定及實際用途:所得款項淨額 於2025年 於2025年 預期悉數使用 擬定用途的 所得款項 9月30日的 9月30日的 所得款項淨額 所得款項淨額擬定用途 百分比 淨額 已動用金額 未動用金額 的時間表(%) (百萬元) (百萬元) (百萬元) 購置更多機電機械和設備 45 67.5 (19.1) 48.4 2026年6月 — 支付新項目的前期成本 35 52.5 (52.5) 不適用 — 招聘新員工 5 7.5 (7.5) 不適用 採購4S及企業計劃系統 5 7.5 (6.5) 1.0 2026年3月 — 一般?運資金 10 15.0 (15.0) 不適用 100 150.0 (100.6) 49.4 於2025年9月30日,本集團有417名僱員(於2025年3月31日:411名),其薪金及津貼乃根據彼等的表現、經驗及當時市場水平釐定。我們亦投資於持續教育及培訓計劃,括內部及外部培訓,以提升管理人員及其他僱員的技能及知識水平。我們亦已採納股份獎勵計劃及購股權計劃(統稱「股份激勵計劃」)(定義見招股章程)為股份激勵計劃的合資格參與提供激勵或獎勵。股份激勵計劃的詳情載於招股章程。自採納股份激勵計劃至本公告日期止,概無購股權或股份已根據股份激勵計劃授出、行使、註銷或到期。 於報告期,員工成本總額(括董事酬金)約為77.7百萬元(上一期間:79.6百萬元)。 購買、出售或贖回上市證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於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個月內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證券。 中期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就報告期派付任何中期股息。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已成立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其書面職權範圍符合上市規則。審核委員會由本公司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即徐女士、尚海龍先生及符合先生。徐女士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本集團於報告期的未經審計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未經本公司外聘核數師審閱,惟已由審核委員會審閱,其認為報告期內編製本集團未經審計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符合適用會計標準及規定以及上市規則,並且已作出適當的披露。 自2025年10月27日,本公司於香的總部及主要?業地點地址變更為香新界荃灣海盛路3號TML廣場30樓C室。 除本公告所披露外,於2025年9月30日後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概無發生其他重大事項。 刊發中期業績及中期報告 本中期業績公告於本公司網站(www.winglee.com.hk)及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刊發。 本公司的2025年中期報告載有上市規則規定的所有相關資料,其將於上述網站刊發,並將於適當時候寄發予本公司股東(倘要求)。 承董事會命 榮利?造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執行董事 姚宏利 香,2025年11月2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括執行董事姚宏利先生、姚宏隆先生及陳魯閩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尚海龍先生、符合先生及徐女士。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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