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3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兴图新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累计回购股份86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前述回购的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完成出售,公司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5年10月3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计划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按市场价格累计减持不超过866,6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84%。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形,公司将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5年11月26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出售已回购股份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减持均价为28.73元/股。本次减持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86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 1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首次出售回购股份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减持主体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减持回购股份收回的资金将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补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减持股份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跌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出售的委托; 3、每日出售的数量不得超过出售预披露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成交量的25%,但每日出售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 4、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出售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基于以上要求及市场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可能存在无法按计划完成减持的情形。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3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在本次减持期间内,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41 佩蒂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佩蒂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5年11月24日,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批准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含)——7,000万元(含)人民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26.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 本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9)。 2025年11月26日,公司首次实施了本次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回购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数量:309,550股,占公司实施首次回购前一交易日总股本(248,830,340股)的比例0.1244%; (三)回购价格:最高成交价18.96元/股,最低成交价18.77元/股,回购均价18.85元/股; (四)成交总金额:5,834,400.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事项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符合既定回购方案。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竞价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和董事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06 泉阳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泉阳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2025年3月28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单日余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自有流动资金购买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决议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和管理,授权期限自2025年3月28日至2026年3月29日内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11月份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情况如下: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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