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龙蟠科技:海外监管公告 - 补充说明暨风险提示公告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 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465)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茲載列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s://www.sse.com.cn/)刊發的《補充說明暨風險提示公告》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石俊峰 中國?南京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石俊峰先生、呂振亞先生、秦建先生、沈志勇先生及張羿先生;非執行董事朱香蘭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李慶文先生、葉新先生、耿成軒女士以及康錦里先生。 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5-144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说明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43)。本次协议合作期限较长,协议履行过程中,公司可能存在未能及时供货、产品质量不达要求等情况,导致公司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实际销售数量、金额及收入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协议存在一定时间的交货周期,具体收入需根据协议履约、交货进度逐步体现,收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根据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锂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锂源”)及控股孙公司南京锂源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锂源”)于 2025年 11月 24日与楚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能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武汉楚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楚能”)、孝感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孝感楚能”)及宜昌楚能新能源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楚能”)共同签署了《<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对原常州锂源、南京锂源与武汉楚能、孝感楚能、宜昌楚能签订的《生产材料采购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以下合称“《原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补充与修订。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143)。 鉴于本次合作涉及金额较大、履约周期较长,为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现补充风险提示如下,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行业波动及客户需求变化的风险 锂电池目前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上述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产业相关政策的影响较大。此外,锂电池产业链亦受到原材料价格和行业技术路线的显著影响。上述因素共同导致锂电池行业可能出现一定的波动。若未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磷酸铁锂产品的市场空间受到负面影响,进而对本次《补充协议二》及《原协议》的履行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二》及《原协议》对合作期限内不同年份的供应量约定有所差异,2026年供应总量为 10万吨,2027年~2030年每年供应总量为 30万吨。 上述约定主要基于楚能新能源未来五年的经营需要,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但若客户新建产能投入使用不及预期、锂电池行业整体有所波动、行业对产品性能和技术路线的需求发生变化、抑或楚能新能源其他合格供应商竞争加剧,均可能导致其对公司产品实际需求与协议签订时的预计存在差别,进而影响其对公司的采购履约。 二、本次签订的合同为合作协议,具体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二》及《原协议》为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合同的具体执行以实际订单为准,合同项下实际采购量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存在一定时间的交货周期,具体收入需根据协议履约、交货进度逐步体现,收入确认存在不确定性。 三、公司可能无法履约将导致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的风险 本协议对公司合同期限内的保证供应量以及违约和赔偿责任进行了约定。在楚能新能源未违约以及未经其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若公司擅自停止或暂停供货,需按照未交付部分产品总金额的 5-10倍承担违约金;并赔付楚能新能源停工损失。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公司未能及时供货、产品质量不达要求等情况而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的风险。 四、执行周期较长可能无法全面履约的风险 本次《补充协议二》及《原协议》涉及的供应量较大、执行周期较长,期间可能面临因公司或客户经营状况变化、行业环境变化、政策调整等多重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双方出现履约意愿变更的情形,进而导致无法全面履约的风险。 五、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补充协议二》及《原协议》的履行还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变化、法律法规调整、双方合作协同效果不及预期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11月 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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