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佑驾创新: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H股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證券的要約邀請或招攬,或訂立協議以進行任何該等事宜的邀請,亦非旨在邀請收購、購買或認購任何證券的任何要約。 本公告不會直接或間接於或向美國派發。本公告不構成亦不屬於在美國境內或有關要約屬違法的任何其他司法管轄區出售證券的任何要約或招攬購買或認購證券的一部分。本公告所述證券並無亦不會根據經不時修訂的1933年美國證券法或美國任何州的證券法登記,且不得於美國境內提呈發售或出售,除非已登記或符合適用的登記豁免。任何在美國進行的證券公開發售將通過招股章程進行。該招股章程將含有關本公司作出要約及其管理層以及其財務報表的詳細資料。本公司不會在美國進行任何證券的公開發售。 Minieye Technology Co., Ltd 深圳佑駕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2431) 根據一般授權配售新H股 整體協調人及聯席配售代理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5年11月26日(交易時段前),本公司與聯席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據此,本公司同意委任聯席配售代理,而各聯席配售代理同意作為本公司的代理盡最大努力促使不少於六(6)名承配人按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14.88元認購最多14,012,800股新H股。 配售協議的主要條款如下: 配售協議 日期 2025年11月26日(交易時段前) 訂約方 (1) 本公司;及 (2) 聯席配售代理。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各聯席配售代理及彼等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第三方。 承配人 預期聯席配售代理將盡最大努力促使不少於六(6)名承配人(將為機構、企業專業及其他投資)認購配售股份。 配售股份的承配人須由聯席配售代理釐定及須符合上市規則的規定,且各承配人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均須為獨立第三方。預期概無承配人將於緊隨配售事項完成後成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 配售股份 配售事項項下的配售股份總數為最多14,012,800股新H股,佔於本公告日期已發行股份數目(即406,746,400股股份,不括庫存股份)的約3.45%及經配發及發行配售股份擴大後的已發行股份數目(即420,759,200股股份,不括庫存股份)的約3.33%(假設配售股份獲悉數配售,且除已配發及發行的配售股份外,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自本公告日期至配售事項完成之日為止並無變動)。配售事項項下的配售股份的最高數目的總面值將為人民幣14,012,800元。 配售價 配售價每股配售股份14.88元較: (a) 股份於2025年11月25日(即配售價釐定之日)於聯交所所報的收市價每股16.53元折讓約9.98%;及 (b) 股份於截至2025年11月24日(即緊接配售價釐定之日前的最後交易日)(括該日)止最後五個連續交易日於聯交所所報的平均收市價每股約17.30元折讓約13.99%。 配售價乃根據市場狀況及股份的現行市價釐定,並由本公司與聯席配售代理經公平磋商後達致。 配售佣金 根據配售協議應付聯席配售代理的配售佣金乃經本公司與聯席配售代理參考同類交易的現行市場佣金費率後經公平磋商後達致。 配售股份的權利 配售股份將由本公司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及當由本公司配發及發行時,將在所有方面與屆時已發行的不附帶所有留置、抵押及產權負擔的其他股份享有同等地位,並擁有配售股份發行之日賦予其的所有權利,括獲得於配售股份發行之日或之後宣派、作出或派付的所有股息的權利。 配售事項的條件 配售事項須待(其中括)以下條件獲達成或豁免(倘適用)後,方告完成:(a)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買賣,而有關上市及批准其後並無於完成之前遭撤銷;及 (b) 在完成之前,不應發生以下情況: (i) 本公司或本集團整體的財務狀況或其他方面的狀況,或收益、資產、業務、經?或前景發生任何重大不利變動,或任何合理可能涉及重大 不利變動的發展;或 (ii) (a)本公司任何證券於香聯交所(除與配售事項有關的任何短暫停牌或暫停買賣外)或本公司證券獲准或上市交易的任何其他交易所或場外市場的任何暫停或限制交易,或(b)於香聯交所、紐約證券交易 所、倫敦證券交易所、納斯達克全球市場、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任何全面暫停或限制交易;或 (iii) 香、中國或與本集團或配售事項有關的任何其他司法權區(統稱「相關司法權區」,各為「相關司法權區」)爆發或升級敵對行動或其他緊急狀態或災難或危機或封鎖、恐怖主義行為、疾病或流行病或大流行 病,或宣佈國家緊急狀態或戰爭或其他災難或危機;或 (iv) 任何相關司法權區的商業銀行或證券結算或清算服務出現任何重大中斷,及╱或任何相關司法權區的相關當局宣佈商業銀行活動的全面暫停;或 (v) 任何相關司法權區的金融市場或國際金融、政治或經濟狀況、貨幣匯率、外匯管制或稅收出現任何重大不利變動或涉及潛在重大不利變 動或影的發展, 據聯席配售代理全權判斷,將使配售事項或執行認購或購買配售股份的合約變得不可行或不明智,或將嚴重妨礙配售股份在二級市場的交易;(c) 本公司根據配售協議作出的陳述及保證於截至配售協議日期及交割日期屬真實、準確且並無誤導成分; (d) 本公司已於交割日期或之前遵守配售協議項下所有協議及承諾,並達成所有其應遵守或應達成的條件;及 (e) 聯席配售代理於交割日期已接獲相關法律意見及配售協議所載之其他文件。 除上述條件(a)外,聯席配售代理可全權酌情豁免上文所載配售事項的其他條件。 配售事項的完成 在上文所載的配售事項條件獲達成或豁免的前提下,配售事項應於2025年12月3日或本公司與聯席配售代理書面協定的有關其他時間及╱或日期(「交割日期」)完成。 申請上市 本公司將向上市委員會申請批准配售股份上市及買賣。 中國監管部門備案 於配售股份獲發行並於聯交所上市後,本公司將根據相關適用法律及法規進行中國監管部門備案,括中國證監會備案。 本公司的禁售承諾 根據配售協議,未經聯席配售代理事先書面同意,本公司不得,於配售協議日期至交割日期後滿90日止期間:(i)直接或間接促成或安排或促使配售、配發或發行或提呈配發或發行或授出任何購股權、權利或認股權證以認購本公司任何股本證券或可轉換或可行使或可交換為本公司股本證券的任何證券,或訂立任何交易旨在或可能合理預期將導致任何上述事宜(不論是實際處置或因現金結算或其他方式而有效經濟處置);(ii)訂立任何掉期或類似協議將該等股份所有權的經濟風險全部或部分轉移,不論上文(i)或(ii)所述的任何有關交易是否將以交付股份或有關的其他證券,以現金或其他方式進行結算;或(iii)公開宣佈有意落實任何有關交易。上述限制將不適用於根據配售協議發行配售股份。 發行配售股份的一般授權 配售股份將由本公司根據一般授權發行,據此,董事會獲授權發行、配發及買賣不超過本公司於2025年5月23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當日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的20%(即不超過合共79,989,280股股份)。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根據一般授權發行6,800,000股H股。董事會已根據一般授權批准配售事項,故配售及發行配售股份毋須經股東進一步批准。 配售事項及認購事項對本公司股權架構的影 下表載列本公司(i)於本公告日期;及(ii)緊隨配售事項完成後(假設配售股份獲悉數配售,且除已配發及發行的配售股份外,本公司已發行股份自本公告日期至配售事項完成之日為止並無變動)的股權架構。 緊接配售事項完成前 緊隨配售事項完成後 佔本公司 佔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 已發行股份 所持股份 總數的 所持股份 總數的 (1) (1) 數目 概約百分比 數目 概約百分比 未上市股份 (2) 單一最大股東集團 54,393,436 13.37% 54,393,436 12.93% 持有的未上市股份 35,183,456 8.65% 35,183,456 8.36% 小計 89,576,892 22.02% 89,576,892 21.29% H股 (2) 單一最大股東集團 54,393,441 13.37% 54,393,441 12.93% 承配人 – – 14,012,800 3.33% 其他H股公眾持有人 持有的H股 262,776,067 64.61% 262,776,067 62.45% 小計 317,169,508 77.98% 331,182,308 78.71% 總計 406,746,400 100.00% 420,759,200 100.00% 附註: (1) 上表所載的若干金額及百分比數字已作約整,總金額與所列金額的算術總和的任何差異乃因約整所致。 (2) 於本公告日期,(i)由劉國清博士、楊廣先生、周翔先生、王啟程先生、閆勝業先生及吳建鑫先生組成的一致行動人士集團於約21.56%的股份中共同擁有權益,且根據經修訂一致行動人士協議,如在股東大會上一致投票時有任何異議,一致行動人士集團成員將遵照劉國清博士的投票,以達成一致同意;及(ii)劉國清博士憑藉其作為各員工持股計劃控股實體的普通合夥人的角色,被視為於員工持股計劃控股實體持有的約5.18%股份中擁有權益。因此,一致行動人士集團及員工持股計劃控股實體構成我們的單一最大股東集團,持有合共約26.74%的股份。 (3) 於本公告日期,概無承配人為主要股東,預期概無承配人將於緊隨配售事項完成後成為本公司的主要股東。 本公司確認,緊隨配售事項完成後,本公司的公眾持股量仍不少於經配售事項擴大後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不括庫存股份)的25%,符合上市規則第8.08(1)條附註(2)。 進行配售事項的理由及裨益 本集團致力於以技術創新塑造汽車智能化產業生態,改善道路安全,提升駕駛體驗,專注於智能駕駛、智能座艙、智慧出行、智慧物流等技術的創新與落地,憑藉全棧自研平台化技術、軟硬體一體化研發能力及先進的量產能力,堅持「客戶為先、聚焦場景、迭代產品、擴大邊界」策略,持續開發自動化程度不斷提高的解決方案,致力成為推動行業智能化變革的關鍵力量。 今年以來,在市場需求釋放、技術持續突破及政策積極支持的多重驅動下,無人物流車市場進入快速發展階段。多家頭部物流企業啟動大批量無人物流車採購計劃,多地政府亦積極開放無人物流車路權與運?牌照,持續鼓勵無人物流車業務規模化發展。基於本集團在前裝量產及無人小巴領域的深厚積累,以及對無人物流行業發展前景的看好,我們戰略性加大對L4無人物流車業務的投入,旨在充分把握市場快速增長的發展機遇。「小竹無人車」產品發佈至今2月餘,公司業務進展顯著,我們已在深圳、長沙實現產品交付運?,並在全國多個地方同步啟動業務測試與部署工作。 為在快速迭代的市場中持續佔據發展先機、推動無人物流車業務規模化擴張並加速形成商業閉環,我們需對無人物流車產品進行持續迭代優化,並同步推進業務拓展:一方面,我們需推動產品自動駕駛能力提升,適配更廣域的運?設計域(ODD),同時實現成本優化,進一步提升市場競爭力;另一方面,我們需升級業務運?平台以提升運?服務效率,並在全國重點區域拓展銷售與服務網絡。本次配售事項所募集資金,將為公司提供現金流,有效支無人物流車業務的研發投入與持續拓展。 為保障各業務板塊技術加速迭代,我們亦持續提升基礎研發平台的開發效率,為從前裝業務到L4級無人駕駛業務的全系解決方案開發提供技術賦能。隨著智能駕駛等級不斷提升及業務邊界持續拓展,市場對基礎技術平台的開發效率提出了更高要求。今年以來,為滿足中高階輔助駕駛及L4級智能駕駛的技術需求,本集團已持續加大研發投入,重點建設研發團隊與部署計算資源,旨在打造更高效的數據閉環能力,實現自動化數據處理與模型訓練,進而提升算法模型迭代效率與整體技術開發效率。本次配售事項所募集資金,將持續保障公司技術投入需求,為相關技術人員招聘、計算資源部署提供資金支持。 董事會認為,鑒於近期市場狀況,此次配售對本集團而言是一個機遇,也是一種合適的融資選擇,有助於本集團籌集額外資金以支持其業務增長,特別是無人物流車業務發展和基礎研發平台升級,並進一步使本公司股東結構和資本基礎多元化。在考慮了各種因素(括但不限於當前市場狀況)後,董事會認為配售協議的條款(括但不限於配售價以及應付予聯席配售代理的佣金)屬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用途 假設所有配售股份獲悉數配售予承配人,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總額預期合共約為208.51百萬元,而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佣金及估計開支後)預期合共約為204.43百萬元。每股配售股份的淨價約為14.59元。 本公司擬將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按以下金額分配並作以下用途:(i)約70%用於本集團L4無人物流車的業務發展,括新一代產品研發、運?平台升級及銷售網絡拓展;(ii)約30%用於基礎研發平台的升級,括數據閉環體系的效率提升,高效賦能前裝和L4無人車多產品線發展。 本公司擬於未來兩年將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撥作上述擬定用途。 倘配售事項的所得款項淨額未能即時撥作上述用途,或倘本公司未能實行所擬進行的未來發展計劃的任何部分,則本公司或會在證券及期貨條例或其他司法管轄區適用法律法規所界定的持牌銀行及╱或其他認可財務機構的短期計息賬戶存入該等資金。於此情況下,本公司將遵守上市規則項下的適用披露規定。 過往12個月的股本融資活動 於2024年12月27日,H股於聯交所主板上市。全球發售(括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1月20日的公告所披露的部分行使超額配股權)所籌得的所得款項淨額約為619.0百萬元(「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淨額」)。 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已根據招股章程所載的擬定用途動用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約226.9百萬元。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的未動用部分約為392.1百萬元(「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未動用部分」)。本公司擬繼續根據招股章程及本公司於2025年4月28日刊發的2024年年報所披露的擬定用途及相應分配動用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未動用部分。 於2025年7月9日,本公司根據2025年7月配售事項完成配售6,800,000股新H股,籌集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佣金及其他相關開支及專業費用後)約155.1百萬元(「2025年7月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有關2025年7月配售事項所得款項的擬定用途及相應分配的詳情,請參閱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7月3日及2025年7月9日有關2025年7月配售事項的公告(「2025年7月配售事項公告」)。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公司已根據2025年7月配售事項公告所載的擬定用途動用2025年7月配售事項所得款項約42.7百萬元。儘管本公司目前擬根據2025年7月配售事項公告所披露的擬定用途及相應分配動用2025年7月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本公司認為,配售事項籌集的額外資金將有利於本集團的整體增長與發展,並可對2025年7月配售事項所得款項所分配的擬定用途進行補充。 除上文所披露外,本公司於緊接本公告日期前12個月內並無進行任何涉及發行股本證券的融資活動。 由於配售事項的完成須待若干先決條件獲達成及聯席配售代理不行使其終止權利後方可作實,故配售事項會或未必會進行。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非文義另有所指,否則以下詞彙具有下列涵義: 「經修訂一致行動人士 指 劉國清博士、楊廣先生、周翔先生、王啟程先生、協議」 閆勝業先生及吳建鑫先生於2024年5月訂立的經修 訂一致行動人士協議 「董事會」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業日」 指 持牌銀行在香一般開放?業及聯交所在香開 放進行證券交易的任何日子(不括星期六、星期 日及香公眾假期) 「完成」 指 根據配售協議的條款及條件交割配售事項 「本公司」 指 深圳佑駕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14年12 月10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並於 2023年6月7日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其H股於聯交 所上市(股份代號:2431) 「一致行動人士集團」 指 劉國清博士、周翔先生、楊廣先生、王啟程先生、閆勝業先生及吳建鑫先生的統稱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中國證監會」 指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監會備案」 指 中國證監會備案報告及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的任何相關證明材料 「中國證監會備案報告」指 本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第13條將向中國證監會提交與配售事項及配售協議擬進行的任何 交易有關的備案報告 「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指 中國證監會發佈的《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管理試行辦法》及配套指引(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 其他方式修改),自2023年3月31日生效 「中國證監會規則」 指 中國證監會備案規則及中國證監會發佈的《關於加強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相關保密和檔案 管理工作的規定》(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 修改),自2023年3月31日生效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員工持股計劃控股實 指 佑駕礪成、佑駕清成及佑駕眾成 體」 「一般授權」 指 於2025年5月23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上授予董事 會配發及發行本公司股份的一般授權,據此,董事 可配發、發行及處理最多79,989,280股股份 「全球發售」 指 本公司香公開發售及國際發售,其詳情載於招 股章程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不時的附屬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 外資股,於聯交所主板上市,並以元認購及買賣 「元」 指 香法定貨幣元 「香」 指 中國香特別行政區 「獨立第三方」 指 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且與彼等概無關連的第三方 「聯席配售代理」 指 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香)有限公司及軟庫中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 「上市委員會」 指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整車廠」 指 汽車整車廠 「承配人」 指 聯席配售代理根據其於配售協議項下的義務促使 購買任何配售股份的任何機構及企業專業投資 「配售事項」 指 聯席配售代理根據配售協議的條款及條件按配售 價向承配人配售最多14,012,800股新H股 「配售協議」 指 本公司與聯席配售代理於2025年11月26日就配售事項訂立的配售協議 「配售價」 指 每股配售股份14.88元(不括可能應付的所有經 紀佣金、聯交所交易費、證監會交易徵費及會財局 交易徵費) 「配售股份」 指 聯席配售代理根據配售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將予配 售的最多14,012,800股新H股,及各為一股「配售股 份」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惟僅就本公告及作地區參考而 言,不括香、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招股章程」 指 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12月17日有關全球發售及上市的招股章程 「研發」 指 研究及開發 「證券法」 指 1933年美國證券法(經修訂)以及據此頒佈的規則及條例 「證監會」 指 香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證券及期貨條例」 指 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經不時修訂、補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 括未上市股份及H股 「股東」 指 股份持有人 「單一最大股東集團」 指 一致行動人士集團及員工持股計劃控股實體的統稱 「聯交所」或「香聯交 指 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所」 「附屬公司」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庫存股份」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未上市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並未於任何證券交易所上市或買賣 「美國」 指 具有證券法S規例第902條賦予該詞的涵義 「佑駕礪成」 指 深圳佑駕礪成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一家於2021年5月28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合夥企 業,為其中一家員工持股計劃控股實體 「佑駕清成」 指 深圳佑駕清成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一家於2020年12月10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合夥企 業,為其中一家員工持股計劃控股實體 「佑駕眾成」 指 深圳佑駕眾成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一家於2021年4月29日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合夥企 業,為其中一家員工持股計劃控股實體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深圳佑駕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劉國清博士 香,2025年11月26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由:(i)執行董事劉國清博士、楊廣先生、周翔先生及王啟程先生;(ii)非執行董事畢壘先生及劉怡然女士;及(iii)獨立非執行董事項陽博士、譚開國先生及譚明奎博士組成。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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