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300428):提前赎回立中转债第五次提示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跨越5%整数倍
证券代码:300428 证券简称:立中集团 公告编号:2025-100号 债券代码:123212 债券简称:立中转债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立中转债”第五次提示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跨越5%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立中转债”赎回价格:100.39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0%,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11月17日 3、停止交易日:2025年12月12日 4、停止转股日:2025年12月17日 5、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 6、赎回日:2025年12月17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2月22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2月24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本次赎回完成后,“立中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摘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立中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立中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2月1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立中转债”,将按照100.39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立中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立中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1月17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立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约定的触发条件,即: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前述期间内公司发生转股价格调整事项:“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1月14日(转股价格调整日)起由18.66元/股调整为18.65元/股。 其中,转股价格调整后(2025年11月14日起),对应转股价格18.65元/股的130%为24.25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前(2025年11月14日前),原转股价格18.66元/股对应的130%为24.26元/股。截至2025年11月17日,“立中转债”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立中转债”的议案》,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成本,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立中转债”提前赎回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立中转债”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立中转债”提前赎回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60号同意,公司于2023年7月27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99.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募集资金89,98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已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2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第251Z0009号《验资报告》。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8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债券简称“立中转债”,债券代码“123212”。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2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2日至2029年7月26日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立中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57元/股。 2、2023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57元/股调整为23.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3年11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立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51号)。 3、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55元/股调整为23.4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5月2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立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号)。 4、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23.42元/股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立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号)。 5、2024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9.09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号)。 6、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09元/股调整为19.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4年11月12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立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5号)。 7、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二批次)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情况,“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08元/股调整为19.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5年5月1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立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号)。 8、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9.00元/股调整为18.6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6月23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号)。 9、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批次)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情况,“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66元/股调整为18.6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已于2025年11月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立中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9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立中转债”转股价格为18.65元/股。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立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1月17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募集说明书》中“立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约定的触发条件,即: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前述期间内公司发生转股价格调整事项:“立中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1月14日(转股价格调整日)起由18.66元/股调整为18.65元/股。 其中,转股价格调整后(2025年11月14日起),对应转股价格18.65元/股的130%为24.25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前(2025年11月14日前),原转股价格18.66元/股对应的130%为24.26元/股。截至2025年11月17日,“立中转债”已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立中转债”赎回价格为100.39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5年7月27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2月17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1.00%×143÷365≈0.39元/张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39=100.39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中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告“立中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立中转债”自2025年12月12日起停止交易。 3、“立中转债”自2025年12月17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12月17日为“立中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2月16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立中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立中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12月22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12月24日为赎回款到达“立中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立中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券商直接划入“立中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中转债。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948号公司会议室 邮编:071000 联系人:李志国 冯禹淇 电话:0312-5806816 邮箱:lizhiguo@stnm.com.cn或fengyuqi@stnm.com.cn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立中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立中转债”的情况。 五、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上市及可转债持续转股导致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天津东安兄弟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臧永兴、臧娜、臧永建、臧亚坤、臧立国、臧永和、陈庆会、臧永奕、刘霞在其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0日其直接持股比例由65.60%被动稀释至64.87%,跨越了5%整数倍,其剔除公司回购股份后的持股比例由65.87%被动稀释至65.1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变动前后变化情况如下:
六、其他说明 1、“立中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七、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转换股明细。 特此公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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