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6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中集集团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度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的回购总金额,以不超过人民币12.01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后续如有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用途,亦可考虑将全部或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如有)及时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网站(www.cimc.com)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CIMC】2025-088及【CIMC】2025-08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54,644,39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比例为1.0133%,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08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7.85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6,286,588.97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及回购完成结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56 华新环保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新环保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 1%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3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11.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5,743,50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新点软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新点软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2025年9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39)、《新点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72,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1%,购买的最高价为26.99元/股、最低价为25.90元/股,支付的金额为9,999,845.0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3,499股,占公司总股本330,000,000股的比例为0.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18元/股,最低价为25.9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548.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晶晨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晶晨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1.58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26)以及2025年4月1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7.34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4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6.00元/股,最低价为65.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7,993.57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中控技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控技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超募资金(含利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8.81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上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5,943,706股,占公司总股本791,189,527股的比例为0.751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51.4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48.3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8,880,900.47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华海清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华海清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73.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8月29日和2025年9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5-05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3)。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自愿披露如下:截至2025年11月23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4,140股,占公司总股本353,651,991股的比例为0.10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2.89元/股,最低价为127.3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861,644.5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凌云光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凌云光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月23日,公司完成首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23,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44%,使用资金总额59,997,038.8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 2024年8月13日,公司完成第二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48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10%,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2,936.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完成第三次回购计划,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563,5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531%,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78,528.99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第三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4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第四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启动第四次回购,以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第四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9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高于人民币34.98元/股(含)调整为不高于人民币52.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四次回购计划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四次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5,268股,占公司总股本46,097.67万股的比例为0.066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8.35元/股,最低价为28.4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996,182.1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天通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天通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九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A股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元/股(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回购股票专项贷款资金,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54.1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1%,购买的最高价为9.98元/股、最低价为6.93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25,006,752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红塔证券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红塔证券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及2025年8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使用自有资金1亿元(含)至2亿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2.76元/股,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10月16日起,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71元/股(含)。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2025年8月5日、2025年10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1日至11月2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919.51万股,支付的总金额为7,998.72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64.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92%,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10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4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999.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春秋航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春秋航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事宜,自2025年10月17日(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4.57元/股(含)。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披露的《春秋航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4)。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1,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73%,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8,942.00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基于对未来发展和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公司将继续实施回购股份,以增强投资者信心,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烽火通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烽火通信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202510 15 2025 年 月 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4月14日),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且不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40.53 /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元股(含),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的数量不低于1,850,482股(含)且不超过3,700,962股(含),最终回购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间的具体实施结果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披露的《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1日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3,098,774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6.26 / 23.14 / 74,982,678.91 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嘉化能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嘉化能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4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2.0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下简称“2025年回购计划”)。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及2025年5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经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2.01元/股逐步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1.63元/股。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35,15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9%,回购股份成交的最高价为人民币9.14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8.0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0,314.5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帝奥微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帝奥微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10,000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万元至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41.68元/股(含),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12 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4日和 2024年 12月 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47,500,000股的比例为3.0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34元/股,最低价为16.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018,936.7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之江生物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之江生物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10月15日,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7.99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5年第三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12,18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2,157,999股的比例为0.5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2.86元/股,最低价为21.5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365,428.5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阿特斯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阿特斯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自筹资金/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42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30日、2024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1.42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1.3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11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07,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2/ 16.42 / 9,999,142.86 元股、最低价为 元股,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不 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5,519,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52元/股,最低价为8.34元/股,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843,926.5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09:41 广大特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广大特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筹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不超过4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52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8日和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64)。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781%,购买的最高价为23.96元/股、最低价为20.9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7,465,113.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下同)。 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2,374,5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466%,较上次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数相比增加0.2781%,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6.06元/股,最低价为20.9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459,476.29元。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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