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有棵树(300209):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31日 03:19:09 中财网
原标题:有棵树: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09 证券简称:有棵树 公告编号:2025-084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风险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定于 2025年 10月 31日2025 2025 10 24
披露公司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司于 年 月 日披露的《关
于延期披露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在推进全面接管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事项,因部分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人员不积极履行离任交接义务等原因导致公司全面接管没有及时完成,原董事长肖四清先生于 2025年 10月30 2025
日晚上向公司提供了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因暂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故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无法按期披露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接管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事项的议案》,并公告披露了《关于全面接管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和《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要求移交公司资料、印章和证照的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限期2025年10月15日完成交接,以便能完成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按期合规披露。

随后,公司于2025年10月12日、10月17日、10月21日、10月25日、
10月27日,先后通过邮箱、短信、书面等形式,向第六届董事会成员和原管理层人员等送达移交函、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督促函、风险提示函及再次督促函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完成了母公司层面的公章的移交以及营业执照、法人章、董事会公章、监事会公章、信披相关U盾、财务章的作废或注销补办。

同时,为支持公司发展,公司5%以上的股东王维先生已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湘树云科技有限公司和长沙悦云树科技有限公司累计提供了200万元的借款。

目前,公司按照于10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决议及《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仍在积极推进全面接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业务、财务、人员、场所等事项,督促相关人员履行相关交接中的责任和义务,但部分第六届董事会和管理层人员仍未移交财务账册等重要财务资料。公司原董事长肖四清先生于2025年10月30日晚上向公司提交了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未取得编制合并报表所需的凭证、账套等相关文件,暂时无法核实前述报表客观公允的反应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为确保公司披露的信息恪守“真实、完整、准确”的合规底限,基于谨慎原则,公司需在获取相关凭证、账簿等财务资料后重新核算确认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因此,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本着对全体投资者负责的态度,通过沟通、走访、寻求司法救济等各种方式积极推进全面接管工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管理层及第六届监事会将持续督促第六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及其管理层人员完成相关交接工作,并组织有关人员争取尽快完成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工作。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相关信息请以公司在上述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公司对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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