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豁免版)

时间:2025年10月30日 04:08:11 中财网

原标题:宏景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豁免版)

股票简称:宏景科技 股票代码:301396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loryView Technology Co., Ltd. (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111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重大风险提示
(一)下游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向客户提供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智算中心综合服务,其中,智算中心综合服务从 2024年开始成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并且快速增长。随着大模型规模的增长、数据处理需求的提升以及复杂算法运算的不断增加,智能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根据国际数据公司最新预测结果,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 1,037.3EFLOPS,并在 2028年达到 2,781.9EFLOPS,2023-2028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46.2%。

如果国内主要的互联网、大模型及云厂商减少资本开支,下游市场对智能算力资源的需求下滑,可能导致公司的业务扩张计划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我国智算产业快速发展,电信运营商、云服务商及大型互联网企业、第三方智算服务商等纷纷加大在智算领域的投入,同时,一些传统企业也不断进场布局,公司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需要持续统筹优化采购、项目实施、销售等各个环节及团队,才能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三)高性能算力服务器采购和交付风险
公司算力服务业务采购的设备主要是高性能算力服务器。2022年 10月以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了一系列针对中国的芯片出口管制文件,为向中国出售半导体和芯片制造设备施加阻碍。在当前地缘政治因素复杂多变的大背景下,国际政策环境的动态变化对公司的采购环节带来了不确定性。公司自2023年转型算力服务业务以来,已成功开拓了一条多元化、韧性强的供应链渠道,但是不能完全避免交付数量低于预定数量或交付时间晚于预定时间的风险,如出现前述情形,可能对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的开展或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四)算力服务业务价格波动风险
自 2024年起,算力服务业务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最近一年一期,分别为公司贡献了 70.80%、91.28%的收入和 72.67%、88.48%的毛利,对公司业绩具有重大影响。算力服务业务的上下游价格受到供需关系、技术迭代、地缘博弈与市场竞争的多重力量交织影响。在供给端,全球高端 GPU 市场产能有限,叠加美国对高端芯片实施出口管制,国内高性能算力服务器的采购价格有时会较大波动。在需求端,国内互联网大厂、大模型厂商、云计算厂商纷纷扩大资本开支,算力需求持续增长,但是随着国内智算中心的大规模建设以及芯片架构与算法创新,算力服务价格不能排除下行的风险。在未来,如算力设备采购价格大幅上涨或算力服务价格大幅下降,可能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 28,158.56万元、30,854.82万元、49,555.28万元和110,605.93万元,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7.73%、40.04%、75.34%和 93.12%,客户较为集中;其中,最近一年及一期,来自 X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59.57%、82.40%,对公司业绩具有重大影响。

X公司主要从事 AI业务,自 2023年起业绩大幅增长,预计 2025-2027年收入继续大幅增长。如未来 X公司因业务增速下降或变化供应商等原因从公司的采购额下降而公司开发的其他大客户项目未及时落地,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55,300.67万元、69,250.36万元、55,887.04万元和 89,952.1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0.16%、31.86%、19.44%和 25.05%。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比较高,且快速增长。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营业收入也快速增长,应收账款金额将会进一步增加。

产生。2025年 9月,公司制订了智慧城市业务应收账款的专项清欠措施,设立“清收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总裁任组长,财务部、业务部、工程部、法务审计部等部门为组成成员,将年度回款目标拆解至季度、月度,保证每个项目由专人专项负责,采取协商、发函、投诉、起诉等多种方式加快智慧城市存量项目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对智慧城市项目回款全生命周期管理。

如公司的应收账款无法按时收回或发生大额损失,将对公司的净利润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5年 9月 12日召开的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本数),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8,994.6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46,055,264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核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1 0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1 0
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8,994.6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金额
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宏景科技98,994.60
补充流动资金宏景科技30,000.00
128,994.6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可能,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同时,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可视为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

目录
声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重大风险提示 ................................................................................................. 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4
目录................................................................................................................................ 8
释义.............................................................................................................................. 11
一、一般释义 ....................................................................................................... 11
二、专业释义 .......................................................................................................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6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9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6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5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57 七、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及行政处罚 ............................................................... 64
八、交易所对公司报告期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 64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6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66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 69
三、本次发行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9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7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3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3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 74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76 三、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情况 ....................................................... 9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 92 五、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93
六、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现有业务的情况 ................................................... 93 七、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 93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94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5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95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 95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情况 ............................................................................................... 9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情况 ............................................................................................... 96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97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97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99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104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104
五、会计师对于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报告结论 ................................. 105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6
一、经营风险 ..................................................................................................... 106
二、法律风险 ..................................................................................................... 107
三、财务风险 ..................................................................................................... 107
四、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 108
五、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 109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1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1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1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15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 11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17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18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19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二、专业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欧阳华55,532,131.00
林山驰9,519,794.00
慧景投资8,814,624.00
许驰7,933,162.00
庄贤才3,579,581.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数 字经济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709,76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创 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557,896.00
杨年松1,965,968.00
靖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20,772.00
广东粤科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 科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2,158.00
前述股东中,欧阳华直接持有慧景投资 56.18%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欧阳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36.17%的股份;慧景投资持有公司 5.74%的股份,慧景投资为公司依法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由欧阳华持有 56.18%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欧阳华合计控制公司 41.9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欧阳华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0年 9月至 1995年 2月任汕头市委二秘科科长;1995年 2月至 1997年 2月任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宏程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 3月至今历任宏景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宏景科技董事长。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55,532,1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7%;通过慧景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952,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3%。以上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欧阳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无质押股份、无冻结股份。

(四)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林山驰,持股比例 6.20%;慧景投资,持股比例 5.74%;许驰,持股比例 5.17%。

1、慧景投资
慧景投资为发行人依法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慧景投资共有 33名合伙人,具体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欧阳华280.9256.18%
吴贤飞49.559.91%
徐安成12.392.48%
魏晓斌9.911.98%
何恩9.911.98%
苏旭7.441.49%
刘洋7.441.49%
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熊俊辉7.441.49%
方晓7.441.49%
李晓妮7.441.49%
刘放芬7.441.49%
冯敏6.201.24%
许丹云6.201.24%
林博宏5.951.19%
杨年松5.001.00%
陈佳实4.960.99%
吴淼4.960.99%
蔡金安4.960.99%
李松盛4.960.99%
阮琳芳4.960.99%
沈凯彬4.960.99%
李重阳4.960.99%
邓美菊3.720.74%
谢先富3.720.74%
黄周峰3.720.74%
胡新3.720.74%
李相国3.720.74%
苏毅3.720.74%
刘晓东2.480.50%
陈志雄2.480.50%
胡俊良2.480.50%
麦育锋2.480.50%
许洁纯2.480.50%
500.00100.00% 
2、林山驰
林山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992年 8月至 1997年 6月任汕特粤东机电集团公司技术员、助理、部门经理;1997年 7月至 1998年 6月任香港耀华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业务主任;1998年 7月至 2004年 3月任广东杰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兼技术部经理;2004年 4月至 2014年 6月任宏景有限副总经理;2014年 7月至 2015年 9月任宏景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 9月至今任宏景科技董事、总经理。

3、许驰
许驰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1年 8月至 2002年 8月任广东蓝凌科技有限公司营销部秘书;2002年 8月至 2015年 9月历任宏景有限采购员、商务采购部经理、商务采购部总监、副总经理;2015年 9月至 2017年 2月任广东宏景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 11月至 2024年 11月任宏景科技董事会秘书;2017年 3月至今任宏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是一家智慧城市、智算中心综合服务商,持续探索与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算力服务等前沿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市场化应用。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 I65)。从细分行业来看,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属于智慧城市行业,算力业务属于算力服务行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
1、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智慧城市及算力服务行业。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 I65),其行政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自律组织包括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信息协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等专业协会。

(1)行业主管部门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主要为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并发布软件产品测试标准和规范;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的国产软件产品备案;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各地的软件产品管理工作;授权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及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发布软件产品登记通告。

(2)行业自律组织
本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包括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信息协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等专业协会,负责沟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的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并为企业服务,承担行业的市场研究、信息交流、行业资料、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智慧城市行业

发布部门发布时间
国家发改 委、国家数 据局、财政 部、自然资 源部2024年
国家发展 改革委、国 家数据局、 教育部、财 政部、金融 监管总局、 中国证监 会2024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23年
发布部门发布时间
国务院2021年
全国人大2021年
国家发改 委2021年
中共中央、 国务院2019年
自然资源 部2019年
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 总局等2018年
(2)算力服务行业

发布部门发布时间
国务院2025年
国家数据 局2025年
发布部门发布时间
  
国家发展 改革委办 公厅、国家 数据局2025年
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 十一部门2024年
国家发改 委、国家数 据局、中央 网信办、工 信部、国家 能源局2023年
工业和信 息化部等 六部门2023年
国务院2022年
工业和信 息化部2021年
国家发改 委、网信 办、工业和 信息化部、 能源局2021年
发布部门发布时间
  
工业和信 息化部2021年
国家互联 网信息办 公室、国家 发改委、工 业和信息 化部、财政 部2019年
(二)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
1、智慧城市行业
(1)行业简介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 2018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慧城市术语》(GB/T37043-2018),智慧城市是指“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有效整合各类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城市各系统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创新性城市”。

智慧城市是以创新引领城市发展转型,全面推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形态。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是通过对城市的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智慧化改造升级,形成支撑适应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底座之一。

智慧城市作为数字时代城市发展的高级形态,通过系统化整合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起覆盖规划、建设、管理全生命周期的智能生态系统。其核心在于构建“感—传—知—用”的完整技术链条:前端部署千万级智能传感设备实时采集城市运行数据,通过边缘计算节点实现本地化数据预处理,依托 5G/6G通信网络实现全域数据高速传输,借助城市大脑平台进行多维度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最终形成虚实融合的城市治理新模式。

(2)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①发展现状
智慧城市主要是通过信息技术进行大规模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为城市运营提供数据支撑,这些深入的数据洞察力量也将进一步推动市场趋势和消费者需求的发展。同时,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鼓励了技术和服务的创新,为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推动力。更重要的是,智慧城市需要建设和维护一套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和智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对于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实施智慧城市的项目,政府有机会推动数字技术在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激活市场空间。最后,通过提供更智慧、高效的公共服务,智慧城市提高了公众的生活质量,从而刺激数字消费,为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注入动力。总的来说,智慧城市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持平台。

智慧城市的建设以市民为中心,借助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或应用提升市民生活便捷度。比如,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城市功能聚合化,整合城市管理相关应用系统,实现对城市管理的全面感知、多方联动、实时响应。同时,人们通过互联网,可以跨越空间限制,实现精准、实时、完整的信息交互,为“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新兴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推动相关资源均衡配置。同时智慧城市的发展也需要智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以实现智慧城市不同需求的实现和相关技术的迭代,并通过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智慧城市的发展和相关技术的迭代提供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在我国,人工智能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及智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得益于经济的持续增长、政策的重点扶持和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智慧城市有着巨大的发展前景。

②发展趋势
2024年 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为智慧城市深化发展提出明确目标和有力保障。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全面提升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到 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同时要求各地方要加强领导,推动各项政策措施、重点任务落地见效,鼓励通过各类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支持。该文件标志着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进入深化发展的新阶段,在总结、继承近十年来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顺应智慧城市发展规律和面临的形势趋势,提出了新时期以制度与技术、建设与运营、中枢与末梢、数据和场景、发展和安全五个并重来保障智慧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新时期开启深化智慧城市建设新篇章提供了总体蓝图和行动指引。

未来智慧城市将摒弃零散的技术堆砌模式,转向系统性、一体化的架构设计。

核心在于构建坚实、自主可控的城市数字底座,这包括强大的算力基础设施和打破部门壁垒的数据融通体系。同时,将深度融合人工智能(AI),打造覆盖城市全域的智能感知网络与协同决策能力,为城市运行提供实时、精准的支撑。

智慧城市的成功不再仅依赖技术,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将双轮驱动。未来将着重建立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新型制度规范体系(“适数化制度”),通过流程再造、模式变革和方式重塑,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同时,建设和运营将并行推进,持续探索和创新可持续的智慧城市运营运维模式,全过程优化数字化转型的整体生态。

数据将成为贯穿智慧城市建设全过程的核心引擎。未来将强化数据融通、共享与价值挖掘,以数据驱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和产业体系现代化的深度融合。核心目标是构建“智慧城市升级版”,不仅提升治理效能,更要为产业集聚和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丰富、落地的应用场景,并成为数字新技术、新产品集成创新、试验验证和推广普及的核心平台。

城市现代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根本目标。新时期面向建设人民城市、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等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新理念和新要求,通过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治理、生活深度融合,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在城市全面落地的关键举措,也是城市面向未来构筑竞争新优势、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2、算力服务行业
(1)行业简介
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风起云涌,成为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而算力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力要素,其赋能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驱动各行业变革的核心力量。随着智能化的普及和渗透,算力将和电力一样成为社会运行的基础设施,算力及其基础设施的发展质量已成为衡量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尺。国家及地方层面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旨在推动算力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在国家层面,工信部、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相继发布了《“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及《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明确了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强化算力统筹智能调度、建设若干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高性能计算集群等任务,并提出了到 2025年算力规模超过 300 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 35%等具体目标。

根据计算能力及应用场景,算力可以分为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算算力。

通用算力是指能够处理多种类型计算任务的计算能力,通常由通用处理器 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提供,主要包括 X86、ARM、MIPS、Power、RISC—V、Alpha等。通用算力的主要特点是灵活性高,能够处理从办公软件、网页浏览到简单数据处理等各种任务,因此广泛应用于个人计算机、企业服务器和云计算平台等领域,能够满足大多数日常计算需求。然而,由于其通用性,通用算力的功耗通常较高,且在处理特定高性能计算任务时效率较低。

智能算力即人工智能计算能力,是面向人工智能应用,提供人工智能算法模型训练与模型运行服务的计算机系统能力。智能算力通常由 GPU(Graphics Processing Unit,图形处理器)、ASIC(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专用集成电路)、FPGA(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现场可编程逻辑门阵列)、NPU(Neural network Processing Unit,神经网络处理器)等各类专用芯片承担计算工作,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时具有性能更优、能耗更低等优点。

超算算力由超级计算机等高性能计算集群提供,具有强大的并行处理能力,能够处理大量数据并进行复杂运算,主要用于科学计算与工程计算等领域的极端复杂或数据密集型问题。

自 OpenAI公司 2022年 11月推出现象级产品 ChatGPT以来,OpenAI公司通过持续突破不断重塑行业认知,产品上线两个月用户破亿,展现通用人工智能(AIGC)的早期雏形。此后,ChatGPT数次迭代,认知维度实现飞跃,其万亿级参数模型构建起迄今为止人类知识最完整的数字镜像,更在情感计算与共情交互领域取得突破。除了 OpenAI,美国的 Anthropic、Google、Meta以及 xAI等企业都在大模型领域持续发力,逐渐形成了“OpenAI 领跑,Anthropic、Google和xAI追赶,Meta开源”的竞争态势。

中国 AI大模型的发展也受到全球 AI热潮的推动,2023年是关键转折点,各大科技公司和初创企业开始推出自己的大语言模型,号称“百模大战”。2024年大模型推理理解能力跃迁,并开始探索垂类领域应用落地。2025年,DeepSeek发布了两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模型:DeepSeek—V3混合专家(MoE)大语言模型和 DeepSeek—R1推理模型。这一模型组合通过系统性的工程创新,显著提升了全球大模型研发的效能基准。

大模型的发展需要强大的算力作为支撑。大模型的复杂算法运算依赖于高性能算力。随着深度神经网络(DNN)、自注意力机制(如 Transformer)、图神经网络(GNN)等复杂算法的广泛应用,模型的算法复杂性持续增加。这些复杂算法需要强大的算力支持,以确保高效的计算,尤其是在训练过程中,随着模型深度和参数数量的增长,计算复杂性和运算量呈指数级增长。

大模型的规模增长带动算力需求攀升。早期的神经网络模型参数仅有数百万甚至更少,而如今头部大模型参数以千亿、万亿计。模型规模的不断扩大,对算力的要求也随之急剧攀升。训练一个拥有百亿参数的大模型与训练一个千亿参数 的大模型相比,计算量可能相差数十倍甚至更多。随着模型参数的增加,训练和 推理所需的计算资源呈指数增长。每一个模型参数都需要在训练过程中进行优 化,每次模型训练时,都需要对数以百万计的参数进行计算,这意味着需要更多 的算力资源来并行处理这些计算任务。大模型的数据处理推动了算力的需求。大 模型通常依赖于海量的训练数据,这些数据包括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多模 态信息,且来源广泛、质量参差不齐。为了提高模型的准确性和通用性,必须对 这些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包括数据清洗、标注和预处理等。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 数据任务,如去噪、特征提取、归一化等,都需要大量的计算资源。随着数据规 模的扩大,这些计算任务的复杂性和计算需求也呈现指数级增长,从而进一步推 动了算力的需求。 算力作为大模型的基石,随着大模型规模的增长、数据处理需求的提升以及 复杂算法运算的不断增加,引发智能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且将在未来保持高速 增长态势,智能算力成为我国算力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与浪潮信息联合发布的《2025年中国人工智能计 算力发展评估报告》,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推高算力需求,中国智能算力增 速高于预期。根据国际数据公司最新预测结果,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 1,037.3EFLOPS,并在 2028年达到 2,781.9EFLOPS,2023-2028年中国智能算力 规模和通用算力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将分别达到 46.2%和 18.8%。 图 中国通用算力规模及预测,2020-2028年 图 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及预测,2020-2028年 数据来源:IDC
2025年 9月,华为发布《智能世界 2035》,预计未来十年,随 Pre-AGI的到来,模型规模可能扩大 T级别,模型训练算力需求大幅增长。同时,后训练正从精调阶段走向与预训练并列的核心阶段,未来后训练的算力消耗极有可能超越预训练。随着人类社会迈入智能体时代,智能体互联网带来巨大的算力需求,以及边缘计算和推理算力的规模快速增长,都将远远超过预训练,给算力增长带来更27
大的想象空间。2035年,全社会的算力需求将达 10 FLOPS,跟 2025年相比,增长 10万倍。

随着算力需求的爆发式增长,智算服务市场正在快速发展。IDC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智算服务市场整体规模达到 50亿美元,2025年将增至 79.5亿美元,2028年将达到 266.9亿美元,2023-2028年五年年复合增长率为 57.3%。其中,智算集成服务市场及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 IaaS)市场是未来重要的两个增量市场,五年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 73%和 79.8%,预计至 2028年智算集成服务市场规模占比可达 47%,生成式人工智能市场规模占比达 48%。

图 中国智算服务细分市场规模预测,2023-2028年 数据来源:IDC
高效的建设、管理和运维能力对于智算服务的成功至关重要,能够确保资源的最优配置和高效利用。智算服务商在这一过程中积累的成功运作经验也变得尤为重要,这些经验不仅能够提升服务质量,还能为用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因此,具备强大建管运能力和丰富运作经验的厂商将在新型算力服务市场中占据优势地位,推动行业的持续发展和创新。

(2)行业发展趋势
①政府持续出台鼓励政策,推动算力服务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推动算力基础设施的建设。

2023年 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了《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鼓励提升算力综合供给能力,并从计算力、运载力、储存力三大维度明确提出了量化发展目标,其中算力规模和存储总量指标的年复合增长率要求分别高达约 17%和 22%。2024年 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发布的《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提出,优化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支持数据中心集群与新能源基地协同建设,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与能源、水资源协调发展。加强本地数据中心规划,合理布局区域性枢纽节点,逐步提升智能算力占比。此外,各省市也陆续出台相应算力基础设施鼓励政策,并对算力规模等指标落地提出了明确规划。随着我国政府支持政策的持续出台,我国智算中心建设走向快车道,算力服务业也随之快速发展。

②在政策与产业双轮驱动下,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
IDC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智能算力市场规模 190亿美元,增长率达 86.9%。市场增速反映出需求迭代扩大基本盘,其中互联网与科技企业作为核心 驱动力,持续加码 AI算力布局,推动行业进入新一轮基础设施扩张周期;公共 事业领域依托“东数西算”工程加速政务云迁移和智慧城市建设,同时推动国产 化替代进程;科研机构高性能计算需求继续保持高增速,推动跨区域算力协作网 络建设需求;传统行业中,制造业数字孪生、金融高频交易、医疗 AI诊断等场 景驱动算力投入成倍增长。 根据中国信通院《先进计算暨算力发展指数蓝皮书(2024年)》,我国计算应 用持续从互联网、电子政务等传统领域向服务、电信、金融、制造、教育等行业 拓展。在通用算力领域,互联网行业仍是算力需求最大的行业,占通用算力 38.6% 的份额;电信和服务行业算力占比进一步扩大。在智能算力领域,互联网行业对数 据处理和模型训练的需求不断提升,是智能算力需求最大的行业,占智能算力 52%的份额;服务行业持续从传统模式向新兴智慧模式发展,算力份额占比保持第 二;政府、电信、制造、教育、金融、运输等行业分列第三到八位。 图 我国各行业计算应用分布情况 2025年 9月,华为发布《智能世界 2035》,预计未来十年,随 Pre-AGI的到来,模型规模可能扩大 T级别,模型训练算力需求大幅增长。同时,后训练正从精调阶段走向与预训练并列的核心阶段,未来后训练的算力消耗极有可能超越预训练。随着人类社会迈入智能体时代,智能体互联网带来巨大的算力需求,以及边缘计算和推理算力的规模快速增长,都将远远超过预训练,给算力增长带来更27
大的想象空间。2035年,全社会的算力需求将达 10 FLOPS,跟 2025年相比,增长 10万倍。

③智算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
我国高度重视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谋划部署算力基础设施总体布局,统筹东中西部算力一体化协同发展。“东数西算”工程构建八大枢纽节点,推动算力需求与资源禀赋精准匹配成效显著。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依托本地互联网、金融、先进制造等产业集群形成需求定向牵引,是引领算力产业的主要阵地;张家口、芜湖、韶关等环一线区域正成为新兴算力发展热点,满足一线城市外溢需求,构建协同发展梯队;而西部能源富集地区则充分发挥电力、土地等资源优势,大规模部署算力集群,多承担数据存储、离线分析等后台业务,为全国算力资源充分协调流动奠定基础。随着我国政府引导算力建设政策的陆续出台,集中建设算力大集群并形成集聚效应将成为算力产业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算力产业的算力资源空间布局有望进一步优化,从而形成更加完整、集聚、协同的算力产业链。

④国内互联网巨头纷纷扩张资本开支
阿里巴巴 2024年资本开支达 725.13亿,同比激增 197.04%。2025年 2月,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吴泳铭称,未来三年将在三个领域加大投资力度:AI和云计算的基础设施建设、AI基础模型平台以及 AI原生应用、现有业务的 AI转型升级;未来三年,阿里将投入超过 3,800亿元,用于建设云和 AI硬件基础设施,总额超过去十年总和。2025年 9月 24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吴泳铭表示,阿里正积极推进 3,800亿的 AI基础设施建设,并计划追加更大的投入。

腾讯 2024年全年资本开支 767.60亿元,同比增长 221%。腾讯总裁刘炽平表示,随着 AI能力和价值的逐步显现,腾讯加大了 AI投资,以满足内部业务需求、训练基础模型,并支持日益增长的推理需求。业内预计腾讯 2025年资本开支 1,000亿元左右。

字节跳动 2024年资本开支达到 800亿元,2025年资本开支将增至 1,600亿元,其中 900亿元用于算力采购,旨在构建自主可控的数据中心集群。

互联网大厂2025年资本开支快速扩张,对AI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快速提升,互联网大厂将通过自建 AI基础设施或租赁 AI基础设施等方式满足算力需求。 (三)行业特征 1、区域性 智慧城市建设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关,不同区域的信息化发展水平不 同,智慧城市的建设重点以及建设规模均存在一定差异。目前,沿海发达城市的 智慧城市建设整体处于国内前列,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全国智慧城 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不断推进,中西部地区智慧城市市场规模也将逐 步扩大,地域性差异有望不断缩小。 中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呈现鲜明的区域性特征,智算中心项目主要集中在东 部地区。东部地区集聚大量高科技企业,“AI+行业”应用进程较快,为人工智 能发展提供丰富的应用场景和数据资源,智算需求集中。同时大模型训练和推理 通常涉及多卡构成的算力集群,集群节点之间网络通信压力大,出于算力高效性 和维护便利性考虑,当前大量智算中心项目落地东部发达地区。截至 2024年 8 月底,江苏省智算中心项目数量最多,其次为广东及山东省京津冀、长三角及广 东省智算中心项目合计超过 120个,占比超 40%。 图 中国投运/在建/规划智算中心项目区域分布(截至 2024年 8月) 注:数据来源于科智咨询,转引自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数据中心委员会《中国智算中心产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

与此同时,智能算力需求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集中在东部地区。根据统计型互联网及云厂商也集中在东部地区,这些大型互联网及云厂商主要需要就近的算力,既可以保证数据安全,又能够降低延时。

2、季节性
目前,中国智慧城市建设仍以政府为主导,主要客户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项目的采购实施一般集中在年中及下半年,验收结算一般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因而存在一定的季节性。

算力服务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为互联网企业、大模型企业、云厂商、车辆自动驾驶、医疗、智能制造、工业企业以及政府、金融、电力等各行业用户,较少受投资周期性影响,因此不存在季节性。

(四)行业上下游关系
1、智慧城市行业
上游行业主要由软硬件供应商组成。硬件设备是智慧城市的基础架构,是智慧城市的主要投资部分。硬件供应商主要包括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网络传输设备、视频服务器、显示屏、视频网络管理平台等。上游硬件主力厂商主要有华为、海康威视大华股份、三星泰科、安讯士、英飞拓等。软件是与硬件建立相互联系的枢纽,国内智慧城市建设中所需求的软件功能模块较多,软件供应商以包括浪潮、中远海科科大讯飞艾比森数字政通等。数据服务商主要提供地理信息、音视频、数据存储和分析等服务,数据服务商包括拓尔思等;内容服务商主要提供用户在不同场景不同维度的数据分析计算和连接,提供内容服务的企业包括腾讯、阿里、平安科技等。

下游行业应用包括教育、医疗、园区、政务等众多领域,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城镇化的发展将带动需求的快速增长,将为本行业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下游行业客户对于产品和服务有自己的个性化需求,使得该行业公司必须不断地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以更好地满足下游行业客户的需求。

公司处于智慧城市行业的中游,为客户提供从售前方案咨询、售中产品技术开发及方案改进、项目实施,到售后服务的智慧城市一站式解决方案。

2、算力服务行业
算力,作为处理和分析海量数据的能力,正日益成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基础设施。算力产业是以计算能力为核心,涵盖硬件、软件、服务及应用的完整产业链。

它贯穿了从底层芯片制造到千行百业智能化应用的各个环节,如同一条庞大而精密的生产线,源源不断地为数字世界提供动力。

算力产业链包括算力硬件基础层(上游)、算力软件服务层(中游)、算力应用场景层(下游)。算力产业链上游为 AI算力硬件基础层,主要包括芯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硬件,为算力设施提供运算、存储和网络的基础能力。

算力产业链中游环节主要涉及算力网络的建设与运营,包括数据中心(IDC)、边缘计算、智算中心(AIDC)、超算中心以及云计算服务等,这一环节通过提供AIDC服务、云服务、计算服务等,为下游应用提供算力支持。算力产业链下游为算力应用场景层,算力正深度融入千行百业,形成“算力+产业”的创新范式,主要行业应用包括人工智能及大模型、互联网与消费(大规模数据处理)、智能制造(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机器人、自动驾驶)、 科研与公共服务(气候模拟、基因测序、智慧城市)、金融与能源(高频交易、风险分析、能源调度优化)等。

在算力产业链中,公司处于产业链的中游,主要任务是提供算力设备集成服务以及智算集群的系统设计、改配调优、安装部署、组网及/或运维等综合服务。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智慧城市行业
(1)经验壁垒
行业对经验要求较高,一方面,客户在进行招投标过程时,较为看重投标企业既往的经营业绩以及项目经验,通常要求投标方在本行业中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者说明过往的经营业绩、参与过的项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另一方面,中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包括前端设计、中端项目实施及后续运维服务,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时间内建立这种综合服务能力。

由于智慧城市业务综合性较强,涉及多个行业业务整合,需要企业具备多项专业资质,同时,资质等级也与企业承接的项目范围及规模直接相关。新进入者一方面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全部的资质,另一方面资质的升级也需要长期的积累。智慧城市建设的主导部门是各级政府,投资项目在选择实施方时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于项目金额较大,且承担着一定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招标方对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

(3)技术、人才壁垒
智慧城市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技术综合利用的体现,而上述技术均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其在国内发展历史较短,行业内企业普遍存在技术储备不足的问题。拥有扎实理论基础、掌握最新技术动态,同时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型人才是行业内的稀缺资源。同时,随着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人员保护意识的加强,开始采取知识产权保护、竞业禁止协议等多种措施限制技术及人才的外流,使得新进企业以外部引进方式解决技术和人才短板的难度较大。

(4)资金壁垒
智慧城市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主要体现在:①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集中在市政、交通、环保等领域,存在投资金额大,建设时间长的特点。

在建设过程中,企业通常需投入较多的运营资金;②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目前主要由地方政府主导,政府项目一般结算时间较长,易造成企业应收账款压力;③智慧城市是新兴产业,行业技术水平发展很快,为保持行业竞争力,企业必须进行大量前瞻性研发和持续的人才培养,进一步造成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2、算力服务行业
(1)技术壁垒
算力服务供应商需要结合人工智能在不同行业和应用场景的特点以及客户的核心诉求,从智算集群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这要求算力服务供应商必须具备丰富的智算集群建设经验、专业的集群调试能力,同时具备集群优化以及一体化运维服务能力,从而构成了新进入者的技术门槛。

(2)资金壁垒
算力服务供应商主要通过搭建智算集群并提供一体化运维解决方案,为终端客户提供稳定的算力支持。其中,AI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作为智算集群的核心部件,购置成本相对较高,导致智算集群的建设通常具有前期投入高、资金回笼周期久的特点,从而构成了较高的资金壁垒。

(3)供应链壁垒
AI芯片、AI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和数据中心管理系统等构成智算中心的 IT基础架构,其中,AI芯片、AI服务器作为智能算力中心的核心,技术壁垒高。在全球算力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部分国家或地区通过多种策略实现对算力中心发展的控制,包括关键设备的禁售、技术封锁、生态的不开源以及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高性能 AI芯片及服务器成为比较紧缺的智算中心资源,从而构成了较高的供应链壁垒。

(4)优质客户壁垒
中国市场上,大规模采购智能算力的主力军是大型科技公司(华为、阿里、字节跳动、腾讯、百度等)、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各地方城市及央国企。在各类智能算力采购主体中,大型科技公司的采购付款及时,对算力要求较高,如高计算密度、高实时性、高吞吐量、高能效比、高训练效率、高稳定性、高功率机柜、高密度机柜等。算力提供方成为大型科技公司的算力合作伙伴,需要经过严格的考察和认证,存在一定壁垒。

(六)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的竞争格局
(1)智慧城市行业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产业链层次结构分明。智慧城市架构通常划分为四个层级:感知层、传输层、平台层和应用层,分别承担数据采集、信息互联、信息处理交换以及深化应用的职责。通过智慧城市涉及的软硬件开发制造、通讯网络接入、系统集成、管理运维等环节,可将智慧城市产业链划分为硬件设备制造商、软件平台开发商、数据内容连接和计算处理服务商、系统集成商、运营服务商等五大行业竞合主体。

①硬件设备制造商
硬件设备是智慧城市的基础架构,是智慧城市的主要投资部分。硬件供应商主要包括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网络传输设备、服务器、显示屏、网络管理平台等。当前,上游硬件主力厂商主要有华为、海康威视大华股份、三星泰科、安讯士、英飞拓等。从技术层面分析,国内设备制造企业主要是在通信和信息采集层面具备一定成本优势,比如华为、海康威视等;核心数据处理设备的主流供应商过去以英特尔、IBM、思科、EMC等外资企业为主,但随着国内行业自主可控进程不断加速,以及产品不断迭代,存量产品被陆续淘汰,国内企业逐步掌握了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技术,例如以浪潮、华为、新华三等为代表的国内企业正在逐渐扩大市场份额。

②软件平台商
软件是硬件建立相互联系的枢纽,在智慧城市领域,软件开发企业主要提供基础软件及应用软件。基础软件(包括中间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本是以Oracle、MySQL等为代表的外资品牌为主;应用软件利用前沿技术,通过顶层设计、深度分析等建设,构建智慧、开放、人性化的各个行业信息化应用体系。

国内智慧城市建设中所需求的软件功能模块较多,软件供应商主要包括浪潮、中远海科科大讯飞艾比森数字政通、东方网力、千方科技等。(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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