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智能(30111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承诺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无锡英迪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股份,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现承诺如下: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本独立财务顾问及经办人员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