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000810):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10月25日 16:06:42 中财网
原标题:创维数字: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5-04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创维数字”)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维数字”)出售子公司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蜂驰电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法律法规、技术和市场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如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1、基于公司长期发展,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减少关联交易,规避同业竞争,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拟以11,64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维集团”)转让其持有的蜂驰电子公司4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同时创维集团以其持有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时达公司”)的10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评估作价10,420万元人民币对蜂驰电子公司进行增资(对应注册资本为357.95万元人民币)。深圳创维数字拟放弃对蜂驰电子公司本次增资金额11,462万元人民币的扩股优先认购权。

本次交易前,深圳创维数字持有蜂驰电子公司84%股权,本次出售股权暨增资扩股交割完成后,深圳创维数字持有的蜂驰电子公司股权预计将下降至32.40%(最后以实际工商登记所载为准),蜂驰电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对方为创维集团,是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创维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施驰、林劲、赫旋、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另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在连续十二个月内按累计计算原则进行的关联交易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故该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9193X1
注册号:440301503357688
认缴出资额:183,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劲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实际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南四道18号创维半导体设计大厦东座22-24层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07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国内贸易代理;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特种设备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数据(单体):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41,93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79,749万元人民币;2024年度营业收入20,65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7,59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358,91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62,805万元人民币;202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914万元人民币,实现净利润为-16,944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

2、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股东创维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实际控制人为黄宏生先生、林卫平女士、林劲先生。

3、关联关系说明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其他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姓名:何庚,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221011972********,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就职单位: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姓名:杨莉丽,女,汉族,身份证号码:5301811983********,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就职单位: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姓名:胡科军,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305241980********,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就职单位: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姓名:梅坤,男,汉族,身份证号码:4221301983********,住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就职单位: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三)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除上述关系外,以上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四)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创维集团有限公司、何庚、杨莉丽、胡科军、梅坤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名称: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宋勇立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142238W
5、注册号:440301112538225
6、成立日期:2015年04月09日
7、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8、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8号创维大厦A1501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安装、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器、制冷设备、水电、机电设备的上门安装、维护和清洗;网络布线;电脑安装;机顶盒的维护服务;终端设备的销售、上门安装服务;空调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维护、清洗、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销售;家用电器、电脑及配件、金属材料、汽车摩托车配件、电子产品、电子节能产品、电子数码产品、电子系统设备、电子元器件、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云计算分析与大数据信息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电脑安装维修;机顶盒、终端设备的维修;仓储服务。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本次交易前后蜂驰电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注册资本(万元人 民币)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人 民币)持股比例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757.9555.82%
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 限公司840.0084.00%440.0032.40%
何庚92.009.20%92.006.77%
杨莉丽35.003.50%35.002.58%
胡科军20.002.00%20.001.47%
梅坤13.001.30%13.000.96%
合计1,000.00100.00%1,357.95100.00%
其他股东何庚、杨莉丽、胡科军、梅坤放弃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及增资扩股的优先认购权。

11、蜂驰电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5年8月31日(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9,312.5510,396.51
负债总额3,279.344,013.76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6,165.856,867.98
净资产6,033.216,382.76
项目2025年1月-8月(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29,001.0343,428.84
营业利润1,988.543,584.01
净利润1,504.502,657.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1,772.04-172.97
1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蜂驰电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3、蜂驰电子的审计评估情况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518Z1797号),审计结果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368号)。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故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即蜂驰电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29,11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亿玖仟壹佰壹拾万元整),较其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6,382.76万元人民币,评估增值22,727.24万元人民币,增值率356.07%。具体评估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370号《资产评估报告》。

14、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交易股权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的蜂驰电子公司股权预计将下降至32.40%(最后以实际工商登记所载为准),蜂驰电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不存在为蜂驰电子公司担保、财务资助、委托蜂驰电子公司理财,也不存在蜂驰电子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蜂驰电子公司与公司经营性资金往来余额为公司应付蜂驰电子公司4,472.78万元人民币,本次交易完成后亦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二)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
、企业名称: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何庚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317514E
5、注册号:440301114354923
6、成立日期:2015年11月13日
7、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8、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1129号前海易港中心W6号仓库辅助楼813
9、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器产品、安防技术产品、机械产品、数码产品,通讯及计算机产品、制冷设备及配件的维修、销售、安装、保养、清洗、维护及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电器租赁(不含金融租赁及融资租赁业务);道路货物搬运装卸;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元器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及卫生用品、体育用品、百货、服装、日用品、家具、避孕器具(避孕药除外)、工艺礼品、钟表眼镜、玩具、汽车和摩托车配件、机器人、仪器仪表、卫生洁具、橡胶及塑料制品、摩托车、智能卡的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润滑油(零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相关配套业务(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代收燃气费、水费、电费;火车票代理;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根据国家规定需要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机动车充电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业管理;无船承运业务;货物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特种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农副产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煤炭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及销售;仓储服务;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呼叫中心;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公共铁路运输;水路普通货物运输;生鲜乳道路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0、本次交易前后安时达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 币)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人 民币)持股比例
创维集团有限公司3,000100%--
深圳蜂驰电子科技 有限公司--3,000100%
合计3,000100%3,000100%
11、安时达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5年8月31日(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36,744.4952,415.88
负债总额29,372.8544,438.12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13,659.8324,984.51
净资产7,371.647,977.77
项目2025年1月-8月(经审计)2024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72,619.43131,726.80
营业利润448.87790.16
净利润101.921,115.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7,138.06-493.60
12、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3、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审计评估情况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518Z1798号),审计结果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368号),鉴于本次评估目的,收益法评估的途径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故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即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10,420.00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壹亿零肆佰贰拾万元整),相对其于评估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7,187.11万元人民币,评估增值3,232.89万元人民币,增值率44.98%。

14、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交易股权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和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为安时达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不存在安时达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亦不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价格双方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且从事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

根据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368号和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370号的《资产评估报告》,蜂驰电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 2024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9,110.00万元人民币,评估增值22,727.24万元人民币,增值率356.07%。安时达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的市场价值为:10,420.00万元人民币,评估增值3,232.89万元人民币,增值率44.98%。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创维集团以现金11,644万元人民币向深圳创维数字购买蜂驰电子公司的40%股权,同时以深圳安时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价值 10,420万元人民币(对应注册资本为357.95万元人民币),增资蜂驰电子公司。

转让股权及增资完成后,蜂驰电子公司股权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册资本(万元人民 币)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创维集团有限公司400.0029.46%货币出资
  357.9526.36%股权出资
2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440.0032.40%货币出资
3何庚92.006.77%货币出资
4杨莉丽35.002.58%货币出资
5胡科军20.001.47%货币出资
6梅坤13.000.96%货币出资
合计1,357.95100.00%
五、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创维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A: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B:何庚
C
乙方 :杨莉丽
乙方D:胡科军
乙方E:梅坤
丙方:深圳蜂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任何方单称为“一方”,合称为“三方”或“各方”,乙方A、乙方B、乙方C D E
、乙方 、乙方 合称为“乙方”。

第一条现甲方拟受让乙方A所持蜂驰电子公司4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乙方A同意转让;同时,甲方拟以股权出资的方式对丙方进行增资,乙方和丙方接受甲方以其所持有安时达公司的100%股权(简称:出资股权)评估作价增加丙方的注册资本357.95万元人民币,增资后丙方注册资本增加至1,357.95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股权转让及增资的具体安排
1、乙方A将其所持认缴注册资本400万元人民币,将公司拥有蜂驰电子公司40%的股权以11,644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甲方,甲方同意受让。

2、甲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十五(15)】个工作日内按前款规定的币A
种和金额将蜂驰电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支付给乙方 。

3、甲方以其持有深圳安时达公司10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评估作价10,420万元人民币对蜂驰电子公司进行增资,增加蜂驰电子公司注册资本357.95万元人民币,其余部分计入蜂驰电子公司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前,蜂驰电子公司股权整体评估作价为29,110万元人民币)增资后,蜂驰电1,357.95
子公司注册资本为 万元人民币。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二十(20)】个工作日之内负责将所持有的上述深圳安时达公司股权办理变更登记至蜂驰电子公司名下。

第三条公司治理
1、各方确认,蜂驰电子公司设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由甲方委派2名,乙方A委派1名。董事长由甲方提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各方确认,蜂驰电子公司不设监事会或监事。

3、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一人,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4、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蜂驰电子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经理担任。

第四条承诺和保证
1、本协议项下各方均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

2、甲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日前,对其所持深圳安时达公司股权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该等股权上不涉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权属争议或潜在纷争,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及抽逃出资等违反公司工商注册登记规定的违法行为。

3、乙方保证在本协议签订日前,对其所持丙方股权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该等股权上不涉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权益、权属争议或潜在纷争,不存在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及抽逃出资等违反公司工商注册登记规定的违法行为。

4、甲乙双方保证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事宜,已分别获得双方权利机构的批准或必要的授权。

第五条工商登记
协议各方一致同意根据本协议内容对丙方的《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协议各方共同确认,在各方签署本协议后【十(10)】个工作日内,协议各方应向丙方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商登记手续的全部所需文件,以办理甲方根据本协议内容持有丙方股权的工商登记手续,甲方将配合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办理上述工商登记手续的所需文件。

第六条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本协议书生效后,甲方按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后所持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承担作为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生效,协议各方应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或者违反其做出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即为违约,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损失。

2、如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A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赔偿。

3、如由于一方的原因,致使蜂驰电子公司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另一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每逾期一天,该方应按照甲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二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如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该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该方必须另予以赔偿。

4、本协议所称之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诉讼费、公证费、合理调查费和律师费等费用。

第八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各方在协议期间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就相关争议提交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除有关争议的条款外,在争议解决期间,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继续履行。

第九条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甲乙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第十条 生效
本协议一式捌份,各方各执壹份,其他用于办理相关变更手续,自协议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不涉及人员安置或土地租赁等事宜,亦不涉及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或高层人员变动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交割完成后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规则的要求进行审议并披露。本次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调整,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减少关联交易,规避同业竞争,相关资产变现增加公司现金流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因部分处置等原因导致持股比例下降,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本次交易完成后,深圳创维数字持有蜂驰电子公司32.40%股权,蜂驰电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经公司初步测算,按照202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对公司2025年利润的影响金额为19,189.17万元人民币(最终金额以年审会计师审计的实际交割日的结果为准),且将对公司日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在对交易对方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后认为,本次交易对方财务状况和资信较好,具备按协议约定支付本次交易款项的能力且协议中约定了违约责任等相关条款,较为有力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八、2025年年初至 2025年 9月 30日与该关联人各关联方累计进行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累计已审议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2025年9月30日,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12,799.00万元人民币(未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2、该关联人各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年初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6,832.23万元人民币,关联租赁总金额为2,744.99万元人民币。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为
143,968.09万元人民币,存款利息收入为3,571.03万元人民币,授信实际发生额为15,434.63万元人民币,支出利息支出及手续费126.39万元人民币。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我们审阅了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本次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本次交易的定价是双方根据企业未来发展情况,以各自交易目的和经营需要进行共同协商为原则,并参考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的企业进行评估得出的结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及放弃同比例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本次交易的主要风险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资产优化配置,集中资源发展核心业务,减少关联交易,规避同业竞争,增强资产的流动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法律法规、技术和市场等多方面的不确定性或风险。如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4、《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
5、《评估报告》;
6、《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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