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鸿盛昌资源(01850):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HSC Resources Group Limited 鴻盛昌資源集團有限公司 (前稱WINDMILL Group Limited海鑫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850) 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鴻盛昌資源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宣佈自2025年10月20日,周雲輝先生(「周先生」)、宣超慧先生(「宣先生」)將獲委任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 周先生之履歷簡要載列如下: 周先生1988年3月5日出生,2004年10月至2009年12月在新疆武警兵團指揮部參軍入伍,退伍後在東北中信物流擔任董事長助理,在礦業物流方面有著10年以上的工作經驗。 宣先生之履歷簡要載列如下: 宣先生出生於1982年12月6日,2004年4月就讀於日本工業大學日本語系,2006年至2008年就職於日本富士通上海分公司銷售部,2013年至2022年在雲南聚久礦業有限公司擔任總經理以及礦長,在礦業開發方面有著豐富的運?經驗。 周先生、宣先生以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身份各自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合約,初步為期三年,兩位均可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有權收取薪金每個月10,000元幣。 除上文所披露外,(i)周先生、宣先生於過往三年並無於其證券在香或海外上市的公眾公司擔任任何董事職務;(ii)周先生、宣先生並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擔任任何其他職務;(iii)周先生、宣先生與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級管理層或主要或控股股東並無任何關係;(iv)周先生、宣先生並無於本公司上市證券中擁有任何權益(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及(v)概無與周先生、宣先生有關的資料須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亦無與周先生、宣先生委任有關的任何其他事宜須提請本公司股東垂注。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熱烈歡迎周先生、宣先生加入董事會。 承董事會命 鴻盛昌資源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李俊衡 香,2025年10月19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李俊衡先生、李誠權先生及鄒藝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李家俊先生、傅榮國先生及Ghanshyam Adhikari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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