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11股被宣布减持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20:55:58 中财网
【20:54 长光华芯: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苏州英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英镭”)持有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华芯”或“公司”)股份26,1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82%,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公司送股所得,已于2025年10月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苏州英镭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需要减持公司股份。苏州英镭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2,6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48%),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1,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公司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85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48%),且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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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苏州英镭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26,130,000股
持股比例14.8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20,1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6,030,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苏州英镭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613,0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48%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76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53,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1月3日~2026年2月2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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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19:59 波长光电: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80,37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55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四)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减持区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六)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七)王国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如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承诺。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现已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息、除权行为,则相应调整价格)。

(4)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5)本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并履行披露义务。如相关规则有修改,本人承诺将按照届时有效的规则履行相关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国力先生不存在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王国力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八)王国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59 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结构调整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国联通”)控股股东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通集团”)所持公司股份1,899,764,201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自上述受让以来的近八年时间,结构调整基金未对所持本公司股份作任何减持;上述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08%。

结构调整基金作为公司重要战略股东,与中国联通在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子企业改革等领域深化合作,取得丰硕成果。本次减持计划是结构调整基金正常的股权安排,旨在促进国有资本结构优化并满足自身发展需求。结构调整基金继续坚定看好中国联通的发展前景,并将持续深化与中国联通在多领域的战略合作。中国联通也将进一步发挥多元化董事会融合开放治理优势,推动与战略投资者的融合融通发展,助力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结构调整基金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1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5,173,1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20%)。在减持计划期间内,若公司发生股份变动事项,则前述减持数量亦进行相应调整,以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0%为限。根据证券监管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


【19:19 五洲新春:五洲新春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洲新春”)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浙江五洲新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3,360,187股,占公司总股本(截至2025年10月10日,下同)的6.38%;职工董事张迅雷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高级管理人员宋超江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6,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为改善财务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五洲控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3%。

因个人资金安排,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具体减持计划如下:
张迅雷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24,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68%。

宋超江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6,6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045%。

1
若此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19:09 *ST清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189,8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5%,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如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将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3日至2026年2月2日。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19:09 博俊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转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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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8,686,288股,即不超过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总股本的2.00%(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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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19:09 强瑞技术: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对公司价值高度认可。本次减持主要是出于强瑞科技偿还银行贷款、改善财务结构、布局业务架构,强瑞投资部分合伙人偿还个人借款,以及各股东改善其个人生活的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股东拟减持股份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如下:
(1)强瑞科技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3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1%);(2)强瑞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9%)。

强瑞科技及强瑞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102,8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00%)。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1月3日至2026年2月2日,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方式: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19:09 东航物流:东航物流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天津睿远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睿远”或“本合伙企业”)持有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物流”或“公司”)股份99,967,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全部于2024年9月5日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规划安排,股东天津睿远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5,875,556股,减持比例不超过1%。具体减持价格将按市场价格确定。

上述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的比例不变,减持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19:09 睿能科技:睿能科技股东平潭捷润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股东平潭捷润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平潭捷润”)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9,525,264股,占公司总股本207,544,575股的4.59%。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取得的股份,及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均于2020年7月5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平潭捷润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96%。

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近期收到股东平潭捷润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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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9 极米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超、廖杨分别持有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极米科技”)1,678,803股、546,332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40%、0.78%。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4年3月4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股东廖杨、钟超因自身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90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钟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40,0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20%。

公司股东廖杨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546,332股股份,占总股本的0.78%。

若减持期间极米科技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计划将进行相应调整。


【17:29 大唐药业: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 (股)计划减 持数量 占总股 本比例 (%)减持 方式减持 期间减持 价格 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 持 原因
呼和浩 特市仁 和房地 产开发 有限公 司不高于 5,118,300 股2%集中 竞价 或大 宗交 易本减持计划 首次披露之 日起30个 交易日之后 的3个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 市前取得 (含权益分 派转增股 本)经营 发展 需要

(一) 单个主体拟在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上述股东拟在减持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卖出公司股份 总数可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于2020年7月精选层挂牌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说明书》出具的股份限售和锁定相关承诺:
1、控股股东限售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次发行前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自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对前述股票的限售期另有规定的,同时还应遵守相关规定。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仁和房地产和实际控制人郝艳涛先生承诺:自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在本公司/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届满后12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公司/本人持股数量的50%;锁定期届满后的24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本公司/本人持股数量的100%。

公司控股股东仁和房地产及实际控制人郝艳涛先生自公司 2020年 7月 27日在精选层挂牌以来严格按照上述承诺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控股股东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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