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铸帝控股(01413):(1)委任执行董事及联席主席;(2)提名委员会组成变更;及(3)建议委任核数师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FEG Holdings Corporation Limited 鑄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份代號: 1413) (1)委任執行董事及聯席主席; (2)提名委員會組成變更;及 (3)建議委任核數師 委任執行董事及指派聯席主席 鑄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楊遠歸女士(「楊女士」)已獲委任為執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十月八日生效。 楊女士的履歷詳情如下: 楊女士,37歲,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取得武漢大學法學學士學位,並於二零一二年五月自美國南加州大學取得法律碩士學位。 楊女士於通訊及科技行業具有豐富的實務經驗。彼自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於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任職。自二零一八年一月,彼於北京市新岸線技術有限公司擔任戰略發展法務部總經理。 於本公告日期,除本公告披露外,楊女士於過去三年概無於其證券於香或海外任何證券市場上市的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持有任何董事職務。楊女士與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級管理層或主要或控股股東亦概無任何關係。 於本公告日期,楊女士概無於本公司證券中擁有任何權益(定義見香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 楊女士已與本公司訂立服務協議,目前任期由二零二五年十月八日為期三年。根據本公司組織章程細則,楊女士須於其獲委任後的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上退任及膺選連任,且此後須至少每三年輪席退任及膺選連任一次。楊女士有權收取每年120,000元的董事袍金,有關金額乃由董事會經參考本公司薪酬委員會根據其資歷、經驗及當前市況而提供的推薦建議而釐定。 除本公告披露外,概無其他與委任楊女士有關的事宜須敦請本公司證券持有人垂注,亦概無任何資料須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第13.51(2)(h)至(v)條予以披露。 委任楊女士後,楊女士及楊振偉先生各自獲指定為董事會聯席主席。 董事會謹藉此機會歡迎楊女士加入董事會。 提名委員會組成變更 董事會謹此宣佈,執行董事楊遠歸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陳兆基已獲委任為本公司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成員,自二零二五年十月八日生效。 上述變動後,提名委員會括五名成員,即鄧文祖先生(主席)、楊振偉先生、楊遠歸女士、陳兆基先生及冼國柱先生。 建議委任核數師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括)金道連城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金道連城」)於本公司於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舉行的股東週年大會結束時退任本公司核數師職位(「該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董事會宣佈,經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建議,董事會已議決建議委任致寶信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新任核數師,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屆股東週年大會結束為止,其將須待股東於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後,方可作實。 在達致向董事會提出之推薦建議時,審核委員會已考慮多項因素,括但不限於(i)致寶信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的才能及能力,括其處理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審核工作的知識及經驗,以及其對上市規則、香審計準則及香財務報告準則會計準則的熟悉程度;(ii)其對本集團的獨立性及客觀性;(iii)其市場聲譽;(iv)其資源、人手及質素;(v)由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頒佈的審核委員會有效運作指引-甄選、委任及重新委任核數師;及(vi)會財局更換核數師的指導說明。 鑒於上文所述,審核委員會經評估及審議後認為,致寶信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具備獨立性、專業能力及勝任能力,適合擔任本公司核數師,且審核委員會及董事會認為,建議委任致寶信勤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核數師符合本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並建議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投票贊成有關建議委任的決議案。 一般資料 一份載有(其中括)建議委任核數師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的通函,連同相關代表委任表格,將適時提供予股東。 承董事會命 鑄帝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聯席主席兼執行董事 楊振偉 香,二零二五年十月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楊遠歸女士、楊振偉先生、葉廣祥先生、楊威先生及鄧華程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鄧文祖先生、陳兆基先生及冼國柱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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