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重塑能源:自愿性公告 - H股回购计划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Shanghai REFIRE Group Limited 上海重塑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2570) 自願性公告 H股回購計劃 本公告乃由上海重塑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願刊發。 一、 本H股回購計劃的實施依據 本公司董事(「董事」,各自為一名「董事」)會(「董事會」)宣佈,本公司將實施H股回購計劃(「本H股回購計劃」)。本H股回購計劃將透過董事會行使回購授權項下的權力實施,該回購授權旨在回購本公司H股(「H股」),由本公司股東(「股東」)於2025年9月25日舉行的本公司第四次臨時股東會上授出(「H股回購授權」)。H股回購授權的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9月7日的通函。 二、 本H股回購計劃的主要詳情 (一) 本H股回購計劃的目的 董事會認為,當前H股股價可能未充分反映其內在價值、業務基礎 及長期增長前景。實施本H股回購計劃,既體現董事會對本公司長 期業務發展及行業前景的信心,亦有利於優化本公司資本結構,提 升每股淨資產及╱或每股盈利水平,進一步維護股東整體利益。同 時,本H股回購計劃可根據實際情況,適度抵銷未來可能因員工持 股計劃或股權激勵計劃產生的攤薄效應(如有)。 本H股回購計劃的最高資金額不超過8,000萬元。 (三) 本H股回購計劃的期限 本H股回購計劃的實施期限自本公告日期至本公司下一屆年度股 東會之日止(括首尾兩日),惟受股東撤回或變更H股回購授權所 規限。 (四) 回購H股的購買價 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香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規定,本H股回購計劃下H股的購買價將不會高於購買 當日前五個交易日該等股份在聯交所的平均收市價5%或以上。具體 購買價將由董事會根據市場情況臨時決定。 (五) 本H股回購計劃的資金來源 本公司擬利用其可動用的內部資源就根據本H股回購計劃進行H股購 回提供資金。 (六) 遵守適用規則 本H股回購計劃將在遵守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上市規則、《香公司 收購、合併及股份回購守則》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情況下進行。 況而定,且將由董事會全權決定。本公司對於任何股份購回的時間、數量或價格概不作出任何保證,特別是,本公司概不保證本H股回購計劃將全面實施,亦不保證本公司將購回任何H股。 承董事會命 上海重塑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琦 香,2025年10月8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成員括執行董事林琦先生、胡哲博士、馬晶楠女士、翟雙博士及趙泳生先生;非執行董事劉會友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李偉先生、錢美芬博士及陳飛先生。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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