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8公司发回购公告-更新中
海兴电力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拟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8)。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4.3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披露的《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824,1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8.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6.20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130,984,777.4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4 万盛股份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万盛股份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15.62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9日~2026年4月28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2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以及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054%,成交的最高价为10.17元/股、最低价为10.08元/股,支付的金额为32.39万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6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05%,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0.17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9.71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1.566万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4 江瀚新材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江瀚新材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对公司发展的认可和信心,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实现公司价值共享,加深公司、股东、员工的利益一致性,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甘书官先生于2025年5月1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建议公司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分别于2025年5月16日和2025年5月28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资金总额为2亿元~4亿元,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或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数)。 2025年6月9日,公司按照回购方案实施了首次回购,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2025年7月16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完成。根据回购方 案,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即自2025年7月16日起,本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人民币29.01元/股(含本数)。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5年9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4.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购买的最高价为25.20元/股、最低价为24.85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125.1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5年9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03.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5%,购买的最高价为27.00元/股、最低价为23.2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0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4 金海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金海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15元/股(含本数),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2日、2025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5-02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如下: 2025年9月,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2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99元/股,最低价为10.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69,667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37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825%,较上次回购进展公告披露数相比增加0.5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99元/股,最低价为10.64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69,667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4 中国交建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国交建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13.58元/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交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9,715,200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8.98元/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8.5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85,546,970.91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7:24 中航高科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中航高科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4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6.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2025-011号公告。 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年6月27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 民币35.7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 的2025-023号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5年7月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 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的2025-024 号公告。 (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进 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 司A股股份3,539,700股,占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的0.2541%, 回购最高价格人民币27.61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人民币24.67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91,910,124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54 湖南白银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湖南白银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6月23日、7月18日及9月4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 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530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18日及2025 年9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 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5年9月 30日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 了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17,5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282,308.86万股)的0.62%,最高成交价为6.74元/股, 最低成交价4.47元/股,合计成交总金额92,600,588.30元 (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价 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 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 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 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 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 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 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 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6:14 颀中科技回购公司股份情况通报】 颀中科技公司发布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及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1元/股(含税),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714,483股,占公司总股本1,189,037,288股的比例为0.7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1.86元/股,最低价为11.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398,688.9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上述数据保留两位小数,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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