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4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08:40:41 中财网
【08:38 精锻科技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精锻科技(股票代码:300258)公布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9,387,361股后的575,659,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该公司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权利。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6日。


【08:38 平安银行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平安银行(股票代码:000001)公布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405,918,1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36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QFII RQFII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124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10%
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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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7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36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5日。


【08:38 赛力斯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赛力斯(股票代码:601127)公布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40,890,216.11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97,455,190.51元。

为进一步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切实回报广大投资者,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可持续发展需要,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A股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3.10元(含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633,366,08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06,343,486.66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22%。

本次利润分配的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A股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08:38 森马服饰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森马服饰(股票代码:002563)公布2025年半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694,090,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1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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