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新利软件(08076):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报告
(股份代號:8076)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個月的 中期業績報告 板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並經過審慎周詳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GEM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在GEM買賣的證券可能會較於主板買賣的證券承受更大的市場波動風險,同時無法保證在GEM買賣的證券會有高流通量的市場。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報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報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報告乃遵照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GEM證券上市規則之規定而提供有關新利軟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資料。本公司各董事(「董事」)願就本報告所載內容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知及所信:本報告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且無誤導或欺詐成份;本報告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本報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公司資料 2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4 綜合財務狀況表 5 綜合權益變動表 7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8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附註 9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22 其他資料 28 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 林學新(主席) 陳增武(主席) 熊纓(副主席) 浦炳榮 臧晶晶 陳新愛 李冬 蔡瑾 薪酬委員會 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增武(主席) 浦炳榮 浦炳榮 陳新愛 陳新愛 林學新 陳增武 提名委員會 公司秘書 林學新(主席) 王加威 浦炳榮 陳新愛 監督主任 陳增武 林學新 核數師 法定代表 德勤 ?關黃陳方會計師行 註冊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 林學新 香 王加威 金鐘道88號 太古廣場一座35樓 中國銀行(香)有限公司 Limited 中國銀行杭州分行 Victoria Place, 5th Floor, 中國工商銀行浙江省分行 31 Victoria Street, Hamilton HM 10, 香總辦事處及主要?業地點 Bermuda 香 香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皇后大道西335-339號 崑保商業大廈 卓佳證券服務有限公司 9樓907室 香 夏愨道16號 中國總辦事處及主要?業地點 遠東金融中心17樓 中國杭州市 GEM股份代號 西湖區三墩 紫宣路158號 8076 西城博司銘座 9幢16層 網址 註冊辦事處 www.singlee.com.cn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et Hamilton, HM11 Bermuda 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綜合業績,連同二零二四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銷售收入 2 18,201 25,009 銷售和服務成本 (18,114) (25,443) 毛利╱(毛損) 87 (434) 其他收入 3 93 224 預期信貸損失模式下之減值虧損,扣除 應收貿易賬款及合約資產撥回 808 – 其他收益及虧損 671 (524) 分銷及銷售費用 (3,027) (2,670) 管理費用 (5,774) (6,503) 融資費用 (513) (519) 除稅前虧損 (7,655) (10,426) 所得稅開支 4 – – 本期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 (7,655) (10,426) 每股虧損 -基本(人民幣分) 5 (0.58) (0.79) -攤薄(人民幣分) 5 (0.58) (0.79)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附註 (未經審核) (經審核)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7,601 7,934 使用權資產 208 193 7,809 8,127 流動資產 存貨-成品 973 933 應收貿易及其他賬款 7 29,538 21,311 合約資產 8 401 488 按公允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 – 189 受限制銀行存款 976 626 銀行結餘及現金 10,170 28,528 42,058 52,075 流動負債 應付貿易及其他賬款 9 7,214 9,387 應付關聯方款項 1,751 1,878 借貸 10 1,000 1,000 租賃負債 85 73 10,050 12,338 流動資產淨額 32,008 39,737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39,817 47,864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附註 (未經審核) (經審核) 非流動負債 借貸 10 27,899 28,291 27,899 28,291 資產淨值 11,918 19,573 資本及儲備 股本 11 12,538 12,538 (虧損)╱儲備 (620) 7,035 權益總額 11,918 19,573 以股份為基礎 股本 股份溢價 法定儲備 股東供款 匯兌儲備 的付款儲備 累計虧損 合計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於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經審核) 12,538 179,132 3,917 6,641 5,217 5,461 (193,333) 19,573本期間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 – – – – – – (7,655) (7,655) 轉入法定儲備 – – 62 – – – (62) – 購股權失效 – – – – – (2,329) 2,329 –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未經審核) 12,538 179,132 3,979 6,641 5,217 3,132 (198,721) 11,918 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經審核) 12,538 179,132 3,613 6,641 5,217 6,029 (181,980)) 31,190本期間虧損及全面開支總額 – – – – – – (10,426) (10,426)轉入法定儲備 – – 304 – – – (304) – 購股權失效 – – – – – (64) 64 –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未經審核) 12,538 179,132 3,917 6,641 5,217 5,965 (192,646) 20,764 根據百慕達一九八一年公司法(「公司法」),股份溢價可分派予股東,惟受限於以下情況:倘(i)於作出分派後,本公司不能如期償付其負債,或(ii)其資產之可變現值將少於其負債與其已發行股本賬之總計,則本公司不得宣派或派付股息或以股份溢價及其他儲備作出分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外商投資企業之有關法律及法規所規定,本公司之中國附屬公司須設立兩項不可分派之法定儲備,即企業發展基金及法定盈餘儲備。分配至該等儲備之撥款乃從中國附屬公司法定財務報表之除稅後純利中撥付,需轉入法定盈餘儲備金額為各家子公司除稅後純利的10%,而其他儲備之金額及分配基準則由其各自的董事會每年決定。法定盈餘儲備可用作彌補上一年度之虧損(如有),亦可透過資本化發行轉換為資本。企業發展基金乃藉著資本化發行擴充中國附屬公司之資本基礎。 於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熊融禮先生,當時擔任本公司主席、執行董事兼控股股東,豁免應付彼之結餘約為人民幣786,000元,該豁免金額已作為股東供款予以資本化。二零二二年七月六日,當時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Goldcorp Industrial Limited將若干本公司的股份轉讓給本集團的員工,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2號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此類轉讓被視為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交易。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經?活動所用之現金淨額 (17,768) (23,060) 投資活動所得之現金淨額 44 60 融資活動(所用)╱所得之現金淨額 (634) 857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之減少淨額 (18,358) (22,143) 期初之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28,528 35,107 期末之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即: 銀行結餘及現金 10,170 12,964 本集團之未經審核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乃根據GEM上市規則第18章所載之適用披露規定及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所頒佈之國際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的規定而編製。 未經審核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並未括年度財務報表須披露的所有資料及事項,故應連同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未經審核綜合中期財務報表已按照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發出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香公司條例之披露要求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規則而編製。 未經審核綜合中期財務報表以人民幣(「人民幣」)呈列,而人民幣乃本集團之功能貨幣。 所有集團內之重大交易及結餘已於合併賬目時對銷。 本公司所採納之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財務報表(「二零二四年財務報表」)所遵循貫徹一致,惟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所頒佈並於本期間生效之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之修訂及詮釋(「新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有關詳情載於二零二四年財務報表附註)除外。採納新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並無對本集團期內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內之會計政策構成重大影。 料,亦側重於各類已交付貨品或所提供服務。 具體而言,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8號,本集團之可呈報及?運分部為:1. 銷售軟件產品 2. 銷售硬件產品 3. 提供技術支援服務 本集團並無將?運分部合計以構成可呈報分部。 本集團按?運及可呈報分部劃分銷售收入及業績之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銷售 銷售 提供技術 軟件產品 硬件產品 支援服務 合計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對外銷售及總銷售收入 -分部銷售收入 536 1,424 16,241 18,201 分部業績 (807) (67) (5,332) (6,206) 未分配其他收入 93 未分配其他收益及虧損 671 未分配企業開支 (1,701) 融資費用 (513) 除稅前虧損 (7,656) 銷售 銷售 提供技術 軟件產品 硬件產品 支援服務 合計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對外銷售及總銷售收入 -分部銷售收入 573 947 23,489 25,009 分部業績 (1,196) (762) (5,887) (7,845) 未分配其他收入 224 未分配其他收益及虧損 (524) 未分配企業開支 (1,762) 融資費用 (519) 除稅前虧損 (10,426) ?運分部之會計政策與本集團會計政策相同。分部業績指在並無分配融資費用、未分配企業開支、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及虧損下各分部之結果,用作向總?運決策人呈報資料之基準,作分配資源及評估表現用途。 總?運決策人根據各分部的經?業績作出決策。概無呈列分部資產及分部負債分析,因為總?運決策人並無就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而定期審閱該資料。因此,只有分部銷售收入及分部業績予以呈列。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銷售 銷售 提供技術 軟件產品 硬件產品 支援服務 合計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括於計量分部業績之 款項: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8 13 327 348 使用權資產折舊 5 8 208 221 預期信貸損失模式下之減值 虧損,扣除應收貿易賬款 及合約資產撥回 19 31 759 809 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銷售 銷售 提供技術 軟件產品 硬件產品 支援服務 合計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括於計量分部業績之 款項: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8 13 331 352 使用權資產折舊 8 13 329 350 預期信貸損失模式下之減值 虧損,扣除應收貿易賬款 及合約資產撥回 – – – – 地區資料 本集團持來自外來客戶之銷售收入來自中國內地的客戶。 本集團所有非流動資產按資產所在地劃分均位於中國境內。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利息收入 59 78 其他 34 146 93 224 4. 所得稅開支 杭州新利科技有限公司(「新利科技」)為本公司於中國杭州成立之附屬公司,須按25%法定稅率納稅。自二零一零年,新利科技獲浙江財政局、浙江市地方稅局行政處及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市政府辦公室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有權獲得中國企業所得稅15%優惠稅率。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該優惠已獲地方稅務機構批准延長三年至二零二五年。據此,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新利科技之稅率為15%。 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杭州新利軟件有限公司(「新利軟件」)及新銀通科技有限公司(「新銀通」)之適用稅率為25%。 由於本集團於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並無於香產生估計應課稅溢利,故並無就香利得稅作出撥備。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未在中國產生應課稅溢利,故未提撥中國企業所得稅(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本公司擁有人用作計算 每股基本及攤薄虧損 應佔期內虧損 (7,655) (10,426)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五年 二零二四年 千股 千股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用作計算每股基本╱攤薄虧損之普通股數量 1,317,240 1,317,240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每股攤薄虧損的計算並未假設本公司的尚未行使購股權獲行使,因為該等購股權的行權價格高於市場平均價格。 6. 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股息(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無)。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應收貿易賬款 -客戶合約 18,276 15,385 減:信貸損失撥備 (460) (460) 17,816 14,925 其他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及按金 已付客戶按金 2,976 3,367 向員工墊款 8,054 2,252 預付款 542 423 其他 150 344 11,722 6,386 應收貿易及其他賬款總計 29,538 21,311 一般信貸期為交付或提供服務後90至180天。 以下乃應收貿易賬款(扣除信貸損失撥備後)以發票日期劃分之賬齡分析:於二零二五年 於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0至120天 12,471 12,294 121至180天 1,348 103 181至365天 2,666 1,280 365天以上 1,331 1,248 17,816 14,925 2,678,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2,226,000元)的應收賬款,於報告日期已逾期90天或以上。由於大多數債務人為財務狀況良好且信貸評級高的銀行及該等款項仍視作可悉數收回,故不視為違約。 8. 合約資產 於二零二五年 於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應收質保金 401 488 合約資產主要涉及本集團就已完成及尚未出具發票的工程收取代價的權利,因為該等權利以本集團未來履約為條件。合約資產在該等權利成為無條件時轉撥至應收貿易賬款。 本集團所協定的保證期介乎一至兩年,為合約價值的5%至10%。該金額計入合約資產,直至保證期結束,原因為本集團收取該末期付款的權利於保證期間為有條件。本集團一般於保證期結束時將合約資產轉撥至應收貿易賬款。本集團將該等合約資產分類為流動資產,因為本集團預計將於其一般?運週期內變現該等資產。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應付貿易賬款 1,691 1,406 應付職工薪酬 3,090 4,279 應付其他國內稅項 369 727 應付僱員報銷 193 757 應計費用 613 610 合同負債 324 430 應付專業服務費 – 441 其他 934 737 總計 7,214 9,387 以下乃報告期末應付貿易賬款以發票日期劃分之賬齡分析: 於二零二五年 於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90天以內 1,203 87 91至180天 378 814 181至365天 10 160 365天以上 100 345 1,691 1,406 購買貨品的信貸期介乎120至180天不等。 應付貿易及其他賬款約人民幣143,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117,000元)乃按元計值。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無抵押關聯方借貸(附註i) 27,899 28,291 無抵押銀行借貸(附註ii) 1,000 1,000 28,899 29,291 上述借貸的賬面值應予償還: 於二零二五年 於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一年以內 1,000 1,000 兩年以上但不超過五年 27,899 1,197 五年以上 – 27,094 28,899 29,291 減:列入流動負債於一年內到期之款項 (1,000) (1,000) 列入非流動負債之款項 27,899 28,291 (i) 向本集團提供貸款的關聯方均為熊融禮先生。 本集團來自熊融禮先生的貸款及合約到期日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 於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2至5年 27,899 1,197 5年後 – 27,094 27,899 28,291 熊融禮先生向本集團提供貸款的實際利率範圍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 於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實際利率: 定息借貸 3.69% – 4.14% 3.69% – 4.14% 來自熊融禮先生的貸款約人民幣27,899,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27,094,000元)以元計值,其他借貸乃以相關集團實體之功能貨幣計值。 於二零二五年 於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定息銀行借貸: 1年內 1,000 1,000 本集團銀行借貸的實際利率(也相等於合約利率)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 於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未經審核) (經審核) 實際利率: 定息借貸 3.95% 3.95%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在抵押銀行授信額度人民幣15,00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15,000,000元)中,已使用金額為人民幣1,00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000,000)。 11. 股本 股份數目 款額 款額 千股 千元 人民幣千元 每股面值0.01元之普通股: 法定: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10,000,000 100,000 95,187 已發行及繳足: 於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1,317,240 13,173 12,538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銷售收入約人民幣18,201,000元,較去年同期下跌27.2%(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人民幣25,009,000元)。本集團?業額下跌主要由於本集團提供技術支援服務之收入下跌。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銷售成本約人民幣16,241,000元,較去年同期下跌30.9%(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人民幣23,489,000元)。銷售成本下跌的主要原因是員工成本下跌。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管理費用約為人民幣5,774,000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人民幣6,503,000元),下降11.2%。管理費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員工薪酬及福利支出下降所致。而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分銷及銷售費用約為人民幣3,027,000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人民幣2,670,000元),上升13.4%。分銷及銷售費用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員工費用及用於業務發展的費用上升。其他收入括增補貼及利息收入,另外,其他收益及虧損括匯兌變動及按公允值計入損益之金融資產之公允值變動。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融資費用約為人民幣513,000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人民幣519,000元),保持穩定。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錄得虧損約為人民幣7,655,000元,較去年同期減少26.6%(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為人民幣10,426,000元)。有關虧損減少乃主要由於為收回長期未收應收帳款相關的減損損失轉回;與二零二四年記錄的虧損相比,匯兌收益增加導致其他損益轉為收益,以及持續的成本節約工作導致管理費用減少。 本集團將繼續努力,於加大?銷力度的同時,將繼續各項節流方案的實施。隨著本集團產品於市場漸趨成熟,以及各項成本費用的控制,未來一季的業績將會進一步改善。 2025年上半年,金融科技及服務行業在複雜多變的經濟環境中持續承壓,呈現出技術驅動深化、場景融合加速、政策監管強化的特徵。受全球通脹高企、地緣政治衝突及國內消費信心不足影,金融客戶在外部採購方面的資本性投入有所減少,數位化轉型項目延緩落地。在市場競爭中,頭部公司借助領先的技術優勢進一步鞏固市場份額,致使金融行業同質化競爭加劇,眾多中小廠商面臨著較大的盈利壓力。行業挑戰也給本集團帶來求變和突破的動力。在此背景下,集團全體成員齊心協力,積極應對挑戰,努力在產品創新、客戶拓展以及商業模式優化方面進行探索,並啟動降本增效,以推動本集團穩步發展。 在支付場景融合方面,上半年進行了多項升級項目:商圈平台構建「一碼通行」生態,並配套全流程數位化工具;智慧餐飲與智慧景區推出「刷臉+無感支付」系統,旨在提升運?效率,並滿足客戶精細化管理需求;支付中台完成升級,為各場景提供高效穩定的運行支;養老及寵物行業落地全鏈條管理與支付方案,以提升服務效能。 在客戶拓展方面,2025年上半年與工農中建交五大國有銀行的合作範圍有所擴大,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中國銀聯、中信銀行的合作順利落地,城商行、農商行分別新增2家及3家合作機構。 在客戶合作運?層面,繼2024年服務1家客戶後,2025年上半年已在河北、湖北、安徽、廣西、廣東、寧夏、江蘇等省份開展18個運?專案。下半年將繼續推進相關工作,爭取為集團帶來持續性收入。 項舉措推進數字經濟高品質發展。政策紅利釋放、地方專項債提速及技術升級等因素疊加下,預計行業需求將逐漸復蘇,且將迎來可持續發展期。 「向‘新’求‘利’」是新利集團秉持的核心價值觀,其內涵在於通過持續創新為客戶創造價值。在穩步推進傳統業務的基礎上,2025年下半年,集團將把新產品研發、新業務拓展、新客戶開發及新場景落地作為工作重心。同時,集團將繼續嚴格管控成本,強化整體及各業務線的風險監測與防控,在穩健發展中追求進步和突破。,全體成員將同心協力,堅定信心,直面機遇與挑戰,努力在變革中譜新局。 來源以滿足?運資金之需求。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持有人民幣、美元及元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約為人民幣10,170,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28,528,000元)。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之流動比率(界定為流動資產總額除以流動負債總額計算)約為4.2倍(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4.2倍)。 於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未償還借款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 於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定息借貸: 無抵押關聯方借貸 27,899 28,291 無抵押銀行借貸 1,000 1,000 28,899 29,291 借貸合約到期日如下: 於二零二五年 於二零二四年 六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一年以內 1,000 1,000 兩年以上但不超過五年 27,899 1,197 五年以上 – 27,094 28,899 29,291 於呈報期內,本集團並無資本化利息(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資產負債比率(界定為負債總額除以資產總額)約為76.1%(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67.5%)。 預付員工款是指本集團提供零用現金予部分員工作為業務相關支出,例如差旅或與客戶應酬期間產生的費用。該等預付款金額為每位員工人民幣10,000元至人民幣400,000元不等,為免息、無抵押,且無固定結算期限。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三十日,向獨立第三方員工(非本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董事)提供的預付款約為人民幣8,054,000元(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2,252,000元)。該增加是由於員工在上半年收到預付款,這些預付款將在本財政年度結束前以償還款項或報銷費用方式結算餘額,與上期情況一致。 附屬及關聯公司收購及出售 本集團於呈報期內,並無重大收購或出售附屬及關聯公司。 僱員資料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僱有401名員工(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649名),分佈於中國及香。本集團酬金及花紅政策乃按個別員工及集團盈利表現而釐定。呈報期之員工成本約人民幣20,026,000元(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約人民幣28,835,000元)。 本集團已採納一項購股權計劃,某些員工獲得購股權。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約人民幣7,534,000元)的自置物業已用作銀行融資的抵押。 未來重大投資或購入資本資產計劃詳情 本集團未來重大投資或購入資本資產的詳情計劃,並預計在未來一年如何就上述計劃融資的詳情已分別列載於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八月三十日的招股章程「業務目標聲明」及「發行新股的原因及所得款項用途」內。 匯率風險 本集團絕大部份創造收入的業務是以人民幣進行交易。董事認為本集團之外風險甚低。 或有負債 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或有負債(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 新產品前景 有關討論請參閱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的業務回顧。 就本公司任何董事或行政總裁所知,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以下為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的條文須向本公司披露於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的權益的股東(本公司董事或行政總裁除外)或直接或間接持有附帶於所有情況下於本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股東大會上投票之任何類別股本面值之5%或以上,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存置的登記冊所記錄: (一) 本公司每股面值0.01元之普通股 持有股份數目 持有股本 股東名稱 身份╱權益類別 好倉 淡倉 百分比 Goldcorp Industrial Limited 實益擁有人 136,307,500 — 10.35%(附註1) Great Song Enterprises 受控制法團權益 136,307,500 — 10.35% Limited (附註1及2) 熊融禮先生 受控制法團權益 136,307,500 — 10.35% (附註2及4) 實益擁有人 38,532,500 — 2.92% 李其玲女士 受控制法團權益 136,307,500 — 10.35% (附註2及3) 姚彬女士 配偶權益 174,840,000 — 13.27% (附註5) 林學新先生 實益擁有人 118,560,000 — 9.00% 周翠蓮女士 配偶權益 120,003,382 — 9.11% (附註6) 李冬先生 實益擁有人 65,860,000 — 5.00% 雷瑩女士 配偶權益 69,409,300 — 5.27% (附註7) (二) 購股權 股東名稱 身份╱權益類別 持有之購股權數目 林學新先生 實益擁有人 1,443,382 李冬先生 實益擁有人 3,549,300 附註: 1. Goldcorp Industrial Limited為一間於英屬處女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責任公司,由熊融禮先生及Great Song Enterprises Limited以相同股權共同持有,而Great Song Enterprises Limited則由李其玲女士全資擁有。 2. 該批股份由Goldcorp Industrial Limited持有。 3. 李其玲女士控制Great Song Enterprises Limited的投票權超過三分之一,而後持有Goldcorp Industrial Limited的投票權超過三分之一。鑑於證券及期貨條例,李其玲女士被視作擁有Goldcorp Industrial Limited所持有的136,307,500股股份的相同權益。 4. 熊融禮先生持有Goldcorp Industrial Limited的投票權超過三分之一。鑑於證券及期貨條例,熊融禮先生被視作擁有Goldcorp Industrial Limited所持有的136,307,500股股份的相同權益。 為擁有該等股份的權益中擁有權益。按上文附註4所述,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彼亦被當作於熊融禮先生被當作或視為擁有38,532,500股股份的權益中擁有權益。 6. 周翠蓮女士為林學新先生的配偶。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周翠蓮女士被視為或當作於林學新先生所擁有1,443,382股購股權及118,560,000股股份的權益中擁有權益。 7. 雷瑩女士為李冬先生的配偶。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雷瑩女士被視為或當作於李冬先生所擁有3,549,300股購股權及65,860,000股股份的權益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並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或行政總裁除外)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的條文須向本公司披露的本公司股份或相關股份的權益,或擁有附有權利在所有情況下可於本集團任何其他成員公司的股東大會上投票的任何類別股本面值的5%或以上,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存置的登記冊所記錄。 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香法例第571章)之任何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有任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括彼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的該等條文被視作或當作擁有的權益或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登記於本公司置存的登記冊或須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8至5.67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如下: 董事於本公司證券的權益: 於購股權 佔本公司 所涉相關 已發行股本 於普通股中 股份中 總額的 董事姓名 好╱淡倉 身份╱權益類別 的權益 的權益 總權益 總權益百分比林學新先生 好倉 實益擁有人 118,560,000 1,443,382 120,003,382 9.11%李冬先生 好倉 實益擁有人 65,860,000 3,549,300 69,409,300 5.27%熊纓先生 好倉 實益擁有人 14,547,500 1,567,608 16,115,108 1.22%浦炳榮先生 好倉 實益擁有人 – 307,606 307,606 0.02% 除上文所披露外,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概無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有任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彼當被當作或視為擁有之權益或淡倉),或記錄於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存置之登記冊之權益或淡倉,或根據GEM上市規則第5.48至第5.67條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之權益或淡倉。 的為獎勵董事及合資格僱員,並已於二零一一年八月二十七日屆滿。根據該計劃,本公司董事會可向合資格僱員(括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之董事)授出購股權,以認購本公司股份。該計劃由採納當日生效,為期十年且已經屆滿。該計劃條文之所有其他方面將繼續全面有效,根據該計劃授出之所有購股權之持有人於是次到期前,根據該計劃之條款,將繼續有權行使未獲行使之購股權,直至前述購股權到期。因此,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已獲批准的新計劃(「新計劃」),於該計劃屆滿後立即生效。新計劃之主要條款與該計劃相同。 根據股東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舉行之本公司股東特別大會(「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之普通決議案,計劃授權上限已獲更新,以使本公司獲授權根據現行之該計劃授出可認購合共最多81,184,000股股份之購股權,佔股東特別大會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0%。 根據股東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一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二零一六年股東週年大會」)上通過的普通決議案,本公司購股權項下的計劃授權上限再獲更新,本公司因此獲授權授出額外購股權,可根據經更新授權上限認購合共86,443,000股股份,佔於二零一六年股東週年大會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0%。 根據股東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一日舉行的本公司股東週年大會(「於二零一八年股東週年大會」)上通過的普通決議案,本公司購股權項下的計劃授權上限再獲更新,本公司因此獲授權授出額外購股權,可根據經更新授權上限認購合共61,032,000股股份,佔於於二零一八年股東週年大會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6.95%。 共131,724,000股股份,佔於二零二五年股東週年大會日期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約10%。 直至授出日期任何十二個月期間各參與根據行使獲授及將獲授的購股權(括已行使及尚未行使的購股權),從而獲得已發行及將予發行的股份總數不得超過於授出日期已發行股份的1%。 認購價須由董事會全權決定,惟該價格將不少於授出購股權當日的股份收市價及授出購股權日期前五個?業日的平均收市價這兩中的較高。 當員工收到公司發出有關授予購股權的法律文書後的28天內,簽署有關接納購股權的法律文書並送回本公司,並同時支付象徵性的幣1元購股權接納款時,已表示員工與公司之間已就購股權事項達成協定。 購股權可於董事會通知各承授人的期間內隨時根據購股權計劃的條款行使,但不可於授出日期後十年屆滿期後行使。 本公司按該計劃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向其僱員授予47,550,000股股份之購股權,該批股權之行使價為每股幣0.368元。在購股權授於前一個交易日,本公司的股票收市價為每股幣0.36元。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九日授出的購股權已於二零一七年度期間到期。 本公司按該計劃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向其董事及僱員授予20,900,000股股份之購股權,該批股權之行使價為每股幣0.20元。在購股權授於前一個交易日,本公司的股票收市價為每股幣0.20元。於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九日授出的購股權已於二零二零年度期間到期。 本公司按該計劃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向其僱員授予8,990,000股股份之購股權,該批股權之行使價為每股幣0.84元。在購股權授於前一個交易日,本公司的股票收市價為每股幣0.84元。於二零一零年八月十六日授出的購股權已於二零二零年度期間到期。 及於上述購股權獲轉換時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份之特別授權已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日授出的購股權已於二零二一年度期間到期。 本公司按購股權計劃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向其僱員授予19,260,000股股份之購股權,該批股權之行使價為每股幣0.714元。在購股權授於前一個交易日,本公司的股票收市價為每股幣0.690元。向僱員授出購股權及於上述購股權獲轉換時以配發、發行及處理本公司股份之特別授權已於二零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舉行之股東特別大會上通過。於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授出的購股權已於二零二一年度期間到期。 本公司按購股權計劃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向其董事及僱員授予59,780,000股股份之購股權,該批股權之行使價為每股幣0.1122元。在購股權授於前一個交易日,本公司的股票收市價為每股幣0.101元。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授出的購股權已於二零二三年度期間到期。 本公司按購股權計劃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向其董事及僱員授予21,400,000股股份之購股權,該批股權之行使價為每股幣0.43元。在購股權授於前一個交易日,本公司的股票收市價為每股幣0.43元。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授出的購股權已於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到期。 本公司按購股權計劃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向其董事、僱員及顧問授予86,440,000股股份之購股權,該批股權之行使價為每股幣0.182元。在購股權授於前一個交易日,本公司的股票收市價為每股幣0.182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並無授出及行使任何購股權。 一月一日 六月三十日 董事姓名、 經調整 未行使 期內已授出購 期內已行使購 期內已失效購 未行使持續合約僱員及顧問 行使期 行使價 購股權數目 股權數目 股權數目 股權數目 購股權數目元 熊纓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至 0.3635 2,247,890 – – (2,247,890)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林學新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至 0.3635 3,549,300 – – (3,549,300)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李冬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至 0.3635 1,774,650 – – (1,774,650)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持續合約僱員(董事除外)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五日至 0.3635 6,861,980 – – (6,681,980) –二零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熊纓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至 0.1538 1,567,608 – – – 1,567,608二零二七年四月六日 林學新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至 0.1538 1,443,382 – – – 1,443,382二零二七年四月六日 李冬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至 0.1538 3,549,300 – – – 3,549,300二零二七年四月六日 浦炳榮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至 0.1538 307,606 – – – 307,606 二零二七年四月六日 持續合約僱員(董事除外)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至 0.1538 9,109,870 – – – 9,109,870二零二七年四月六日 顧問 二零一七年四月七日至 0.1538 32,422,855 – – – 32,422,855二零二七年四月六日 62,834,441 – – (14,433,820) 48,400,621 已授出購股權之行使價及已授出購股權之股份數目已作出調整,以反映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供股之影。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於本呈報期間,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上市證券。 東或任何彼等各自之聯繫人士(定義見GEM上市規則)概無進行與本集團業務(不論直接或間接)競爭或可能競爭之任何業務或與本集團產生任何其他利益衝突。 企業管治常規 截至本報告日期,本公司一直遵守GEM上市規則附錄C1所載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的適用守則條文,惟下文所闡述的與守則條文C.2.1(有所偏離除外)。 根據企業管治守則第C.2.1條之守則條文,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角色應有區分,並不應由一人同時兼任。主席與行政總裁之間職責應清楚界定並以書面列載。自林學新先生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辭任之後,截至本報告日期止,行政總裁職位一直懸空。董事會將努力於集團內外發掘合適人選。董事繼續不時檢討目前的架構,若發現具備適當知識、技能及經驗的人選,本公司將於適當時間作出委任以填補以上職位之空缺。 至5.67條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規定。本公司已向全體董事作出特定查詢,本公司並不知悉有任何不遵守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易所需之處理規定。 個別可能獲得本集團未刊發股價敏感資料之僱員亦須遵守同一行為守則。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並不知悉任何違反行為守則之事件。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成立薪酬委員會。薪酬委員會之主要職務為審閱董事及高級管理層之薪酬政策並就此提出推薦建議。薪酬委員會主席為陳增武先生,而其他成員括林學新先生、浦炳榮先生及陳新愛女士。 提名委員會 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三月成立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之主要職務為制定提名政策,就董事之提名及委任與董事會接任之安排向董事會提出推薦建議,以及制訂及審閱《董事會多元化政策》。提名委員會主席為林學新先生,而其他成員括浦炳榮先生、陳增武先生及陳新愛女士。 圍乃遵照GEM上市規則第5.28至5.33條而制定。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之主要職務為審閱及監督本集團之財務申報程序、內部監控程序及風險管理制度。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主席為陳增武先生,而其他成員括浦炳榮先生及陳新愛女士,彼等均為本公司之獨立非執行董事。 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業績,並認為該等業績乃按適用會計準則及規定而編製,且已作出充分披露。 承董事會命 新利軟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林學新 董事會成員如下: 林學新(執行董事) 熊纓(執行董事) 臧晶晶(執行董事) 李冬(執行董事) 蔡瑾(執行董事) 浦炳榮(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新愛(獨立非執行董事) 陳增武(獨立非執行董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杭州市,二零二五年八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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