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不同集团(06090):上市规则第13.48(1)条项下有关2025年中期报告的豁免

时间:2025年09月26日 21:41:10 中财网
原标题:不同集团:上市规则第13.48(1)条项下有关2025年中期报告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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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ONG GROUP
不同集團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090)
上市規則第13.48(1)條項下有關2025年中期報告的豁免
本公告乃由不同集團(「本公司」)根據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13.48(1)條的附註而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2025年9月15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中「財務資料-不同期間經?業績比較-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與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比較」一節。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招股章程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上市規則第13.48(1)條規定,發行人須就財政年度的首六個月發送中期報告或中期摘要報告(「中期報告規定」),發送的時間須為該六個月期間結束後的三個月內。根據上市規則第13.48(1)條的附註,就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而言,中期報告規定不適用於本公司,原因是(i)本公司已於招股章程載入上市規則附錄D2所規定有關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比較數字的中期報告的財務資料;(ii)本公司已於招股章程載入一項聲明,內容有關其是否遵守上市規則附錄C1第二部分企業管治守則的規定,倘並未遵守,則考慮有所偏離的原因並解釋良好的企業管治如何能透過嚴格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以外的途徑實現;及(iii)本公司不會違反其章程文件或開曼群島的適用法律法規或其他有關其刊發及派發中期報告及財務報告責任的監管規定。

就此,本公司謹此宣佈,就上市規則第13.48(1)條而言,其不會單獨編製及刊發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或中期摘要報告。

已載入招股章程,而招股章程可於聯交所網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網站 www.butong.com 閱覽。

承董事會命
不同集團
董事會主席
汪蔚先生
香,2025年9月26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括執行董事汪蔚先生、沈凌女士及顏棟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嚴健軍先生、余振球先生及陳穎琪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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