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600268):国电南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09月24日 16:15:46 中财网
原标题:国电南自:国电南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268 公司简称:国电南自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2025年 10月 15日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主持人:经海林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38号,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电力数智产业园1号楼1101会议室

 内 容报告人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报告会议出席情况 
推选现场投票计票人、监票人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董 文
2《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及增补监事的议案》董 文
议案审议表决及现场沟通 
宣布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1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因到龄退休,公司董事郭效军先生向本届董事会提出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郭效军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目前,郭效军先生不存在应该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郭效军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9人,但未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郭效军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董事职责。郭效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专门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唐江先生(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江先生,1980年12月出生,毕业于贵州工业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在贵州大龙发电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大龙分公司)担任多种职务;历任贵州华电大龙发电有限公司(贵州华电大龙分公司)副总经理,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贵州华电塘寨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清镇发电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清镇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六枝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贵州华电桐梓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遵义分公司总经理。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直属单位专职董事。唐江先生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2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及增补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025年9月16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及增补监事的议案》。因工作需要,公司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向本届监事会提出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目前,宋志强先生不存在应该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宋志强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

在辞职申请生效前,宋志强先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宋志强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控股股东华电集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建议,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增补曹敏女士(简历后附)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上议案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曹敏女士,1973年11月出生,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红雁池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科员、财务部稽核与总帐会计、财务部主任会计师;新疆华电红雁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监察部主任;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审计科科长;新疆华电喀什发电(二期)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主任、财务资产部主任;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审计部基建审计处处长;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北京监督中心主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主任。现任: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曹敏女士目前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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