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辉能源(300438):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21:25:53 中财网
原标题:鹏辉能源: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暨(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7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8月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公司监事会分别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的股票 期权数量 (万份)占授予股 票期权总 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公 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甄少强董事、总裁中国32.402.08%0.06%
2鲁宏力董事、董事会秘书中国10.900.70%0.02%
3潘丽财务负责人中国10.900.70%0.02%
小计54.203.47%0.11%   
二、其他激励对象      
1核心骨干(共309人)1,405.8090.12%2.79%  
首次授予部分合计(共计312人)1,460.0093.59%2.90%   
三、预留部分100.006.41%0.20%   
合计1,560.00100.00%3.1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调整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首次授予事项办理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鹏辉能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除前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后续授予相关事宜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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