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云创(835305):保密制度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20:51:19 中财网
原标题:*ST云创:保密制度

证券代码:835305 证券简称:*ST云创 公告编号:2025-085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月 19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19)《修订<保密制度>》。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保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保密信息是指关系公司和股东权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都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 保密信息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到公司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和行为:
(1) 经营信息: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的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规划、投资计划、收购兼并计划、经营项目、经营决策;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合同、协议、意向书;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的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记录;经理办公会会议记录;公司尚未公开披露的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非公开财务报表、生产成本、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统计报表;施工项目和购销合同等所涉客户名录、报价单、合同、支付方式;未公开的招投标资料;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信息及资料;未公开的内控制度;
(2) 技术信息: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做出的设计、工艺、材料及其他改进等技术方案。包括设计方案、技术方案、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样品、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技术信息; (3) 按北京证券交易所要求需要披露尚未披露的信息;
(4) 其他与公司相关的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六条 公司涉密人员包括不限于以下人员:
(1) 公司董事、高、中层管理人员;
(2) 公司的档案和印章管理人员、会议记录人员、财务会计人员、计划统计人员、法律事务人员、信息披露人员、业务人员;
(3) 参加各类经营会议、参与业务洽谈、合同草拟签订、计划制订、信息披露、财务报表等各项涉密工作,或者接触、调用涉密文档的其他人员; (4) 公司临时聘用的接触涉密工作及文档的人员,如技术顾问、财务顾问等。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公司依据经营信息和核心技术对公司的影响程度确定密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特殊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绝密级和机密级的秘密,只限于指定的直接需要的单位和人员使用,秘密级的秘密凡工作需要的单位和人员经审核批准都可以使用。

秘密级以上(含秘密级)的秘密资料,必须经机要交通或专人传送,不能用普通邮件投递或托运。

第八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载体(如图纸、资料、样品、录音、录像、软盘、 光盘、电子文档等),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和起止日期。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或经批准提前解密。对不易标明商业秘密秘级的载体应当以书面方式明示。

第三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属于内幕信息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面的保密信息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属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信息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条 属于公司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工作,由总经理或董事会秘书按照管理权限指定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相关负责人指定专门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 按照保密信息的类别,非经相关负责人批准,不得复制或摘抄。

第十二条 与公司保密信息内容有关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保密信息事项的,应当根据保密信息的性质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

第十四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保密信息,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保密信息,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保密信息。

第十五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保密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根据保密信息的类别及时报告总经理或董事会秘书,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 责任和处罚
第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警告、辞退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 泄露公司保密信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 违反本制度第三章规定的保密措施的;
(3)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保密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 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保密信息的;
(5) 利用职权强迫他人违反保密信息规定的。

经济损失赔偿标准及程序由公司与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做约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南京云创大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9月 23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