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汉光(300847):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300847 证券简称:中船汉光 公告编号:2025-042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 需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公司 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 4.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 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 拟变更审计机构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 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 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 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 人196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49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 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 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 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为3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不 存在对服务公司产生潜在不利影响的与审计质量有关的重 大未决诉讼、仲裁或重大违法事件。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 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自律处 分1次。7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 目)、监督管理措施23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6 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张立志
姓名:吕金洲
姓名:王春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 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 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3.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 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 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竞争性谈 判中标结果报价,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45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下降18.18%,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37万元,内控审计费用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审计机构中审众环已为公司连续提供审计服务1年, 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 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 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公司 经营管理实际,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制度》,经履行公司选聘程序,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外部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 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 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拟变 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符合公司实际,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选聘新的会计师事务所的 评选要素和评分标准、程序等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要求,拟聘任的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 构的要求。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核意见;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 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船汉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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