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威股份(002559):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20:20:51 中财网
原标题:亚威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59 证券简称:亚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亚威股份”)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00%。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州产发集团”“认购方”)拟以现金认购上述股份。

2、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3、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扬州产发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扬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本次发行尚需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减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就前述变更事项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的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权分散,且没有一致行动人在重大事项上一致行动从而共同控制公司,本次发行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假设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公司总股本不变,本次发行完成后,扬州产发集团通过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持有亚威股份99,726,887股股票,占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为15.35%(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影响,持有表决权比例为15.50%)。以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公司股东名册为基准,本次发行前后,扬州产发集团与亚威股份其他主要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项目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及表决权 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及表决权 比例
扬州产发集团--99,726,88715.35%
亚威科技41,456,7517.54%41,456,7516.38%
吉素琴14,654,9352.67%14,654,9352.26%
冷志斌13,849,3212.52%13,849,3212.13%
施金霞7,960,2261.45%7,960,2261.23%
潘恩海5,051,5360.92%5,051,5360.78%
朱鹏程4,971,0960.90%4,971,0960.77%
其他461,821,15984.00%461,821,15971.10%
股份总数549,765,024100.00%678,000,098100.00%
注:亚威股份因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回购股份6,207,000股,占当前总股本的1.1290%,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剔除上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扬州产发集团持股及表决权比例为15.50%。

根据2025年1月20日扬州产发集团与亚威股份主要股东江苏亚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本次发行完成后,将对亚威股份董事会进行改组,改组后的董事会人数仍为9名,其中扬州产发集团有权提名或推荐5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第5.3条,亚威股份主要股东亚威科技、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承诺将尊重和认可扬州产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地位,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或共同谋求亚威股份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亚威股份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亚威科技、吉素琴、冷志斌、施金霞、潘恩海、朱鹏程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获得上市公司股份的,应无条件将相应股份表决权委托给扬州产发集团。

通过以上方式相结合,扬州产发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能够决定亚威股份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且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已做出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承诺约定,扬州产发集团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扬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认购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史可法东路9号
法定代表人马九圣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总部 管理;企业管理;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 产管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 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 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 被执行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州产发集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扬州产发集团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100.00%

扬州产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扬州市国资委。

(三)最近三年主要业务情况
扬州产发集团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产业投资(包括“6群13链”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与资产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包括?才测评、?才引进及管理咨询)。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简要财务情况
扬州产发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6.30/2025年1-6月2024.12.31/2024年度
资产总计528,502.20528,888.90
所有者权益合计402,265.10359,650.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78,921.72335,114.06
营业收入28,001.9163,972.78
净利润-7,870.71-26,212.7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69.48-23,268.60
净资产收益率-4.13%-7.67%
资产负债率23.89%32.00%
注:扬州产发集团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扬州汇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5年1-6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协议
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与扬州产发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及相关事项能否通过上述审议、审核或批准存在不确定性,上述事项通过审议、审核或批准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扬州产发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扬州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扬州产发集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与扬州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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