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冠新材(603681):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3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工业园区康工路1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吕新民先生主持会议,会议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江海权、独立董事沈梦晖、张彦周、杨柳勇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2、公司董事会秘书卢莎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表决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以上议案均为需回避表决议案,持有永22转债份额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汤颖、占新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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