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景谷(600265):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9:51:08 中财网
原标题:ST景谷: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5-085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周大福投资”或“甲方”)申请借款人民币6,0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3.00%/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旨在为公司补充日常流动资金。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宜借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不含本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向周大福投资借款金额累计为15,793.03万元,不存在与其他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及交易目的
为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为6,000万元,借款利率为3.00%/年,借款期限为1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代表公司办理并签署有关合同文本及文件。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批程序
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借款利率为3.00%/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宜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除上述交易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周大福投资借款金额累计为15,793.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06%。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及与公司的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MA4KNHJL7E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3号楼22层2201内2206单元
5、法定代表人:陈凯
6、注册资本:30,000万美元
7、成立日期:2016年09月14日
8、营业期限:2016年09月14日至2066年09月13日
9、经营范围:(一)在中国政府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外国公司和其母公司之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周大福企业有限公司持股51%,西藏林芝福恒珠宝金行有限公司持股49%。

11、公司与周大福投资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

12、周大福投资资信状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13、周大福投资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6月 30日
资产总额158,367.55174,651.67
负债总额128,819.36145,174.98
净资产29,548.1929,476.70
项目2024年度2025年 1-6月
营业收入0.000.00
净利润-2,910.84-71.49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周大福投资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日,持有公司71,389,9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5%。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结合公司当前融资成本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借人(甲方):周大福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人(乙方):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条款如下:
1、借款用途:乙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借款币种及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元)。

3、借款期限:壹年,自2025年9月20日起至2026年9月19日止。若甲
方实际提供借款时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则以甲方转账凭证记载的日期为准,借款期限自动顺延。乙方可以分期提款,也可以根据资金状况提前向甲方还款。

4、借款利率及结息方式:3.00%/年,日利率=年利率/365。借款利息自甲方实际提供借款之日起计算至乙方实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之日。每年末月的21日为付息日,乙方应在付息日向甲方支付当期借款利息,在借款到期时结清剩余本息。

5、违约责任: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金额向甲方偿还借款,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追讨该借款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但不限于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提供的借款,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且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重大风险,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借款利率为3.00%/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系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的全力支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宜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于2025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公司向控股股东借入资金,是为了支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次借款利率为3.00%/年,利率水平未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或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
2025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一)2025年年初至今,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已与周大福投资进行的交易金额合计16,686.92万元。

(二)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周大福投资发生及尚在约定期内的关联交易(不含本次)如下:
1、2022年9月,公司向控股股东周大福投资申请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可以在此额度内分期申请提款,借款年利率为2.75%,借款期限为五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39亿元,已偿还上述借款本金1.06亿元,剩余未偿还本金1.33亿元;
2、2025年4月,公司将应收崔会军、王兰存业绩补偿款14,186.92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周大福投资,该标的债权的转让不附加任何条件。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全额收到上述款项;
3、2025年7月,公司向周大福投资申请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3.00%/年,无需公司提供抵押或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归还本金及相应利息。

八、风险提示
上述借款期限为1年,公司若未能妥善解决上述债务偿还事宜,公司可能会因此面临诉讼、被强制执行等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指定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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