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中科江南: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9:35:36 中财网
  CFi.CN讯: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本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众志软科6,104,315股1.73%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窗口期除外),即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月22日。

6、价格区间:按照实施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公司股东众志软科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众志软科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公司股东众志软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发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发生变化的,本单位/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若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期末(即2022年11月18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2、关于持股意向的承诺
“如因自身需要减持本单位/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单位/本人承担按《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和其他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执行。如本单位/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期间内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单位/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单位/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三)公司股东众志软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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