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源创(688001):华兴源创: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001 证券简称:华兴源创 公告编号:2025-039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文源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因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召集人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豁免董事会会议通知的相关情况作出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终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2025年9月13日届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华兴源创: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未解锁。为维护持有人和全体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的888,000股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为12.00元/股加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用途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潘铁伟、钱晓斌因参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反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华兴源创:关于回购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未解锁股份并终止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完善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5票(潘铁伟、钱晓斌因拟参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华兴源创: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制定《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5票(潘铁伟、钱晓斌因拟参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股票的购买、过户、登记、锁定以及解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员工放弃认购的份额进行重新分配,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协议文件; (8)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9)授权董事会确定因个人考核未达标而收回的份额的分配方案及对应标的股票权益的处置事宜,并同意董事会将该等事宜授权管理委员会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办理;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或人士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5票(潘铁伟、钱晓斌因拟参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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