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603773):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 3人,实际参加 3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推举姜帆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1)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论证分析切实、详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利益,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将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摊薄即期回报影响的分析、相关填补措施及承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决议。 江西沃格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9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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