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波动]青山纸业(6001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3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3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截至目前,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重大资产剥离和重大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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