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云股份(002715):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4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9:15至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横洞工业园怀集登月气门有限公司研发大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海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61人,代表股份51,184,4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0902%。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8人,均为2025年9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430,4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543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计5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54,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46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18,004,832股同意、575,550股反对、1,1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966%,反对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74%,弃权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177,400股同意、575,550股反对、1,1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5263%,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278%,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9%。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51,034,045股同意、149,750股反对、7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1%,反对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6%,弃权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3,600股同意、149,750股反对、7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477%,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594%,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原监事会主席叶枝女士、监事廉绍玲女士、监事陈冠华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并将继续遵守有关监事离任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叶枝女士、廉绍玲女士、陈冠华先生任职监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以51,034,045股同意、149,750股反对、70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赞成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1%,反对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26%,弃权股数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03,600股同意、149,750股反对、700股弃权,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477%,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594%,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陈志生律师、李东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登云股份《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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