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远钴业(30121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8:12:07 中财网
原标题:腾远钴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219 证券简称:腾远钴业 公告编号:2025-042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9月23日(星期二)下午3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金大道9号腾远钴业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的主持人:副董事长吴阳红先生。

6、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4人,代表股份149,398,6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3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16,315,8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5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7人,代表股份33,082,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798%。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7人,代表股份8,597,7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19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4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6人,代表股份6,406,8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845%。

(3)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公司独立董事王泰元先生、张守卫先生、赖丹女士、刘卫东先生;董事罗洁女士、张济柳女士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250,7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0%;反对14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6%;弃权5,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49,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799%;反对142,7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604%;弃权5,1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18,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40%;反对97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22%;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7,6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6012%;反对97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37%;弃权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14,4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2%;反对976,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38%;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13,4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523%;反对976,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16%;弃权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1%。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9,218,2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3%;反对176,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80%;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17,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22%;反对176,3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3%;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5%。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陈璐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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