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材料(001296):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经审慎分析及核查,现就本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及《自律监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大会充分征求员工 意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 事在董事会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 本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 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推动公司稳定、健康、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及 《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规定。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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