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600977):中国电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5年 10月 目 录 一、股东会会议议程……………………………………………………2 二、股东会会议须知……………………………………………………3 三、审议事项 1、续聘会计师事务所………………………………………………4 2、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7 3、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11 四、投票表决统计办法…………………………………………………14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15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10月 10日(星期五)10: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所 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年 10月 10日(星期五)当日的交 易时间段: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 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会现场出席情况 三、审议股东会各项议题 四、股东投票表决 五、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六、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七、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保股东会的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统 称“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干扰会议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 二、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须在会议召开前 1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 到登记手续,出示身份证明及相关授权文件,经律师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要求在 股东会上发言的,需在会议召开前在签到处登记发言意向,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商业秘密方面的问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会议召开前,会议登记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出席会 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六、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 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七、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八、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九、公司聘请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会,并出 具法律意见。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 2024年 12月 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8次和纪律处分 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四)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廖志勇,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佳,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复核合伙人:唐炫,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董事会根据实际审计、审阅等服务范围和内容确定。 三、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的聘期 本次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的聘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 股东审议。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议案二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组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11名董事组成,其中 非独立董事 6名。根据控股股东中国电影集团公司的推荐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傅若清先生、李现曾先生、王蓓女士、陈哲新先生、卜树升先生、高山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三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傅若清,男,1964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工商管理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四届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电 影家协会第十一届副主席。历任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22年 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 傅若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 国电影集团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李现曾,男,1975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法学硕士。历任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青海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援青),青海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兼省电影局局长(援青)。2025年 7月至今任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2025年 8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李现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 国电影集团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王蓓,女,1973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会计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法律职业资格、中国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 CIA、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 CMA、英国国际会计师 AAIA、英国注册财务会 计师 AFA、澳大利亚公共会计师 IPA。历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电影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主任,公司监事。2020年 8月至今任 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2020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1年 8月至今任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党委委员。 王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陈哲新,男,1972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经济管理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历任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办主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 7月至今任北京电影洗印录像 技术厂厂长,2021年 8月至今任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党委委员,2022 年 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哲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卜树升,男,1970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会计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注册税务师、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历任中影影院投资有限公司经理,公司审计部主任,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公司监事。2021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 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5年 9 月至今任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党委委员。 卜树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高山,男,1982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文学博士。历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电影局艺术处副调研员,中央宣传部电影局艺术处副调研员,中央宣传部电影局创作处副处长、处长。2025年 7月至今任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党委委员,2025年 8月至 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高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议案三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现进行换届选举,组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11名董事组成,其中 外部董事 5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张树武先生、王梦秋女士、张影先生、李小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暂时空缺一名,公司将于近期另行安排补选。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 与薪酬委员会会议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之日起三年。 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候选人简历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张树武,男,1964年 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工学博士,研究员。历任山西大学计算机系教师,北京星河智能计算机研究所工程师,香港科技大学计算机系副研究员,日本国际电气通信基础技术研究所(ATR)研究员,主任研究员,中国科学院自动化 研究所研究员。现任北京邮电大学人工智能学院特聘研究员,2022 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树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王梦秋,女,1975年 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计算机科学硕士。现任清流(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总经理。历任百度门户搜索部经理、技术总监、技术副总裁。2013年创 立清流资本,代表投资项目包括货拉拉、数美科技、王小卤、墨茉点心局、52TOYS、深势科技等。同时担任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梦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张影,男,1978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管理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博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光华管理学院副院长。现为北京大学管理案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芝加哥中心主任,北大光华前沿科技场景实验室主任,多家国际顶级营销学和管理学研究期刊编委。同时担任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美因基因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影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李小荣,男,1984年 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管理学(财务学)博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副院长、博士生导师。现为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全国资产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财政学会国有资产治理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 同时担任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 9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李小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 股 5%以上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中国电影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投票表决统计办法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表决 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表决办法。 1.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 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或现场投票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2.本次现场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3.会议推举两位股东代表,与律师作为表决统计的监票人,共 同负责监督表决、统计全过程,并在表决统计单上签名。股东现场投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统计现场投票结果。现场投票结束后,公司将现场投票表决结果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结束后,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统计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情况和现场投票情况的最终结果。 4.现场参会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应在表决票上签署 姓名,否则作弃权统计。 5. 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 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不符合此规则的表决均视为无效票。 6.自开始对表决票进行统计起,工作人员将不再发放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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