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30056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7:31:16 中财网
原标题:乐心医疗: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5-102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名单和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相关审核意见如下: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名单及相应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规定的激励条件;
2、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即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均为公司或子公司在职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周桂洪先生在公示期间被选举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在本激励计划后续实施过程中其获授的股票期权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
1、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2、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22日期间,公司在内部OA系统进行
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微信、面谈等方式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截至2025年9月23日,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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