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雪榕生物(300511):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继续提供抵押担保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17:31:08 中财网
原标题: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继续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11 证券简称:雪榕生物 公告编号:2025-102
债券代码:123056 债券简称:雪榕转债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继续提供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抵押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以下简称“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融资合同》(合同编号:31116254170241),为确保《最高额融资合同》的履行,公司与农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合同编号:31116254110243),公司以土地及房产为此项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在上述授信到期后,公司继续向农商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期限等以银行审批为准),并根据上述《最高额抵押合同》继续以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为自身提供抵押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抵押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12月8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汇丰西路1487号
4、法定代表人:杨勇萍
5、注册资本:56,711.9225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菌种植;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仪器仪表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谷物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水果批发;蔬菜种植;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包装服务;柜台、摊位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用菌菌种生产;食用菌菌种经营;食用菌菌种进出口;食品生产;食品销售;豆制品制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4年 12月 31日2025年 6月 30日
资产总额385,455.55360,819.42
负债总额303,123.26243,461.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3,862.87128,329.18
项目2024年度2025年 1-6月
营业收入216,244.9479,067.49
利润总额-61,640.62-9,727.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707.08-10,255.20
注: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6月30日、2025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8、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最高额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2、抵押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被担保的债权:抵押人自愿为债务人在约定的融资期间内发生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4、抵押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垫款或融资本金、应缴未缴保证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补偿费、罚金、与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公证费、保险费等)以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律师费用等。

5、鉴于债务人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抵押权人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根据融资合同,抵押权人同意在融资期间内,向债务人提供最高余额折合人民币肆仟万元整的融资额度。上述融资期间是主债务发生的期间,但主债务到期日可以超出该融资期间。

6、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为房地产。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以土地及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向农商行申请综合授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农商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及《最高额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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