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吉盛集团控股(08133):有关延迟寄发有关(1)建议股本重组;及(2)建议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一(1)股经调整股份获发三(3)股供股股份之基准以非包销基准进行供股的通函及经修订预期时间表之补充公告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為提供資料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吉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證券之邀請或要約,亦非於任何司法權區招攬任何接納、投票或批准。 JISHE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吉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33) 有關 延遲寄發有關 (1)建議股本重組;及 (2)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一 (1)股經調整股份 獲發三 (3)股供股股份之基準以非銷基準進行供股的 通函及經修訂預期時間表 之補充公告 本公司財務顧問 香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本公告僅為提供資料之用,並不構成收購、購買或認購吉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證券之邀請或要約,亦非於任何司法權區招攬任何接納、投票或批准。 JISHENG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吉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133) 有關 延遲寄發有關 (1)建議股本重組;及 (2)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一 (1)股經調整股份 獲發三 (3)股供股股份之基準以非銷基準進行供股的 通函及經修訂預期時間表 之補充公告 本公司財務顧問 茲提述吉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i)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六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括)股本重組、供股及建議更改公司名稱(「該公告」);及(ii)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九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分別延遲寄發有關股本重組及供股之通函及經修訂預期時間表(「延遲公告」)。除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具有相同涵義。 誠如延遲公告所披露,由於本公司需要額外時間最終落實通函所載資料,故通函的寄發預計將延遲至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星期五)或之前的日期,且該公告所載的股本重組及供股的預期時間表可能會有所變動。 本公司謹此補充,該公告所載的股本重組及供股的預期時間表(括所有事項,其中括但不限於為確定供股配額及釐定有權出席股東特別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身份而暫停辦理本公司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的時間,以及股東特別大會的日期,但與更改每手買賣單位有關的事項除外)將予以修訂。本公司將適時另行刊發公告。 承董事會命 吉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胡蘭英 香,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胡蘭英女士、李奇智先生及楊越勇先生;而獨立非執行董事則為梁淑蘭女士、袁慧敏女士及區瑞強先生。 本公告乃根據GEM上市規則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董事願就本公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公告所載資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屬真實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份,且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致使當中所載任何陳述或本公告有所誤導。 本公告將自其刊登日期計最少一連七天刊載於聯交所網站www.hkexnews.hk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一頁及本公司網站www.jishenggroup.com。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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