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华南职业教育(06913):须予披露交易 - 宿舍装修及施工协议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22:10:14 中财网
原标题:华南职业教育:须予披露交易 - 宿舍装修及施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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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TH CHINA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國華南職業教育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913)
須予披露交易
宿舍裝修及施工協議
宿舍裝修及施工協議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交易時段後),嶺南職業技術學院與承包商訂立裝修及施工協議,據此,承包商須就新宿舍向嶺南職業技術學院提供裝修、安裝及施工服務,合約價格為人民幣66,971,037.66元。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就裝修及施工協議計算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故裝修及施工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於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交易時段後),嶺南職業技術學院與承包商訂立裝修及施工協議,據此,承包商須就新宿舍向嶺南職業技術學院提供裝修、安裝及施工服務,合約價格為人民幣66,971,037.66元。

宿舍裝修及施工協議
裝修及施工協議的主要條款概述如下:
日期: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訂約方: (i) 嶺南職業技術學院
(ii)承包商
標的事項: 承包商將作為總承包商,負責新宿舍的施工及裝修,包括清遠校區新宿舍的主體及結構施工,以及(其中包括)部分供水和排
水設施、電力設施、消防安全設施、防雷設施、電梯、室外管
網及室外景觀的安裝。

施工期: 承建工程預計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前完成,施工期可因以下情況延長:(i)嶺南職業技術學院或設計師修改施工圖紙而影
響施工進度或增加工作量;及(ii)因自然原因引起的颱風、水
災、火災及地震等與自然災害有關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停工。

修改施工圖紙須經設計師及嶺南職業技術學院代表簽署方可
生效。

合約價格、調整及 人民幣66,971,037.66元(「合約價格」),可根據裝修及施工協議結算: 的相關規定進行調整,包括因修改施工圖紙、嶺南職業技術學院發出指示及部分項目不予施工而導致施工範圍變化。

嶺南職業技術學院須於接獲來自承包商的有關文件後60日內
審閱竣工結算文件。除非嶺南職業技術學院於該期間內提出異
議,否則有關期限屆滿後,其將被視為已同意結算文件所載的
結算金額(「結算金額」)。於嶺南職業技術學院同意或被視為同
意結算金額時,結算即告完成(「結算完成」)。

付款條款: 嶺南職業技術學院應按以下方式支付裝修及施工協議項下的代價:
(i) 合約價格的30%應於承包商發出的動工通知日期起計10個
營業日內支付;
(ii)月度進度款應按月支付,金額為經工程量清單確認的每月
已竣工工程價值的60%;
(iii)於竣工及交付使用後應支付最高95%的合約價格;
(iv)結算金額的最高97%(a)應於完成竣工備案後支付;或(b)
應於結算完成後支付(倘嶺南職業技術學院未於交付使用
後三個月內完成竣工備案);及
(v)餘下3%應用作質保金,應於保修期屆滿後一個月內支
付。

項目保修期: 保修期因所涉及的承建工程類型而異。屋面防水工程(包括衛生間、房間及外牆防水防漏)的有效保修期,自承建工程移交
之日起計,為期五年。

電工套管、供排水管網、設備安裝及裝修工程的有效保修期,
自承建項目移交之日起計,為期兩年。

項目保修期內,承包商應負責處理承建工程的質量問題或承擔
嶺南職業技術學院進行維護或維修所產生的費用。

代價基準
裝修及施工協議乃經計及承包商提交的合約價格及承包商的資歷及經驗,基於預定的相同建築規格透過競爭性招標過程授予承包商。合約價格為5名不同合資格承包商在上述招標過程中就裝修及施工協議投標所提交的最低價格。截至本公告日期,合約價格並無大幅上調。

裝修及施工協議項下的代價付款(包括合約價格及結算金額)將主要由本集團的內部資源及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撥付。

訂立裝修及施工協議的理由及裨益
由於嶺南職業技術學院學生人數不斷增加,嶺南職業技術學院的現有宿舍床位數量在不久的將來可能無法滿足學生的需求。清遠校區的新宿舍將擴大嶺南職業技術學院的學生容量,從而支持其教學能力及整體業務進一步發展。此外,新宿舍將配備更先進的設施,有助於改善學生的生活條件及提高校園安全性。因此,董事相信新宿舍將促進本集團的發展並提升其競爭力與市場認可度。

董事認為,裝修及施工協議條款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而訂立裝修及施工協議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利益。

有關訂約方的資料
本集團、嶺南職業技術學院及嶺南教育
本集團為中國民辦學歷職業教育服務提供商。

嶺南職業技術學院為一所根據中國法律註冊的民辦教育機構,主要提供大專課程。

嶺南教育為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嶺南教育為本集團的聯屬實體,並為嶺南職業技術學院及本集團廣東嶺南現代技師學院的唯一學校舉辦者,主要從事職業技能培訓及企業管理諮詢服務。

承包商
承包商為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主要從事提供施工服務。截至本公告日期,承包商由若干自然人股東擁有。其最大股東鄧雄紅先生持有承包商50.0%的權益,而其他股東各自持有少於30.0%的股權。

據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深知、全悉及確信,承包商及其股東為獨立第三方。

上市規則之涵義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就裝修及施工協議計算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均低於25%,故裝修及施工協議項下擬進行的交易構成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交易,因此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

釋義
於本公告內,除文義另有所指外,下列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本公司」 指 中國華南職業教育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股份於聯交所主板上市
「承包商」 指 廣東集盛建設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裝修及施工協議」 指 嶺南職業技術學院與承包商就新宿舍的裝修及施工而訂立日期為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的裝修及施工協議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全球發售」 指 本公司於二零二一年首次公開發售普通股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其附屬公司及其聯屬實體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獨立第三方」 指 根據上市規則的含義與本公司並無關連的個人或公司「嶺南教育」 指 廣州嶺南教育集團有限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本集團聯屬實體
「嶺南職業技術學院」指 廣東嶺南職業技術學院,一所於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根據中國法律註冊的民辦教育機構,其學校舉辦者權
益由嶺南教育全資擁有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新宿舍」 指 清遠校區第12號學生宿舍及第17號學生宿舍,為裝修及施工協議項下承建的標的事項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
「清遠校區」 指 嶺南職業技術學院位於廣東省清遠市的校區
「人民幣」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普通股
「股東」 指 本公司股東
「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中國華南職業教育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賀惠山
香港,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賀惠山先生、賀惠芬女士及勞漢生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楊泱女士、葉哲瑋先生及馬樹超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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