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宸科技(30153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1536 证券简称:星宸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后詹路1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 ” 、召集人: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永育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0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62,573,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2.2633%。 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34,467,1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5.59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6(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9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34,435,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16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6,329,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50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28,106,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6648%。 (3)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中部分董事、监事通过通讯方式出席,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其中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通讯方式列席。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87,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71%;反对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6%;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49,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88%;反对6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7%;弃权1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不设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6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4%;反对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23,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50%;反对9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3%;弃权1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64,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2%;反对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26,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14%;反对9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6%;弃权1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0%。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60,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0%;反对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7%;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22,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4%;反对7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3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7,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反对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9,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6%;反对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1%;弃权4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6.01审议通过《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02审议通过《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03审议通过《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04审议通过《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05审议通过《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4%;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06审议通过《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4%;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07审议通过《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2%;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4%;反对9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5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08审议通过《发售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2%。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3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09审议通过《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262,434,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8%;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6,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3%;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3,4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6%;反对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5%。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5,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26%;反对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1%;弃权4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33%。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4,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9%;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6,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9%;反对9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36%;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5%。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6%;反对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04%;反对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0%;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5%。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6,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9%;反对9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2%;弃权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8,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27%;反对9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83%;弃权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4,9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反对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0%;弃权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9%。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6,9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9%;反对9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1%;弃权4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9%。 12、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角色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42,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98%;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弃权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304,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75%;反对8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03%;弃权4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1%。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5,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2%;反对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7,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2%;反对9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12%;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5%。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1,0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57%;反对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3%;弃权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3,0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56%;反对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0%;弃权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4%。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7,2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80%;反对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4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3%。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9,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36%;反对9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8%;弃权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5,1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2%;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7%;弃权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1%。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7,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5%;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6%;弃权4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62,434,7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71%;反对91,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弃权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4,296,7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3%;反对91,8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6%;弃权4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林文博律师、徐建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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