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德鑫泰(300881):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20:26:12 中财网
原标题:盛德鑫泰: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股票代码:300881 股票简称:盛德鑫泰 公告编号:2025-043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13:30
(2)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10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15至2025年10月9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48-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2.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作 为投票对象的子 议案数:21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债券期限
2.05债券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评级事项
2.19担保事项
2.20募集资金存管
2.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关于制定<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00《关于制定<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有效持股凭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若非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公司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48-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4、联系方式:
(1)联系人:沈洁
(2)联系电话:0519-88065009
(3)联系传真:0519-83632723
(4)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工业大道工业路48-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5)邮政编码:213144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与会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0881,投票简称:盛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全称) 
股东地址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 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 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以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     
投票提 1.00 案《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2.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需逐项表 决,作为投票 对象的子议案 数:21   
2.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发行规模   
2.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债券期限   
2.05债券利率   
2.0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转股期限   
2.0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0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2.11赎回条款   
2.12回售条款   
2.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2.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2.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2.18评级事项   
2.19担保事项   
2.20募集资金存管   
2.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3.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 案》   
4.00《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 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关于制定<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9.00《关于制定<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授权委托书中对上述非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以“√”填写“同意”、“反对”、“弃权”,三者只能选择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对累积投票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表决意见栏内填报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若没有明确指示,被委托人可行使按照其个人意愿,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3.本委托书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会议结束时终止。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