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精智达(68862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19:35:47 中财网
原标题:精智达: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精智达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发展计划,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Seichitech(Hongkong)Limited(精智达(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精智达”)、苏州精智达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精智达”)、长沙精智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精智达”)、合肥精智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智能装备”)、南京精智达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精智达”)、深圳精智达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智达半导体”)以及担保有效期内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新设或投资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担保类型)。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6亿元,且为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的任意单笔担保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任意单笔担保金额不受该限制);担保范围为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被担保方提供担保以及被担保方互相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等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确定担保的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具体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和保证等其他担保方式相关一切事务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香港精智达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Seichitech(Hongkong)Limited(精智达(香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董事张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2540396  
成立时间2017-05-31  
注册地RoomC3,19/F.,GaylordCommercialBuilding,114-118Lockhart Road,Wanchai,HongKong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产品、技术引进和交流及进出口贸易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2024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41,615,402.3725,269,341.33
 负债总额21,045,570.645,922,480.78
 所有者权益20,569,831.7319,346,860.55
 营业收入24,214,343.2515,449,546.43
 净利润1,306,940.57869,140.22
(二)苏州精智达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精智达智能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张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7MA1PX4RR58  
成立时间2017-07-17  
注册地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新平街388 号21幢7层10-14单元  
注册资本4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智能装备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 询、技术服务;光电智能化装备、显示触控屏智能检测装备的生 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时间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2024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4,609,075.758,904,661.67
 负债总额1,766,036.422,463,132.73
 所有者权益2,843,039.336,441,528.94
 营业收入3,049,834.0210,897,312.83
 净利润-3,678,373.90-1,030,525.66
(三)长沙精智达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长沙精智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徐大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3383916353  
成立时间2015-06-16  
注册地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A3栋502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电子技术研发;电子测量仪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实验分 析仪器的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2024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47,211,440.9643,515,478.40
 负债总额7,004,751.746,585,124.29
 所有者权益40,206,689.2236,930,354.11
 营业收入16,654,217.2551,492,684.54
 净利润3,206,859.797,237,444.51
(四)精智达智能装备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精智达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曹保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XJENF1P
成立时间2021-04-09
注册地合肥市新站区新蚌埠路以东玉皇山路以北中国(合肥)数字创意 产业园901、902
注册资本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 业机器人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专 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 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 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2024年度 (经审计)
 资产总额3,256,143.983,448,080.53
 负债总额425,934.86738,578.45
 所有者权益2,830,209.122,709,502.08
 营业收入2,835,892.306,492,037.33
 净利润58,238.40110,939.73
(五)南京精智达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精智达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曹保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MAE90C7166  
成立时间2024-12-27  
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开发区双峰路69号A座901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 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 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 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2024年度 (不适用)
 资产总额64,850,414.05/
 负债总额15,175,361.89/
 所有者权益49,675,052.16/
 营业收入-/
 净利润-325,213.84/
(六)深圳精智达半导体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精智达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 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100%持股。其中,深圳精智 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80% 的股权;合肥市丰利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合肥 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2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张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94EPR00  
成立时间2025-01-03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十二路2号金蝶研发中 心金蝶云大厦2601、3501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 器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 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 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仪器仪表修理;电子专用设备销 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国内贸 易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软件销售;软件开发;其他通用仪器制造;技术 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元)项目2025年1-6月 (未经审计)2024年度 (不适用)
 资产总额94,102,817.05/
 负债总额61,197,512.46/
 所有者权益32,905,304.59/
 营业收入36,560,000.00/
 净利润14,067,764.76/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被担保方2024年末/年度财务数据(如适用)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被担保方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的被担保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为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需要,为提高决策效率,进一步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其业务顺利开展。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资产负债率均低于70%,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被担保人深圳精智达半导体的股东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合肥市丰利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主要系合肥市丰利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股平台,不具备提供对外担保的能力。公司能够对深圳精智达半导体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履行决策程序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额度的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长远发展,被担保人主要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其中,本次被担保人深圳精智达半导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股东合肥精智达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合肥市丰利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主要系合肥市丰利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股平台,不具备提供对外担保的能力。经充分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能够对深圳精智达半导体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综上,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含本次预计担保),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精智达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系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并经董事会全票同意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精智达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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