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600038):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44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小关东里14号中航发展大厦A座11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是,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闫灵喜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公司非独立董事曹生利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刘震宇、江山巍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会秘书章苑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6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娜、王秀淼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09-23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