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盘后21股被宣布减持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商业安排。 2、减持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3、减持期间:在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0日)。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股本的1.85%。 5、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62,631,578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为2.85%)。
7、杭州灏月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形。 【22:13 凯迪股份: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常州市凯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恒投资”)持有常州市凯迪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迪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23%,上述股份为IPO前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并于2023年6月12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凯恒投资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80,27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5381%。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凯恒投资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并在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凯恒投资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 其他内容提示 本次凯恒投资减持不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周殊程、周荣清(皆为凯恒投资有限合伙人)通过凯恒投资减持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凯恒投资本次减持所获得收益将定向分配给除周殊程、周荣清以外的其他实施了减持行为的合伙人,周殊程、周荣清不参与本次减持的利润分配。 1 【20:58 日海智能:关于第一大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安排。 2、股份来源:2020年协议转让受让的股份。 3、拟减持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润达泰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不超过10,387,2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744%。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3,74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6,643,25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7744%。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情节;鉴于润达泰并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亦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六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润达泰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的承诺。 【20:58 日久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3日-2026年1月22日。(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股票上市至陈晓俐女士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6、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 陈晓俐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8,287,132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其中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2,762,377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5,524,755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7、陈晓俐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2 8、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0:58 西陇科学:关于部分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以及偿还个人所持公司股票的质押融资。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进行权益分派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部分)、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4、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556,4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拟减持所持股份合计不超过5,852,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拟减持所持股份合计不超过11,70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具体如下:
减持期间内若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20:08 中设股份: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中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拟减持不超过1,561,5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不超过3个月内(2025年10月23日-2026年1月22日)。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 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该价格应相应按除权、除息进行调整。) 【20:03 创力集团:创力集团关于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耿卫东先生持有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17,988,05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78%。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耿卫东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方式减持公司股票不超过4,497,014股。上述减持计 划将于公司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减持价格视市场情况确定。 【20:03 恒辉安防:关于大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 (1)钥诚投资拟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2)姚海霞女士拟减持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2、减持股份原因: (1)钥诚投资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为核心员工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于员工个人的资金需求; (2)姚海霞女士本次减持是满足自身资金需要。 3、减持股份方式: (1)钥诚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海霞女士,实际控制人王咸华先生通过钥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2)姚海霞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上述拟减持股东属于一致行动人,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708,850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3,417,701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股份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海霞女士,实际控制人王咸华先生通过钥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2)姚海霞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上述拟减持股东属于一致行动人,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708,850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3,417,701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股份期间: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本次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1)姚海霞拟计划减持情况 不超过1,785,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4%,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钥诚投资拟计划减持情况 不超过2,267,5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33%,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减持价格作复权处理)。 【19:38 太湖远大: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单个主体拟在 3个月内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详见太湖远大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承诺”之“(三)承诺具体内容”之“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之“(2)公司股东俞华杰承诺”及“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之“(2)公司股东俞华杰、于丽敏承诺”。 针对本次减持计划,俞华杰承诺如下: “1、本人/本公司向太湖远大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人/本公司已严格遵守本人/本公司在太湖远大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各项承诺,不存在本人/本公司承诺或《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8号—股份减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3、本人/本公司将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之日,或减持后持股比例占太湖远大总股本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之日起次 1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减持进展。 4、本人/本公司将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减持后持股数量占太湖远大总股本比例触及 5%的整数倍时暂停减持,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权益变动报告,且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权益公告披露之日后 3日内(不含公告日当日)不进行交易。 5、本人/本公司将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减持后持股数量占太湖远大总股本比例触及 5%时暂停减持,并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权益变动报告,且事实发生之日起至权益公告披露之日(含事实发生之日和公告日当日)不进行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不违反上述承诺。 (三)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19:38 中电电机:中电电机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王建凯先生持有中电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2,687,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65%。王建凯先生所持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取得的股份以及上市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要,王建凯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7,056,000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352,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4,70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决定,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19:38 金海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金浦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浦”)持有公司股份3,373,2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2%。 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金浦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合计不超过600,00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减持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进行,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即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收到上海金浦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9:08 百诚医药: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减持期间,则不进行减持。 3、上述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08 英飞特: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用于创业投资、偿还相关股份质押融资借款以及其他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GUICHAOHUA先生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 8,420,57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2%,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89%。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22日至2026年1月21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GUICHAOHUA先生(以下简称“本人”)在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若上述期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2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在本人于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人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GUICHAOHUA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3、GUICHAOHUA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19:08 英飞特: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合伙企业投资退出期已结束,誉恒投资已决议对合伙企业进行解散,需对财产进行清算。但股东对公司发展前景持续看好。 (2)股份来源: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超过310,82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041%,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1068%。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2、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根据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誉恒投资(以下简称“本企业”)做出的相关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企业直接、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上市之日持股数量的70%(其中锁定期满后的12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4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和减持数量应相应调整。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减持:(1)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承担赔偿责任;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票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如违反前述承诺,本企业同意接受如下处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在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将所持全部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并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则依法赔偿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的相关损失。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誉恒投资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9:08 天秦装备: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比例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上述股东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19:08 水晶光电:关于控股股东之原一致行动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战略规划及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原公司股东台州农银凤凰金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银凤凰”)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深改哲新与农银凤凰于2019年12月20日签署了《杭州深改哲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台州农银凤凰金桂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股份转让协议》,农银凤凰将其持有的公司8,340.474万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6.85%)协议转让给深改哲新。同日,公司控股股东星星集团与深改哲新共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上述协议转让股份于2020年1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以上内容详见披露于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31号)、《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2号)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权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号)。 3、拟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13,758,99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9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深改哲新及其原一致行动人星星集团减持股份的额度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月22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其他说明: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8、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形。 9、深改哲新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的情形。 【19:08 保隆科技:保隆科技董事减持股份计划】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胜全先生持有公司股票918,7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3%,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胜全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本次减持数量不超过229,6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1%,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来确定。 减持期间公司若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能够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事项,则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19:08 日照港:日照港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能源”)持有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67,550,7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山东能源的一致行动人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淄矿集团”)持有公司股票 1,391,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山东能源及淄矿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68,942,2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山东能源因自身经营需要,拟于本减持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92,269,6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3%)。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计划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19:08 雪龙集团: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雪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联展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联展”)持有公司股份7,867,8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3%。上述股份均为公司IPO前取得的股份及其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2025年9月 22日,公司收到宁波联展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宁波联展自2016年8月成立至今从未减持,现因43位合伙人个人资金需求,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10,645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95%。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实施,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95%。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注销、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18:23 联翔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日,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舟山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嘉兴联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联翔”)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5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2%,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5年5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上海森隆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森隆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6%,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2023年5月29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舟山联翔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36,27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640,5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58%;即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8%,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二)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森隆投资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200,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6%,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1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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