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视传媒(600088):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2025.9.29 北京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召集人:董事会 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会议出席对象:公司股东及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议 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读《现场会议参会须知》; 三、审议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条例>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中视传媒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七)审议《关于选举中视传媒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选举中视传媒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发言; 五、大会选举监票人; 六、主持人宣读现场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所持股份数;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进行现场投票; 八、大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总监票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签署相关会议记录、决议; 十三、会议结束。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大会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 一、股东大会设大会会务组,具体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及代理人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及代理人不得无故中断大会议程要求发言。会议期间,股东及代理人临时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须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非股东(或代理人)在会议期间未经大会主持人许可,无权发言。在进行表决时,股东及代理人不进行发言。 五、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每位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应在会议签到时向大会会务组领取表决票。现场投票表决参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执行;网络投票表决参照《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未经公司同意,会议期间不得使用录像、录音和照相设备。 七、任何参会人员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及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2024年7月1日实施)》《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制度全文及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文件二: 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并废止《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履职评价办法》等监事会制度,《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现任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自然免除。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文件三: 关于修订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条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2024年7月1日实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条例》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制度全文及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文件四: 关于修订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2024年7月1日实施)》《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修订后制度全文及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文件五: 关于中视传媒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2026年继续与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等开展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案,请予审议: 一、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视传媒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101,250万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58,500万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3,000万元,广告经营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39,000万元,土地及物业租赁与其他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750万元,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审议通过的框架内确定具体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并签署相关协议。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关于中视传媒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为:公司预计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至公告披露日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包括北京中视北方影视制作有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等)与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就版
(三)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情况,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拟在2026年与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其下属部门、公司等开展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单位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一号院主要经营业务:主要从事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关联关系: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无锡市大浮乡漆塘 注册资本:989.6万元 主营业务:为国内外影视剧组摄制影视节目提供场景和设施服务;艺术景点的游览服务。 关联关系: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1号楼22层2601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市场营销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个人商务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包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服装服饰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服装服饰出租;机械设备租赁。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 关联关系:北京中视广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东里1号CN05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电影发行;演出经纪;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旅游业务;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酒类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一般项目: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开发;数据处理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文艺创作;专业设计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翻译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乐器零售;乐器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箱包制造;钟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艺术品代理;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母婴用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农副产品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包装服务;销售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咨询策划服务;图文设计制作。 关联关系:央视频融媒体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甲12号(国家广告产业园区)主楼A座六层60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箱包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文艺创作;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扩印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经纪;工程管理服务;软件开发;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礼仪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翻译服务;版权代理;汽车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 关联关系:中视前卫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科华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中视国际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3号楼10层1001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电视剧发行;出版物批发。一般项目:版权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翻译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机械设备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大数据服务;通用设备修理。 关联关系:中视国际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中国环球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2幢2210室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电影发行;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音像制品制作;电子出版物制作;演出经纪;房地产开发经营;电视剧发行;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营业性演出;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游戏服务;艺术品进出口。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专业设计服务;文艺创作;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娱乐性展览;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市场营销策划;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金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租借道具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艺术品代理;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 关联关系:中国环球广播电视有限公司为中央电视台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8.国际传媒港(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文路199号 注册资本:980,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 一般项目:文化艺术交流策划,网上贸易代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数字出版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数字出版软件的销售,数字出版硬件的销售,数字出版咨询,体育会展服务,自有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库管理,餐饮企业管理,酒店管理,体育赛事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关联关系:国际传媒港(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9.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 注册资本:11,573.507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足浴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烟草制品零售;理发服务;艺术品进出口;网络文化经营;营业性演出;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建设工程施工;舞台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一般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礼仪服务;文艺创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健身休闲活动;洗车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刀剑工艺品销售;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艺术品代理;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电影摄制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专业设计服务;贸易经纪;版权代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日用品销售;日用品出租;办公用品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装服饰零售;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办公服务;化妆品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酒店管理;品牌管理;棋牌室服务;停车场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 关联关系:梅地亚电视中心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0.央拓国际融合传播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4楼东侧朝阳区体育综合楼五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文艺表演;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日用品、工艺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文具用品、体育用品、乐器、照相器材、摩托车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家用电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影摄制;租赁摄影器材;技术推广服务;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从事文化经纪业务;数据处理;版权贸易;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电脑图文设计;经济贸易咨询;公共关系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摄影服务。 关联关系:央拓国际融合传播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中路10号1号楼、2号楼 注册资本:74,446.71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批发;演出经纪;食品销售。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物业管理;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翻译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玩具销售;乐器零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家用电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数字广告设计、代理;票务代理服务;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互联网安全服务;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体育保障组织;体育健康服务;体育中介代理服务。 关联关系: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2.中视科华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3段9层919、920室 注册资本:20,300万元 主营业务: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服装、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租赁;经济贸易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摄影扩印服务;专业承包;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应用软件服务、基础软件服务;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文艺创作;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棋牌及高尔夫球场经营)。 关联关系:中视科华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3.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 注册资本:4,431.03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涉外调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数据处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技术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软件外包服务;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4.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9号 注册资本:26,961.09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烟草制品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装卸搬运;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摄影扩印服务;服装制造;打字复印;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金银制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文具用品零售;消防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关联关系:中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5.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 注册资本:8,253.96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一般项目:外卖递送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酒店管理;金银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玩具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 关联关系:央视后勤服务发展(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版权转让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销售、购买电视节目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的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2.制作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与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开展节目制作,并将制作成品的版权及其附属产品销售给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制作销售业务系不时发生,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制作销售业务发生时订立销售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3.租赁及技术服务项目 公司的任一方或多方向关联方的任一方或多方提供专业广播级影视制作设备租赁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以及影视剧后期制作、频道及栏目包装等技术服务,双方将根据实际需要,在每次业务发生时订立相关协议,交易价格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 4.广告经营项目 公司将承包经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部分广告时段。 5.土地及物业使用权承租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土地及物业使用权,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支付土地及物业使用权租赁费。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1.版权转让和制作业务 交易各方将依据节目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并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其中,公司出售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出让类似产品的价格,公司购买产品的价格参照公司从无关联第三方处受让类似产品的价格)。 2.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 对于设备租赁交易,其价格在考虑设备的折旧、维修维护、资金占用费及其它相关成本的基础上,由交易各方参照以往同类交易合同价格共同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该等价格参照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类似设备租赁的价格。 对于技术服务交易,其价格由交易各方在参照同类技术服务内容的市场价格和交易各方以往同类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共同协商确定。 3.广告经营业务 对于广告承包价格,经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协商确定后执行;对于其他广告经营业务,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价格体系执行。 4.土地使用权承租 根据国土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评估结果,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 (三)关联交易方式 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项下制作、销售与购买的影视节目将经过购买方的任一方或多方的审查,参考影视节目的题材、主要演职员的艺术水准、观众的认知度、场景大小、使用设备水平、服化道具水平及节目的版权价值、周期长短等诸多因素,再由交易相关方商讨确定相关文件的条款。该等交易在经过公司任一方或多方或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之后最终结款。结算周期为季度、半年或一年。 在开展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时,公司任一方或多方应根据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的需求,遵循“市场竞争、同等优先”的原则及时向关联方任一方或多方提供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 在开展广告经营业务时,公司将按关联方通常的广告管理制度,依据所经营广告频道或时段的不同,获取承包价格,结算周期按具体文件约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关联方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是我国的主要国家广播电视传媒机构,随着总台不断开拓创新,其在海内外的引领力、传播力、影响力得到持续提升。维持和加强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的协作,向关联方开展节目制作、版权转让、设备租赁和技术服务业务以及广告经营业务,有助于实施公司的业务发展战略,是公司保持业务稳定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并且将持续进行。 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土地,需向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支付土地租赁费。承租控股股东土地使用权系公司用作日常经营之持续场所,故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理性 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以及基于市场参考的协议价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文件六: 关于中视传媒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充分保证资金安全及正常经营流动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拟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一、委托理财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充分考虑各分、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的基础上,集中资金全盘运作,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类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继续使用不超过3亿元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上述资金可循环投资,滚动使用。 2.投资理财品种及投资理财期限 公司在选择投资理财品种时,以公司资金安全为核心并兼顾较高的理财收益。 公司拟选择国有股份制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发售的资金安全度较高的对公理财产品。 银行发售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非常灵活,公司将根据银行实际发售的理财产品品种和实施投资理财方案,择优选择理财期限在一年以内的银行理财产品。 3.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充分调研理财风险的情况下,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落实。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运营及日常资金流转的资金需求。 2.进行低风险的短期理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的影响,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理财产品的收益率可能产生波动,短期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法务部就相关文件协议进行专业分析判断,并就合同条款进行严格审慎的审核。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文件七: 关于选举中视传媒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提名王钧、胡源广、闫文强、韩喜明、刘树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2028年9月28日。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中视传媒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中视传媒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钧先生,1970年出生。199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计划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学位;2005年获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管理学博士学位。1997年至2015年11月在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任职,历任总裁助理、战略与投资管理部主任,长期负责集团战略与投融资管理。2021年2月至今,担任央视动漫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中国文化产业投资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2014年9月25日起任中视传媒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2015年11月30日起任中视传媒总经理。 2.胡源广先生,1986年出生,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获金融分析硕士学位。英国资深特许管理会计师(FCMA)、澳大利亚资深注册会计师(FCPA(Aust.))。2009年3月参加工作,在会计师事务所领域拥有逾十年的专业经验。 2013年1月加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曾担任高级经理、财务管理咨询部部门经理等职务。2019年6月加入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担任财务部主任。2024年1月起,担任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并于同年4月起,任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24年5月,荣获“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第三届青年英才”称号。 自2019年9月18日起,担任中视传媒第八届及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3.闫文强先生,1973年出生,法学学士,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96年参加工作,具有近三十年的法律职业经历。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历任书记员、审判员。2017年11月起,任职于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担任版权管理和法律事务部主任。 2024年6月19日起任中视传媒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4.韩喜明先生,1976年生,高级经济师。1995年至1999年入读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经济学学士;2001至2004年入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进入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先后任战略与投资管理部副主任、党群工作部主任,目前担任总公司企业管理部主任兼人力资源管理部主任。先后参与总公司发展战略研究制定、重大项目投资、股权管理、关停并转、预算管理、绩效考核、人力资源管理、党建和群团管理等众多工作。 2024年6月19日起任中视传媒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5.刘树明先生,1966年出生,高级会计师,北京商学院学士、硕士学位。 1998年6月至2006年6月,任中视电视购物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2006年6月至2013年1月,任北京中视华业电视工程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9月,任中视亚太(香港)传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9月至2019年3月,任中视影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9年3月至2025年3月,任国际传媒港(上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党支部书记;2025年3月至今,任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审计部副主任。 文件八: 关于选举中视传媒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提名杜帅、田英辉、曾雪云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2028年9月28日。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请大会审议。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中视传媒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中视传媒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杜帅先生,1989年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斯坦福大学、剑桥大学金融学博士后、访问学者。2022年至今,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与企业金融研究中心担任主任职务。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评论员,北京广播电视台专栏节目《帅味财经》主讲人,中国教育电视台《帅说职场》访谈人,广东卫视《财经郎眼》、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常年特约评论员。专著《金融助力乡村振兴》获批进入财政部“十四五规划”高等教育教材。著有《推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几点建议》《中小企业估值标准》等重要文章,还著有《帅行》《房市》《专精特新企业蓝皮书》《海关学》《中国探险史》等专著。担任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等多所高校特聘教授、MBA讲师,名师库名师。担任中共楚雄州委州政府、松原市委市政府首席顾问。 2.田英辉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澳大利亚LaTrobe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6年7月至2004年3月,在北京外企服务总公司工作;2004年4月至2007年4月,任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07年5月至2013年9月,任北京市鼎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年10月至今,任北京历莺律师事务所主任。擅长公司法、民法、商法实务,服务过众多知名国内、国际企业和机构。 3.曾雪云女士,197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高级会计师。现为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数字产业高质量发展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公司金融与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担任中国信息经济学会副理事长、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学术兼职;教育部学位论文评审专家,财政部第四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正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委员等职。曾任职于中国三峡集团资产财务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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