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00251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50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 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向控股股东郑旭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自首笔借款到账之日起不超过三年。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增加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对上述借款增加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借款额度。本次增加借款额度后,公司向控股股东郑旭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申请借款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借款期限为该议案通过公司股东会审议之日起3年,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为年化4.5%,借款利息按实际使用资金天数计算。 鉴于郑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向控股股东郑旭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申请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郑旭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商管理专业,高级经济师。郑旭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96,058,55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7.02%(表决权比例27.02%)。现任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同时任安徽旭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兮茗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安徽旭合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经查询,郑旭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出借人:郑旭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 借款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借款金额:增加2亿元借款额度后,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3、借款用途:日常经营活动需求; 4、借款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不超过三年; 5、借款利率:年化4.5%,按实际使用资金天数计算。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利率水平,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融资效率,解决公司经营发展面临的不利局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郑旭先生或其控制的主体向公司提供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郑旭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借款共计5.11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已偿还1.74亿元。在本次交易之外,公司郑旭先生还在公司领取薪酬及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时提供无偿担保。除此之外,未与公司发生其他任何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原则,能满足公司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且公司无需提供抵押、质押或担保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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