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ST天圣(002872):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872 证券简称:ST天圣 公告编号:2025-059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天圣”)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事项,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担保额度范围内负责本次担保相关的协议及文件的签署;在授信额度内,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具体贷款金额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本次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湖北天圣与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郧县农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 湖北天圣以其自有资产位于郧阳区茶店镇二道坡村、蔡家岭村天圣路1号的厂房提供抵押担保,以及其名下“一种丹皮酚制剂的制备方法、一种降香蒸馏液的制备方法”2件发明专利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为湖北天圣该笔借款向债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郧县农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前述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甲方):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湖北郧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合同及主债权 (1) 甲方所担保的主合同为乙方依据其与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主债务人)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放款日起算(分次放款的,自首次放款日起算)。 (2)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金额和期限依主合同之约定。 2、保证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 、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 4、保证期间 (1)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借款展期后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乙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乙方向借款人通知的还款之次日起三年。 (2)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乙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 (3)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5、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后生效。 (2)如主合同、本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甲方对主债务人应承担的返还责任、赔偿责任或其他民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经查询,湖北天圣药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21,700万元。 资产比例为6.5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480.34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3.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及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情形。 五、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圣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