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佳伟创(300724):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366 就,本次可归属的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2023 司《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签字页)监事签字 刘 峰 黄 玮 柯国英 2025年 9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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