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6008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8:01:17 中财网
原标题:上海临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48 证券简称:上海临港 公告编号:2025-025
900928 临港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668号G60科创大厦2楼松江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46
其中:A股股东人数24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股)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66,214,038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1,766,194,855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股)19,1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0.0188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70.018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
A股1,754,585,99299.342711,418,4430.6465190,4200.0108
B股18,98398.95742001.042600.0000
普通股合 计:1,754,604,97599.342711,418,6430.6465190,4200.0108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会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754,503,40599.338011,597,1300.656694,3200.0054
B股18,98398.95742001.042600.0000
普通股合 计:1,754,522,38899.338011,597,3300.656694,3200.0054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A股1,754,494,20599.337511,592,9300.6564107,7200.0061
B股18,98398.95742001.042600.0000
普通股合 计:1,754,513,18899.337511,593,1300.6564107,7200.0061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权的比例(%)是否 当选
4.01选举谢维青为公司董事1,763,864,12799.8670
4.02选举王春辉为公司董事1,763,044,88299.8206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票数比例 (%)
1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并取消监 事会的议案262,796,64195.769411,418,6434.1612190,4200.0694
2关于修改《股东 会规则》的议案262,714,05495.739311,597,3304.226394,3200.0344
3关于修改《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 议案262,704,85495.735911,593,1304.2248107,7200.0393
4.01选举谢维青为公 司董事272,055,79399.1436    
4.02选举王春辉为公 司董事271,236,54898.8451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至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琳、冯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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