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津荣天宇(300988):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5-057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经营需要,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天津市津荣天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新”)、天津市津荣天晟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荣天晟”)、浙江津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津荣”)、Jinrong ElectronicTechnology(Thailand)Co.,Ltd.(以下简称“泰国津荣”)提供合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担保。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及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公司为津荣天新向招商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的最高额保证担保,起始日期以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 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宁夏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津荣天新向宁夏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整的担保,起始日期以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 公司与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为津荣签署的相关协议生效日期为准。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津荣天新 1、被担保人:天津市津荣天新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6,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张永杰 4、成立日期:2017年5月8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2MA05QFAWXE 6、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民旺路8号 7、经营范围: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新材料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塑料制品批发兼零售,模具、自动化设备、冲压件制造、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津荣天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津荣天晟 1、被担保人:天津市津荣天晟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刘玉军 4、成立日期:2020年1月14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223MA06XR364J 6、注册地址:天津滨港高新铸造产业园406栋1、3层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8、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9、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0、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1、津荣天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 1、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保证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务人:天津市津荣天新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本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债务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方式:本保证人确认对保证范围内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上、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未按《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约定及时清偿所欠招商银行各项贷款、垫款和其他授信债务的本息及相关费用,或者《授信协议》和/或各具体业务文本所规定的其他任何一项违约事件发生时,招商银行有权直接向本保证人追索,而无须先行向债务人追索或提起诉讼。 6、保证责任期间: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公司与宁夏银行 1、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保证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务人:天津市津荣天新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整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责任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批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如债权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宣布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与宁夏银行 1、债权人: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2、保证人: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主合同债务人:天津市津荣天晟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确定的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最后一批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如债权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宣布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解除主合同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5.5亿元,提供担保总余额为6,672.59万元,担保总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5.5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本金1,019.33万元及相应利息,担保本金占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0.85%。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能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2、公司与宁夏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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