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粤科02 (148103):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2粤科02”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6:50:24 中财网
原标题:22粤科02 :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2粤科02”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债券代码:148103.SZ 债券简称:22粤科02

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2粤科02”
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 利率调整:根据《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2粤科02”(债券代码:148103.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将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即“22粤科02”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为1.00%。

2.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 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2粤科02”。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 回售登记期: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

6. 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10月27日(因2025年10月26日为节假日,顺延一个交易日)。

7. 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如有)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22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5日)票面利率为2.70%;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2025年10月26日至2027年10月25日)的票面利率为1.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业务 类型起息日派息/兑 付日年利率 (%)证券计 划面值每张兑 付本金 额(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付 额(元)
1派息2022年 10月 26 日2023年 10月 26 日2.70100.0002.702.70
2派息2023年 10月 26 日2024年 10月 26 日2.70100.0002.702.70
3派息2024年 10月 26 日2025年 10月 26 日2.70100.0002.702.70
4派息2025年 10月 26 日2026年 10月 26 日2.70100.0002.702.70
5全部 兑付2026年 10月 26 日2027年 10月 26 日2.70100.001002.70102.70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号业务 类型起息日派息/兑 付日年利率 (%)证券计 划面值每张兑 付本金 额(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付 额(元)
1派息2022年 10月 26 日2023年 10月 26 日2.70100.0002.702.70
2派息2023年 10月 26 日2024年 10月 26 日2.70100.0002.702.70
3派息2024年 10月 262025年 10月 262.70100.0002.702.70
序号业务 类型起息日派息/兑 付日年利率 (%)证券计 划面值每张兑 付本金 额(元)每张派 息金额 (元)每张派 息/兑付 额(元)
       
4派息2025年 10月 26 日2026年 10月 26 日1.00100.0001.001.00
5全部 兑付2026年 10月 26 日2027年 10月 26 日1.00100.001001.00101.00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面额1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元。

4.回售申报安排:债券持有人可以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者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回售撤销安排: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年10月27日(因2025年10月26日为节假日,顺延一个交易日)。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

7.选择回售的债券持有人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8.发行人拟不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10月27日(因2025年10月26日为节假日,顺延一个交易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5日期间利息,利率为2.70%,每10张“22粤科02”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7.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1.6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27.00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发放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聚新街 63号粤科金融大厦 23楼
联系人:赖文培
电话:020-38206192
电子邮箱:laiwenpei@gvcgc.com
2.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系人:万媛媛、何世伟、陈彦锟
电话:020-32258106
传 真:020-66609961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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